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胆包天,桑拿城保安竟然闯入女桑拿房停留一分钟时长,把在赤身裸体享受的女顾客吓个半死,事后女顾客报警,以侵犯隐私权为由向酒店方索赔38.2万。且看法院如何判赔。 (案例来源: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36岁的张敏为了在繁忙的生活中找到自我关怀的时间,再加上自己有着高薪,在身心需求之下在一家酒店办理了5000元的年卡会员。 事发当晚9时30分许,张敏在酒店吃过饭后在就去桑拿房沐浴,清洁身体。之后走进桑拿房。 在非常隐私的地方,尽管春光外泄,但在这个逃离压力的空间里,张敏得到了全身心的放松。在芬兰桑拿的香熏热气下,她全身心毛孔放开,享受热气带来的松弛感。同时她在桑拿房里也打开一条缝可以看到外墙的时间,避免自己过度放松。 而在此时酒店的一名保安正顺着一条通道走进女桑拿区,先是经过沐浴房,接着看到有泳装的女性对面过来,该保安并没有停止脚步,继续往前。在走近张敏的桑拿房的时候,看到外部打开,里面似乎冒着蒸汽,于是心生疑窦随即走向房门,入眼一片美伦绝艳的胴体雪白的晃花了眼睛,在强刺激下保安也愣住了,眼睛也发直接不听使唤,而里面的女客随即惊呼起来,一声尖叫打破了所有的宁静,被看光的张敏随即用手遮住自己的隐私部位,两人大眼瞪小眼,最终张敏反应过来,出口大骂,这个看光的故常持续了1到2分钟,保安刘勇才发现自己闯祸了,赶紧逃离下场。 事后张敏当然是找酒店方讨要说法,并以此为由向酒店方索赔38.2万。 根据张敏自述:原来,她自己被吓后患上了惊恐焦虑症,光买药都花了近7万元,然后请了一个月病假,误工费有1万,维权和交通往返5千来元,共82000元,外加30万精神损失费。 而根据调查,新入职一月的保安当天是是第三次巡逻,且是巡逻的新区域,因为对打点线路不熟悉才误撞误打,误入更衣室。 酒店的管理太不严谨,女顾客的身体都被看光,这成了什么?不管是人尽可夫的女人还是水性杨花的女人都不允许被陌生人看光吧?而且看了还超过了60秒以上,这让女性顾客怎么自处?人一旦被看光,就像被剥皮的粽子,太羞辱了。不仅会恐慌得想要逃离,而且自我价值感也受到损害。甚至还会引起持续的焦虑和抑郁,老是会想着坏人心里面的龌龊想法,就寝食难安。而且今后可能再也不敢光顾这类服务行业。甚至还有社交恐惧,谁知道保安是怎么回事?是不是大多数人都是如此想法?真的横容易产生“被迫害妄想症”!甚至难以保证容易产生创伤后应激反应。似乎张女士的维权也合理。 但这件事对小保安却是一种伤害,首先他是履行职责,才造成的工作误会,平白无故被索赔,他自己那点工资赔一辈子都赔不完。 鉴于已经发生的事实本身,法院认为首先刘勇是履行工作职责,由行为本身导致的事件并非故意行为。而且不偷拍,不偷窥。更显得光明正大。也没有对张敏的隐私部位有任何实质性的侵权行为。算不上侵犯隐私! 同样!酒店方也没有实施侵权行为,不过是一场管理上的疏忽。而且酒店方在事发后积极协调,显示出他们对事件的重视和承担责任的态度。 那么,隐私权受不受保护呢?既然确定了隐私权受到尊重和保护,那么它属于个人人格权,所以人格权的保护是绝对需要被重视的,受到侵害时已经不区分是否故意或是过失。哪怕是过失行为也要承担侵权责任。 不过,保安属于健身房的员工,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其在履行工作任务过程中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的,依法应当由用人单位所在酒店承担。然而张敏的隐私侵权索要的费用过高,法院结合张敏受侵害程度、侵权人的过错、提供的证据和案件的关联度不大,最终判令酒店赔付张敏20000元。 事情判决结果出来了,我们看到酒店管理方发现了事情的危害和严重性,也愿意通过沟通去解决,并拿出方案,弥补事件造成的损失。同时我们也看到一些商家在积极协调态度方面传递出他们愿意和客户建立良好关系、增强客户信任以及注重服务质量的决心。 但是,对于这一分钟造成的损失确实让我们惊诧,对此你怎么认为呢?
色胆包天,桑拿城保安竟然闯入女桑拿房停留一分钟时长,把在赤身裸体享受的女顾客吓个
泽语商业
2024-11-28 20:08:23
0
阅读: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