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通城,男子发现18岁的大女儿越长越不像自己,并且大女儿是妻子怀孕7个月生下的

陈大大看世界 2024-12-15 21:42:13

湖北通城,男子发现18岁的大女儿越长越不像自己,并且大女儿是妻子怀孕7个月生下的,这让男子心里敲起了拨浪鼓。为了打消怀疑,他背着妻子,给大女儿和小女儿都做了亲子鉴定,结果显示,大女儿并非亲生,小女儿是亲生的。男子怒了,将妻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23万抚养费以及精神损失费。妻子:都没发关系就怀孕了,揣着明白装糊涂,有意思吗? (案例来源:今日关注)

古鹏宇看着手里的亲子鉴定结果,脑袋“嗡”的一下,鉴定结果显示,大女儿居然不是自己亲生的。

古鹏宇怒火中烧,自己竟做了18年的冤大头,当牛做马的为别人养女儿。

他紧握拳头,用力地砸在墙上,以此来发泄心中的怒火。

18年前,古鹏宇经人介绍认识了黎静,黎静长的漂亮,皮肤白净,身材高挑。

古鹏宇对黎静一见钟情,黎静对古鹏宇却没有太多好感,但黎静看出古鹏宇是个老实人,是个可以托付终身的人,于是,两人开始了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

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黎静怀孕了,古鹏宇提出结婚,黎静当即同意了。

婚后,古鹏宇对怀有身孕的黎静照顾有加,7个月后黎静生下了一个女儿。

古鹏宇的父母认为孩子不足月就出生了,二老对这个孩子的身世产生了怀疑,于是,旁敲侧击的提醒儿子,别傻傻的做了接盘侠而不自知。

当时古鹏宇和妻子感情正浓,根本把父母的话没当回事,左耳听右耳冒了。

没过几年,黎静又给古鹏宇生下小女儿,古鹏宇乐开了了花,自己从今以往后有了两个小棉袄,本以为他们一家四口会一直幸福的生活下去。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个女儿逐渐长大,尤其是大女儿,出落得亭亭玉立。

但令人困惑的是,大女儿长的一点都不像古鹏宇,古鹏宇的父母从未真正认可过大孙女是自己家的血脉,心中一直存有怀疑。

这不仅让古鹏宇的家人心生芥蒂,也让街坊四邻议论纷纷。

他们在背后指指点点,各种流言蜚语四起,说什么难听的话都有。

这些话难免传到了古鹏宇的耳朵里,让他心里五味杂陈。

为了还妻子一个清白,也为了打消这些流言蜚语,古鹏宇决定带着两个女儿去做亲子鉴定。

接着,就出现了文章开头那一幕,鉴定结果显示大女非古鹏宇亲生的,小女儿是亲生的。

古鹏宇万万没想到妻子竟骗了自己这么多年,让自己做了接盘侠,替别人养了18年的女儿。

他拿着亲子签定结果,怒气冲冲的回到家了,质问妻子为什么骗自己?

黎静却理直气壮的说:你怎么揣着明白装糊涂呢?难道你忘了吗?我们认识一个月的时候,我就怀孕了,并且咱俩根本都没发生过关系,孩子怎么可能是你的,你心里都没点数吗?现在你又来倒打一耙,说我骗了你,这样有意思吗?

古鹏宇却认为妻子强词夺理,他根本不知道事情的全部真相,不然不会干这种傻事,替别人养孩子,当冤大头。

古鹏宇一气之下将黎静告上法庭,要求离婚,并要求黎静赔偿自己23万的抚养费以及精神损失费。

1、古鹏宇认为,自己替别人养女儿18年,花了大量的人力和精力,所以,要求黎静赔偿自己23万的抚养费以及精神损失费。

《民法典》第1183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胡鹏宇认为自己对大女儿倾注了大量的感情,前提是认为自己大女儿是自己亲生的,没想到自己竟然被骗当了接盘侠,替别人当牛做马养女儿,所以,要求黎静赔偿这18年的抚养费。

这对于一个正常男人来说是非常大的精神打击,自己因此提出精神损害赔偿是有法律依据的应当得到支持。

2、黎静否认欺骗过古鹏宇,拒绝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43条的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

黎曼认为自己不存在过错,未曾骗过古鹏宇,古鹏宇婚前就知道自己怀了孩子的事实,并且,他们在婚前从未发生过关系,古鹏宇是成年人,心知肚明大女儿不是他的亲骨肉。

3、法院审理后认为:

《民法典》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与他人通奸生育了子女,隐瞒真情,另一方受欺骗而抚养了非亲生子女,其中离婚后给付的抚育费,受骗方要求返还的,可酌情返还。

抚养自己的子女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大女儿并非古鹏宇亲生的,那么古鹏宇就没有抚养的义务,这样的行为等于是通过欺骗手段侵犯了古鹏宇的合法权益,那么被侵权人古鹏宇有权要损害赔偿。

最后,经过法院的调解,黎静赔偿给古鹏宇5万元抚养费。

双方决定各让一步,大女儿已经年满18周岁,但小女儿还未成年,古鹏宇愿意继续抚养小女儿,小女儿的抚养权归古鹏宇。 判决,双方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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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12-16 06:41

    这个法院瞎胡判,欺骗18年赔五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