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义乌,女子凌晨在酒店点了一份外卖,万万没想到,下楼拿取外卖时不慎摔倒,摔碎了手腕上价值5万元的翡翠手镯。事后,女子认为是酒店的地滑,保安看到自己也没有扶她,认为酒店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且提供的服务与407元一晚的住宿费不符,要求酒店赔偿,遭拒后,一纸诉状将酒店告上法庭。 丢死人了,自己摔倒的不雅姿势被保安看到了,不过来搀扶也就罢了,居然还若无其事的,指不定心里怎么偷笑呢? 唐玥(化名)的内心戏正在上演,狼狈起来后才发现价值5万元的翡翠手镯、被摔成了好几块,这下子,唐玥是又羞又愤! 手镯是男友送自己的,自己没有保护好不说,其定情寓意也被摔了个稀巴烂。 407元的酒店真差劲,保安也不尽责,地板还这么滑,想着想着,唐玥便将一切责任推在了酒店方面,并向其索赔,这样她心里才能好受些。 事发当日凌晨,唐玥在前台声嘶力竭地控诉之际,大堂经理赶到了,了解事情原委后,便免去了唐玥的房费,对与损坏的手镯也可以人道补助。 但当经理了解到手镯价值5万元、且唐玥索赔5万元后,当即选择了拒绝,暗想:开什么玩笑,酒店挣5万块就那么容易,你摔一跤就给你了,脸怎么那么大呢? 双方最后不欢而散,而唐玥一纸诉状将酒店告上了法庭,诉求:赔偿5万元及5000元左右的律师费和诉讼费。 根据我国《民法典》之相关规定,公民若在公共场所遭受人身、财产损害,若经营者未尽到相关安全保障义务,需依法担责。 根据诉讼“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双方在法庭上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唐玥表示:酒店地面过于光滑且没有安全提示牌,其保安不足3米却无动于衷、没有尽到应有的安全服务;说完提供了订单截图、地板图片、手镯订单和质检报告。 酒店同样也不甘示弱,展开了激烈的反驳: 地面安全提示牌只有在打扫卫生或积水时才会摆放,保安并非无动于衷,而是看到时原告已经起身,再者、事发时原告穿的是本该在室内活动的一次性拖鞋,而原告凌晨点外卖、既违反了人体的作息规律也大大增加了意外风险; 还有,原告手镯订单交易价格仅为25000元,其私人检测报告并不具备法律效力,除非双方对该手镯再进行一次质检报告、酒店才予以承认。 而法院在审理的过程中认为: 其一,原告做为一个成年人,需对自己的衣着打扮负责,在身穿拖鞋的情况下还在光滑的地板上奔跑,其摔倒的风险自然也大大增加; 其二,就目前证据而言,原告并不能证明酒店未提供相应的安全义务,需承担其相关不利责任; 其三,被告在事发时已经免去了当日房费,进行了一定程度的人道帮扶,其自身摔倒与酒店并无直接、间接因果关系,被告无需担责。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唐玥全部诉求,且承担受理费。 事件曝光后,网友们的一句评论亮了:这要是在大马路上摔倒,只怪凌晨起来的环卫工人将地面扫地太干净…… 【信息来源:女子取外卖酒店大厅跌倒,价值5万的玉镯被摔断,状告酒店索赔!法院这样判……2023-10-09 09:31·长沙政法】
我们这年轻人总结一句话,人只要不死在家里,死哪都要讹一笔。
笑死,自己要点外卖,怪谁。煞笔
大清已经亡了,还要人扶着走???
玛瑙的,八十块钱
应该告外卖员,外卖是需要送到房间门口的,怎么还下楼拿。
还好没扶,不然即便酒店侥幸免责,保安个人也得惹一身骚
你看这是翡翠[抠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