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江苏无锡,一公司要送货物到山东,运费1900元到付,货车司机接单

兰亭说事 2024-11-30 21:30:49

2024年3月,江苏无锡,一公司要送货物到山东,运费1900元到付,货车司机接单,半路上,坐地起价要加600元,否则不送到目的地,公司无奈同意,让先送货,再付款,司机却要先付款,后送货,没谈妥,司机把货放在自己家,公司一怒之下将司机告上法院,这下司机肠子都悔青了! (信息来源,扬子晚报) 夜色低垂,厂房内灯火通明,几名工人正忙碌地将一批订制货物装上货车。这是A公司赶制的紧急订单,目的地是山东某市,一家大型商场开业需要用到这些货物。送货的任务被委托给了,一家货运平台,系统将订单分配给了,一位名叫张万勇的货车司机。张万勇干这行已有十多年,熟悉各类运输线路,接单后爽快地承诺:“明天下午两点前准时送到。”   次日清晨,张万勇驾车出发,他一路上哼着小曲,心情轻松。这是他最近接的为数不多的长途订单,虽然1900元的运费不算太高,但还能接受。然而,行驶到半路,他接到了家里打来的电话,妻子埋怨道:“你这一趟又得跑两三天,家里这边的事情都顾不上!”挂断电话后,他心里暗暗盘算:这趟活儿太辛苦,何不趁机多赚点?   于是乎,张万勇放慢了车速,打开手机微信,给A公司的联系人发了条语音:“兄弟,这批货不太好送,中途路况复杂,还得进城绕路,这1900块真不够。你再加600块,不然我送不到目的地。”消息发出去后,他心中有些忐忑,但又自觉理直气壮。   A公司负责人接到消息后顿时火冒三丈,立刻打电话过去质问:“你什么意思?当初不是谈好1900块到付吗?”张万勇却不慌不忙:“行情都这样,再说,我这一趟得多出不少油费和人工费,600块不过分吧?”   眼看货物面临无法按时送达的风险,A公司选择了报警,但警方只能调解,无法强制司机继续履约。在焦急的催促下,A公司最终无奈答应加价,但提出要求:“可以加钱,但货到再付。”然而张万勇却摆出强硬态度:“不行,必须先给钱,拿到钱我立马送货。”双方在电话里争执不下。   此时,张万勇的货车已驶出高速,停在一家小超市旁。他熄了火,坐在驾驶室里抽着烟,看着窗外的冷清街道,心中暗自盘算:既然对方那么急,总会妥协。于是,他索性将货物拉回了自己的老家,把货车停在院子里。院门紧闭,货物被妥善堆放在一角。他安慰自己,这样一来就不怕A公司赖账了。   然而,他没有料到,A公司迅速采取了行动。他们决定重新组织生产,连夜安排工人赶制新的货物,并通过另一家物流公司紧急配送。尽管代价高昂,但为了不耽误客户的商场开业,这笔额外的损失也只能咬牙承担。   几天后,原本由张万勇运送的货物,已然失去价值,堆积在他的院子里成了一堆废品。此时,他接到了法院的传票。A公司以其违约行为导致重大经济损失为由,起诉他赔偿42,000余元的损失费用。   庭审当天,张万勇站在被告席上,脸色阴沉。他为自己辩解称:“当时只是觉得辛苦,想多要点钱,而且货物我一直保管得好好的,根本没损坏。”然而,法官严肃指出:“你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合同约定,直接导致货主货物失去使用价值,并造成经济损失。”   最终,法院判决张万勇全额赔偿A公司42,000余元。这一刻,他的悔意写在脸上,但一切为时已晚。原本以为能多赚600元,结果却因小失大,赔了夫人又折兵。   这个案件不仅仅是一次合同纠纷,更是一次对诚信与规则的严厉拷问。张万勇的行为表明,在商业交易中,如果违背了基本的契约精神,将会付出沉重的代价。而对于企业来说,选择可靠的物流合作伙伴同样至关重要。   从此事中我们也应反思,信守承诺不仅是个人品德,更是商业社会运转的基石。为了眼前的小利而破坏长期的信誉,终究得不偿失。正如法官在判决时所言:“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守法与守信是安身立命的根本,任何背离的行为都将为自己的失信买单。” (文中出现的所有名字,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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