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判决,是对“小三”行为的鼓励吗?广东惠州一富商朱某去世,但是他生前立了遗嘱,让小三和她的女儿朱某博继承他的全部遗产
对此,朱某的婚生女儿朱某惠将小三和朱某博起诉到法院,本来按照常理肯定是小三和她女儿必输无疑
可是判决结果却出人意料,小三的女儿朱某博居然继承朱某遗产的80%,剩下的20%才由朱某惠继承,依据是“遗嘱中非婚生子女部分有效”
可想而知朱某惠肯定是不愿意的,因为她说父亲的财产中还有母亲大部分的遗产,因为母亲就是被父亲出轨气成了精神病人,而狠心的父亲居然把生病的母亲扔在了出租房里,让保姆照顾,自己却和小三住在别墅里
而她母亲去世后,父亲继承了母亲60%的遗产,她作为女儿继承了40%,所以其父亲财产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其母亲的遗产,她怎么忍心让伤害她母亲的人再分割母亲的遗产呢
目前她已请律师向高院申请再审
这样的判决相信网友们都不会接受,小三本来就是破坏家庭的人,怎么还能给她和她的子女分割财产呢?这是对婚姻的不尊重和亵渎
希望朱某惠能为死去的母亲讨回公道,赢得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