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才是正规法院!”四川,一女子酒后被一男子带去酒店,醒来后女子报警称被强奸,可

粉墨叔叔登场 2025-01-12 18:37:47

“这才是正规法院!”四川,一女子酒后被一男子带去酒店,醒来后女子报警称被强奸,可等警方来了,女子又改口说没强奸,只是为了让男子负责。双方随后签订了调解协议,约定男子一次性赔偿3万元。然而,在支付了7000元后,男子便未再支付剩余款项。女子一怒之下,将男子告上了法院,要求其继续赔付,却不想法院竟然判决协议无效! 近日四川广安一起备受关注的民事纠纷案件引发热议,一对男女在酒后发生关系,女方以"强奸"威胁要求赔偿,最终法院的判决令人意外,这起案件不仅涉及法律边界,更折射出当前社会的道德困境。 2024年5月一名叫葛女士的年轻女性与唐先生在一场酒会上相识,当晚两人饮酒后前往酒店,次日清晨葛女士向警方报案称被强奸,但在警方调查时又改口称只是要对方"负责"。 经调解双方签订协议约定赔偿3万元,但是唐先生支付7000元后便中止了付款,葛女士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 这起案件的焦点在于民事调解协议的效力,表面上看这是一起简单的协议履行纠纷,但实际上涉及多个法律问题。 从民法角度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明确规定,如果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订立的协议显失公平,可以请求撤销,唐先生在被控"强奸"的压力下签订协议,显然属于"意思表示不自由"。 从刑法角度看,虽然葛女士的行为不构成诬告陷害罪,但可能涉嫌敲诈勒索。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以威胁方法索取财物的,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类似案例中,2023年江苏一起案件中,女方以类似手段索要5万元被法院认定为敲诈勒索。 从证据角度看葛女士既未能证明自己遭受强迫,也未能证明存在其他损害,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其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法院最终判决调解协议无效,驳回葛女士的诉讼请求,这一判决体现了司法机关对类似案件的审慎态度,既维护了法律尊严也给社会以警示。 这类案件并非个例据某律师事务所统计,近年来以"被强奸"为由索取钱财的案件呈上升趋势,这反映出一些人试图利用法律漏洞谋取私利,严重损害社会诚信。 网友热议"这判决太解气了,为法院点赞!""以法律要挟他人,这种行为真的很可耻。""男女双方都要提高法律意识,保护好自己。" 这起案件的判决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它告诉我们法律不仅是保护权益的武器,更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准绳。 任何试图利用法律进行不正当牟利的行为,最终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也提醒广大群众要提高法律意识,学会用正确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在罐头搞创作 (信息来源:红星新闻——女子报警称被强奸,后又向警方否认!男方签调解协议要赔3万元,法院判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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