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男子跟人合伙开了一家做米粉的店,他们早晨做的米粉,晚上就坏了,损失很大,把

白羊登义文 2024-12-06 13:03:55

贵州,男子跟人合伙开了一家做米粉的店,他们早晨做的米粉,晚上就坏了,损失很大,把他们心疼坏了,有人给他们出主意,说往米粉里添防腐剂,他们照做后发现,加了防腐剂的米粉,放到第2天都不坏,至于放多少,他们完全凭感觉和想象,结果让他们傻眼了。

(来源:九派新闻)

早晨天刚亮,唐力和安林就已经在他们合伙开的米粉作坊忙开了。

他们是朋友,出去打工不是找不到工作,挣不到钱,就是老板不给工钱活白干。

他们一商量,还是决定回乡创业,当地人爱吃米粉,他们就合伙开了家米粉店,做米粉、卷粉、米豆腐、豌豆粉等米面制品。

这家小店不大,但干净整洁,是他们拿出多年打工挣的钱,筹备开起来的。

两个人都知道,他们只能成功,不能失败,毕竟家里的老底都投进去了。如果关门了,那一家老小就得去喝西北风。

可让唐力和安林头疼的是,他们发现做出的米粉,上午做的下午就酸了坏了。

他们不知道每天能卖多少,如果少做了,有的顾客来买没有了,少挣钱不说,顾客可能下次就不愿意来了。

做多了卖不掉很快就坏掉,看着扔掉的米粉,损失太大了,把他们心疼的够呛,那可都是钱呀!

唐力停下手中的活,叹了口气:这米粉咋还能延长保质期,能多放几天呢?

一天,去进货的安林,回来兴奋的告诉唐力,他打听到能延长米粉保质期的办法了。

原来,安林去进货,店老板告诉他,往米粉里放防腐剂,就可以保鲜,大大减少损失,米粉能放好几天都不坏。

唐力听得一愣一愣的,他虽然没用过防腐剂,但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他知道防腐剂可不是啥好东西。

晚上,唐力坐在电脑前,一边查着资料,一边对安林说:“我上网查了查,说是有种叫脱氢乙酸及其钠的食品级防腐剂,可以加到食品里延长保质期。而且很多食品里面都添加了这个。”

安林说:那咱们也试试?唐力点了点头:试试吧,总比现在这么亏下去好。

于是,他们在网上购买了脱氢乙酸及其钠。货到后,两人拿到作坊里,看着添加剂,心中七上八下。

这要放多少呢?安林拿着添加剂不知道怎么掌握量,唐力挠了挠头,说:我也不知道,网上也没说具体用量。咱们就……凭感觉和想象吧。

就这样,他们把添加剂加到了米粉里,这玩意还真神了,他们惊喜地发现,加了防腐剂的米粉,竟然真的放到了第二天还没坏。

但好景不长,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来到店里,对他们的米粉进行了抽样检验。

几天后,他们接到了检验报告,结果显示他们的米粉中含有脱氢乙酸及其钠,不合格。

那一刻,唐力和安林都愣住了。他们没想到,自己只是想让米粉多放几天,却会触犯法律,不说食品里可以放防腐剂吗?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米粉里添加防腐剂这件事呢?

1、食品安全标准中应包括食品添加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食品安全法》第26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这意味着,作为食品添加剂的防腐剂,其使用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标准的具体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品种、使用范围和用量。

2、唐力和安林会受到什么处罚?

《食品安全法》第124条规定: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唐力和安林在米粉中添加防腐剂时,没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用量进行添加,属于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他们可能面临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以及罚款等行政处罚。如果情节严重,还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3、法院审理后做出判决。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对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管理和控制,确保食品的安全性和消费者的健康。

唐力和安林在添加防腐剂时,没遵循该标准的具体规定,仅凭感觉和想象进行添加,显然违反了该标准。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唐力、安林被相应刑罚,责令他们在民事公益诉讼部分支付损害赔偿金,并在省级以上媒体书面公开道歉。

有人提出质疑,既然添加剂有毒,为什么还要生产呢?为什么不从源头上卡住呢?

严惩重判10年以上,罚得他倾家荡产!因为这些添加剂会让人吃了得很多慢性病。应该属于投毒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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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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