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一女子在民警的协助下,将公职人员丈夫与他的情人抓奸在床。可谁知丈夫竟然威胁女子,若是将此事告知其单位,将剥夺女子的抚养权,甚至要和女子一家人换命。女子一怒之下,爆料丈夫婚内多次出轨,至少与两名女子有染,其中一人已经为他生了孩子。
(来源:纵深新闻)
视频的开始,是一扇紧闭的门。女子李梅手持手机,眼神坚定地盯着这扇门,因为这扇门里,有她的公职人员丈夫张强,那个平日里道貌岸然,却在背地里做了不少让人不齿的事情。
李梅和张强的婚姻曾经让不少人羡慕。然而婚后没几年,张强就厌倦了李梅,开始变得冷漠、疏远,甚至开始频繁地加班、出差。
李梅的心中隐隐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于是她开始悄悄地收集证据,然后联系了民警,并将民警带到家中。
当房门被打开的那一刻,张强赤裸上身站在那里,而床上还躺着一名女子。
当李梅带着民警出现时,张强有些慌乱,但那名女子却十分淡定。张强试图解释,但李梅已经不想再听任何谎言,她拿出手机,开始录制视频,她要让所有人都知道,张强的真正嘴脸。
张强看到李梅录制视频,他不敢上前抢,因为还有民警在,但他却试图威胁李梅:“如果你敢把这件事告到我单位去,我就剥夺你抚养孩子的权利。”
面对张强的威胁,李梅的心中五味杂陈,那个曾经深爱的男人,现在竟然变成了这样。
但是李梅这次并未心软,之后,她在张强的聊天记录中发现,张强在婚内多次出轨,而且还是与至少两名女子出轨,其中一女子还生下了张强的孩子。
有网友质疑,张强到底是不是公职人员,怎么会作出如此恶劣的行径。
还有人同情李梅,希望李梅能将张强绳之以法。
1、张强的行为构成重婚罪吗?
有人认为张强都和出轨对象生了孩子了,这显然构成了重婚罪。
但是从重婚罪的定义来看,是指在有合法配偶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此外,在法律实践中,已婚男子或已婚女子与情人以夫妻名义长期同居生活的,也符合重婚罪的构成要件。
由此可见,重婚罪看的是事实结婚,或者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而不是看的是否生了小孩。
因此,不管张强与情人生了几个小孩,都不会因此而认定重婚罪,只有李梅掌握了张强与情人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的证据,才能让张强受到刑事处罚。
2、张强作为公职人员,却在婚内出轨,该如何处罚?
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 (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包养情人的; (四)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因此,对于张强的行为,最轻的是处警告,最重的是可以开除处分。
就本次事件来说,张强出轨多名女性,且与情人生下了孩子,而且在面对李梅的取证时,张强甚至当着民警的面进行威胁,还想要剥夺李梅的抚养权。
这说明张强并没有悔过的目的,他的行为已经十分恶劣,更是在为公务员队伍抹黑。
因此,对于张强的行为,我们认为至少应当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3、张强真的能剥夺李梅的抚养权吗?
关于抚养权的划分问题,在法律实践中一般有以下几种:
第一,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抚养,除非母亲患有传染病等不适宜抚养孩子。
第二,2周岁以上的子女,法院会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决。法院会考虑父母双方的教育背景、性格修养、对孩子的责任感、家庭经济条件、居住条件等因素。
第三,8周岁及以上的子女,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同时也会考虑父母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
也就是说,抚养权看的是对子女的关心程度以及抚养能力。
虽然张强是婚内多次出轨多名女性,但如果他对孩子好,且有经济能力,能给予孩子更好的生活和学习条件,那并不妨碍他获得抚养权资格。
但是张强想要强行剥夺李梅的抚养权,这显然是做不到的,他还没有大的能耐去操控律法。
4、李梅该如何维权?
如果李梅已经对张强失去了信任,认为婚姻已经走到了尽头,那最好是去离婚,否则这样的婚姻关系继续维持下去,迟早要出事。
由于张强是婚姻关系中的过错方,所以李梅就享有了离婚时能主张赔偿精神损失费的权利,以及离婚时能主张多分财产的权利。
同时,张强的婚内出轨行为,可能会导致法院在处理孩子抚养权问题上,偏向于李梅。
对于此事,您有什么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