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女子将智力残疾的儿子扔给父母照顾,多年不回家,不料,母亲接外孙放学,遭遇车祸身亡,获赔67万,钱打在父亲卡里,没想到,女儿(5年后)突然回来,将父亲、继祖父告上法院,要分一半赔偿款,法院这样判了!
(来源:阎良区人民检察院)
刘欣和丈夫在2002年结婚,生了一个儿子刘逸轩,然而,儿子智力发育不是很好,为三级智力残疾。
孩子智力不正常,刘欣和丈夫因为这个事情经常吵架,终于,在刘逸轩10岁那年,夫妻俩的婚姻走到了尽头。
离婚后,刘欣带着儿子独自生活了两年,愈发觉得压力山大,她觉得在这么下去自己就被耗死了。
于是,在2014年的时候,刘欣将儿子刘逸轩送到父母那里,然后,离家外出。
此后,刘欣再也没回过家,对儿子也不闻不问。
2017年,刘欣的母亲曹青梅骑着电动车接刘逸轩放学,不料,途中发生了车祸,严重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曹青梅这一生过得可谓辛苦,她在1953年7月出生,然而,她年幼之时,父亲去世。
那个年代,曹青梅的母亲带着她,生活很艰难,后来,经人介绍,其母亲改嫁给张志刚,那一年曹青梅才11岁。
此后,曹青梅一直跟母亲还有继父张志刚一起生活。
长大成人之后,曹青梅和刘兆永结婚成家,生下了女儿刘欣。
自从曹青梅生下刘欣之后,就再也没有要孩子,刘欣是她唯一的女儿。
就在曹青梅和刘兆永准备安享晚年的时候,刘欣离婚了,而后,又将有三级智力残疾的刘逸轩送到他们身边照顾。
曹青梅也无可奈何,女儿不负责任,她不能不管外孙,孩子还小,又这样,作为外婆也是力所能及的帮衬着。
不过,曹青梅也是分身乏术,因为,老伴儿刘兆永身体不好,在2016年就住进老年护理院中。
曹青梅经常要去探望老伴,还要照顾外孙,让上了年纪的她有些吃不消。
然而,不幸还是发生了,曹青梅突然离世,让刘兆永失去了精神支柱,他悲痛万分。
2018年,因为曹青梅车祸身亡,刘欣、刘兆永、张志刚将车主闵某和保险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丧葬费等损失81万元。
《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经过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保险公司赔付刘欣、刘兆永、张志刚67万余元。
之后,67万余元被打进了刘兆永的卡里。
然而,刘兆永没想到的是,这67万余元的赔偿款,成了父女矛盾的导火索。
2023年9月,刘欣将父亲刘兆永、继祖父张志刚告上法院,要求分得一半赔偿款。
《民法典》第1181条第1款规定,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
刘欣认为,自己作为曹青梅唯一的女儿有权分配赔偿金。
而张志刚是曹青梅的继父,无权参与分配。
所以,刘欣要求父亲刘兆永返还母亲曹青梅的死亡赔偿金的一半份额,当然,可以在扣除必要费用后给付。
庭审中,刘兆永说,第一,在曹青梅去世后,自己和外孙刘逸轩都没人照顾。
另外,自己从2016年就住进了老年护理院,外孙刘逸轩三级智力残疾,没有生活来源。
所以,刘逸轩的生活费也应该从赔偿款里扣除。
第二,曹青梅的死亡赔偿金中,应该扣除医疗费、丧葬费、家属处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还有食宿、误工等费用,还有被抚养人的抚养费用。
第三,刘欣自从2014年离家外出,在也没回过家,她母亲生病也没回家照顾,对刘逸轩不闻不问,所以,不应该分其母亲赔偿金。
第四,刘兆永、张志刚年老体弱,没有劳动能力,亦没有生活来源,在分割赔偿款时应给予照顾。
《民法典》第1130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本案中,刘兆永和张志刚年老多病,生活需要更多的照料,二人和曹青梅关系紧密。
而刘欣长期离家,和曹青梅关系不融洽,没有尽到赡养义务,因此在分配赔偿款时,法院认为,可以适当向刘兆永、张志刚倾斜。
而刘欣在母亲生病的时候,也没有回家探望照顾,与母亲情感淡薄,甚至母亲去世后,她也没有回来参加葬礼。
法院认为,刘欣和母亲生前关系疏远,应当少分。
另外,张志刚作为曹青梅的继父,从9岁将她抚养长大,直至结婚出嫁,形成了事实抚养关系。
因此,法院酌定,刘兆永、张志刚、刘欣以4:4:2的比例进行分配。
最后,法院判决:
刘欣分得11万余元。
张志刚分得22万余元。
刘兆永分得22万余元。
因为,65万余元赔偿款打入刘兆永卡里,所以,由他向张志刚、刘欣返还上述款项。
也就是说,刘兆永返还刘欣11万余元。
返还张志刚25万余元,这包括22万余元,加上2.5万余元被抚养人生活费。
一审判决后,刘欣不服,二审维持原判。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呢?
人物均为化名
判决生效后起诉女儿,要求女儿承担其子的抚养费
判的不什么样[敲打][敲打][敲打]
女的真不要脸,儿子生了不养还好意思要💰,恬不知耻
我就想知道钱花完了后,这个傻儿子谁负责
有的人日子过得苦是有原因的,恶人自有天收
孩子不给她养了,啥都解决了
这个不孝女判的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