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福建厦门,姐姐把一套价值1000多万的房子赠与给弟弟,弟弟欣喜如狂,带着家人住了进去。4年后,男子以姐姐的名义跟第三方签下房屋买卖合同,由第三方先还清贷款。他认为姐姐既然把房子赠与给了自己,那1400万房款就全是自己的,他多次要求姐姐把570万解押款还给自己,遭到姐姐拒绝后,男子把姐姐姐夫告上法庭,结果让他追悔莫及。 在这个物欲横流、利益驱动的社会背景下,只要牵扯到利益的,哪怕是至亲骨肉,也会因此反目成仇。 来自福建厦门的张女士对此深有体会,她没想到在利益面前,自己疼爱多年的亲弟弟也能变成“白眼狼”。 张女士是家中的长女,虽说还有个弟弟,但好在她的父母并没有重男轻女,对两个孩子都是一视同仁的。 也因此张女士的成长过程很幸福,和弟弟的关系打小就亲,对他很是疼爱。 张女士从小就成绩优异,妥妥的“别人家的孩子”。高考时还考入了名牌大学,毕业后又进入大公司,有着体面的工作和可观的收入,凭着自己的努力还做到了高管的位置。 后来她认识了现在的丈夫,两个人便开始自主创业,因为很有生意头脑,两个人的事业也经营的有声有色,陆续买了两套房。 但张女士的弟弟就没这么让人省心了。他从小成绩就一般,高考只考上了一个普通的大专,毕业后迟迟没有找到工作。 家里很是操心,到处托关系给他找工作。可弟弟却有些眼高手低,自己的条件一般还看不上家里找的那些工作。 就这样弟弟早早的就开始在家啃老了,父母看不下去,时常碎碎念,这让弟弟觉得是心烦,便直接搬了出去自己租房子住。 为了维持生计,弟弟只能找一些零散的兼职,但由于工作不稳定,生活上总是很拮据,时常付不上房租,有时候连饭都吃不起了。 张女士心疼弟弟,不忍心看见弟弟过苦日子,于是经常会在生活上和经济上接济弟弟,帮他付房租还给他生活费,但这终归不是长久之计。 张女士名下有两套房,有一套价值一千多万的房一直空置着。但这套房因为之前做生意的需要,她拿去抵押登记了,每个月还需要偿还贷款。 她想着反正都是空着,不如就把这套房送给弟弟住,这样可以让弟弟压力小一些,就能没有后顾之忧的去找工作了。 随后她便告诉了弟弟自己的想法,还写了一份《承诺书》,表示她自愿将这套房赠与弟弟,还让弟弟有时间去把房子过户。 有了稳定的住所之后,弟弟却依然是老样子,这让张女士头疼不已。 之后每次和弟弟联系,他总是会有意无意的催着张女士快点把贷款还清,张女士还以为弟弟是担心哪天房子会被收走,于是又开始催促弟弟尽快去找工作。 可她没想到的是,弟弟确实有上进心,但却不是在找工作上。 这天,张女士突然收到了一条收款提示,有一笔名目为售房款的七百九十万款项打进了她的账户中。而她直到这时才知道,弟弟竟然背着她将那套房以一千四百万的价格卖了,而且已经和别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张女士收到的是第三期的购房款。 张女士去质问弟弟,弟弟说自己已经把房子卖了,还让她立即付清五百七十万元的房产解押款。 这让张女士大为震惊,愤怒的她坚决不同意。可弟弟表示这套房送给他了他就有权处理,两个人争执不下,弟弟竟然将她告上了法庭,要求张女士清偿贷款并且将七百九十万还给他。 看清了弟弟“白眼狼”的真面目,张女士也不再忍气吞声了,直接撤销了赠与。而弟弟这时候还不肯醒悟,声称赠与关系成立之后是无法撤销的。 但最终法院却同意了张女士的撤销申请。 原来弟弟因为嫌麻烦,一直都没有去办理正式的过户手续,他以为只要有《承诺书》自己就合法拥有产权了。 但根据《民法典》第658条规定,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是可以撤销赠与的。 弟弟这一系列操作可谓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不管是亲情还是房子都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