产妇羊水栓塞死亡,医院赔51万余元
西南李军
2025-01-23 15:59:07
[向右R]2020年6月29日,沈某因停经39+3周,下腹 痛2小时为主诉,到A医院就诊。经A医院初步诊断,患者孕4产2孕39+3周临产。
[失望R]当日03:40,A医院处ICU会诊考虑:1、失血性休克;2、产后大出血;3、弥漫性血管内凝血待排;4、羊水栓塞待排;5、宫缩乏力待排。后行腹式全子 宫切除术。
07:45,转入A医院处ICU。
[汗颜R]15:50,沈某产后大出血、DIC,A医院行剖腹探查-双侧髂内动脉结扎术,活动性渗血减少。
16:30,A医院神经内科会诊,考虑:1、失血性休克;2、缺血缺氧性脑病。
[哭惹R]22:50,沈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打卡R]经过鉴定,得出鉴定意见:1、沈某是产后大出血致多器 官功能障碍(MPDS)伴低血容量性休克死亡。2、A医院在救治沈某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其过错与沈某的死亡后果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过错系次要原因,参与度为16~44o/o(建议30o/o)。
[一R]未尽告知义务。患者产后大出血,未告知患者病情的严重性和注意问题。
[二R]违反诊疗规范和常规,未尽注意义务。一是患者产前产后阴 道出血,未能及时查找出血原因进行诊断和鉴别诊断,错过了及早就医,及早诊疗的机会。二是患者产后大出血,对患者容量管理和用药不规范,导致患者血糖急剧上升,酸中毒,未能有 效控制患者血压。三是手 术不及时,患者出现体征不稳定后才进行手 术,错过蕞佳手 术时机。
[三R]医方违反了《医 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的会诊制度。对产后大出血的诊治,涉及到妇产科,重症医学科,普外科,介入科,麻 醉科,影像和药 物等多个学科,医师必 须按照疾 病的诊疗规范开展医 疗活动。患者产后出血,如果医方根据患者的病情及时进行多学科会诊,及时作出正确诊断,制定合理的诊疗方案并按相关的诊疗路径进行诊疗,对改 善患者的预后有积极的意义。
[爆炸R]蕞终,法 院认定A医院承担30o/o的责任比例,赔5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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