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女子去世后留下了数百万元的遗产无人继承,可她并未留下任何的遗嘱。女子的叔

雷雷说趣 2025-01-20 12:19:19

北京,一女子去世后留下了数百万元的遗产无人继承,可她并未留下任何的遗嘱。女子的叔叔、舅舅、姨妈等亲戚纷纷站出来,均称自己有权继承这笔遗产的权利,因为在女子生前或多或少的照顾多女子,可没想到法院会这样判! (来源:纵览新闻) 赵晓晴(化名)曾经也是一个活泼开朗的女孩,可是却在10几岁时便患上了比较难治的疾病。随着年龄的增长,赵晓晴的视力越来越模糊,最终什么都看不见了。这对于父母早逝,孤苦无依的赵晓晴来说,生活更加困难了。 在赵晓晴的眼睛彻底看不见后,她的叔叔、舅舅、姨妈等亲戚纷纷过来施以援手。 叔叔经常陪她去医院,为她跑前跑后;舅舅每周都会送来新鲜的蔬菜;姨妈则时常陪她聊天,缓解她的孤独,这让在生命快要终结时的赵晓晴感受到了一丝亲情的温暖,可是赵晓晴的病已经无药可治。 在赵晓晴离世后,她名下还有一套房产,以及数百万元的遗产,只是赵晓晴生前并未留下遗嘱,所以这笔巨额遗产就成了叔叔、舅舅、姨妈等人争论的目标。 叔叔认为自己为赵晓晴付出了最多,应该继承全部遗产;舅舅也不甘示弱,认为自己同样有份;姨妈则站出来说,全家人都曾为赵晓晴提供过帮助,遗产应该大家平分。 随着大家的争论,这场“争产大战”很快便闹上了法院。 在法庭上,赵晓晴的亲戚们都表示自己对赵晓晴尽到了扶养责任,所以应该多分遗产。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1、按照法律规定,遗嘱继承或者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以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优先适用。 只有在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情况下,遗产继承才应当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 《民法典》第1127条明确规定:法定继承的顺序为: (一)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这里需要注意,在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是轮不到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的。 如果既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也没有第二顺序继承人的,那么这笔财产会被作为无主物处理。 对于无主之物,并非是谁拿到手就是谁的,对于这类财产,一般是归国家所有,国家会将其用于公益事业。 因此,如果老人觉得儿女不孝的话,还不如在去世前把财产捐给国家用于公益事业。 具体到本案,法院经调查发现,赵晓晴去世前已经没有第一和第二顺位继承人了,而不管叔叔、舅舅、姨妈们如何争论,他们都不在法定继承人行列,所以他们是无权继承赵晓晴遗产的。 2、不过,法律还有一条规定,只要对赵晓晴尽到扶养责任的,可以适当分得部分遗产。 根据《民法典》第1131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法院调查发现,赵晓晴的这些叔叔、舅舅们,的确在赵晓晴离世前,经常会来照顾和陪伴,虽然付出的时间成本和金钱并不大,但对于赵晓晴来说,亲情的温暖是无价的。 因此,虽然这些叔叔、舅舅们无权继承赵晓晴的遗产,但可以适当分得赵晓晴的部分遗产。 此外,法院还发现在赵晓晴生前,其叔叔对她的照顾更多,经常陪同一起去看病买药,甚至连医院出具的赵晓晴的死亡证明上,也是其叔叔签的字。 因此,法院认为叔叔对赵晓晴的照顾要比其他亲戚多一些,所以在分配赵晓晴的遗产时,应当多分他一点。对此,其他几位亲戚也表示不反对。 最终,赵晓晴留下来的房子拍卖后钱款归国家所有,而赵晓晴的存款则由叔叔、舅舅等亲属按照比例分配。 最后,有网友表示,国家又没在赵晓晴生病时作出什么贡献,这房子判归国家,属实无法理解。 还有网友认为,这些钱到底是否能用于公益事业还是个问题,不会进入某位领导的腰包吧,有没有什么渠道可以查看、监督? 对此,您怎么看? 关注@法律公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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