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南郴州,男子离婚时,女儿判给前妻抚养,男子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7年后,男人再婚。第二任妻子让他签下协议:每月给女儿抚养费由她支付,男子私下不准跟女儿来往。一年后,她却发现男子偷偷给女儿2万零花钱。大怒,把男子告上法庭,要求返还2万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判决让人意外 2010年,湖南郴州的李明浩(化名)和妻子王芳(化名)因为感情破裂,最终选择了离婚。离婚时,两人的女儿小梅(化名)只有5岁。经过协商,女儿的抚养权归王芳所有,李明浩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虽然离婚了,但李明浩对女儿的爱从未减少。他承诺,无论将来发生什么,他都会尽到一个父亲的责任,照顾好女儿。 离婚后,李明浩和王芳各自开始了新的生活。2017年,李明浩遇到了第二任妻子罗燕(化名)。罗燕比李明浩小几岁,性格强势,对李明浩管束很严。结婚前,罗燕就对小梅的存在心存芥蒂,她担心李明浩和前妻王芳会因为孩子而藕断丝连。 为了消除罗燕的顾虑,李明浩向她承诺,自己会处理好与前妻和女儿的关系,不会影响他们的婚姻。然而,罗燕并不放心,她提出一个要求:让李明浩签下一份协议。 协议内容如下:李明浩每月支付给女儿的1000元抚养费,由罗燕负责支付。李明浩不得私下与女儿小梅见面或联系。李明浩不得私自给女儿零花钱或财物。 李明浩虽然觉得这个协议有些过分,但为了维持婚姻,他最终还是妥协了,在协议上签了字。签下协议后,李明浩表面上遵守着约定,不再与前妻王芳和女儿小梅直接联系然而,他并没有停止对女儿的关心和爱护。李明浩会通过各种方式,悄悄地了解女儿的生活和学习情况。他会在女儿生日的时候,偷偷给她寄去礼物。他还会通过朋友,悄悄地给女儿一些零花钱。李明浩知道,女儿正在上初中,正是需要花钱的时候,他不想让女儿因为经济问题而受到委屈。 2018年,李明浩得知女儿小梅想要买一台笔记本电脑。他心疼女儿,便偷偷地给了她2万元,让她去买电脑。李明浩本以为这件事神不知鬼不觉,但没想到,罗燕还是发现了。 罗燕发现家里的存款少了2万元,便追问李明浩钱的去向。李明浩一开始支支吾吾,后来在罗燕的逼问下,只好说出了实情。罗燕得知李明浩私下给了女儿2万元零花钱,顿时大怒。她觉得李明浩违背了协议,背叛了她的信任。 罗燕对李明浩说:“你忘了我们签的协议了吗?你怎么能私下给女儿钱呢?” 李明浩解释说:“女儿是我亲生的,我给她点钱怎么了?她现在正是需要花钱的时候。” 罗燕却不依不饶,说:“那也不行!你既然签了协议,就要遵守。你这样做,就是不尊重我。” 李明浩无奈,只好向罗燕道歉,并保证以后不会再犯。然而,罗燕并没有就此罢休。 她一气之下,将李明浩告上了法庭,要求李明浩返还2万元夫妻共同财产。 法院受理了罗燕的诉讼请求,并进行了开庭审理。 在庭审中,罗燕认为:李明浩违背了协议约定,私下给女儿零花钱。这2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李明浩无权擅自处分。 李明浩则辩解说:他只是尽到一个父亲的责任,给女儿一些零花钱。这2万元是他自己的工资收入,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李明浩作为小梅的父亲,有义务抚养和教育女儿。李明浩给女儿2万元零花钱,属于履行抚养义务的行为。这2万元虽然是李明浩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收入,但李明浩有权将其用于抚养子女。罗燕要求李明浩返还2万元夫妻共同财产的诉求,缺乏法律依据。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罗燕的诉讼请求。
这法官还是合格的!
这种女人要来干嘛?趁早离了,。做父母的离婚了,也不能伤害小孩,不光要抚养费,也要陪伴,每个月抽几天和孩子玩耍不应该吗?这男人太没用了,还要拐弯抹角的打听关心,就不能直接陪伴问候。
我是男的,但是我觉站在各自的角度得都没错,男人关心爱护自己的孩子没错,女人守护自己的家庭和财产也没错。错在都只站在自己的角度考虑问题,忽略了对方的感受。
这个女人太无情过不了的
剧情没错,也能感同身受,但是那句我的工资不属于婚后共同财产我觉得搞笑了
夫妻离婚女儿应给父亲,男孩跟母亲才对,因为对干女孩来说继父是很不安全的动物,而断母就比较安全
可以又离婚了
只想知道这夫妻打完这场官司结局如何?以后还能和谐的在一起生活吗?
为法官点赞[赞][赞][赞]
这女的也是,既然介意前妻的女儿,那就别结呀
孙子,编的不错,你自己都不敢相信吧
正在读初中要笔记本电脑干什么呢?学习中用不了!
站在女方的立场,我支持女方。女方担心的并不是钱而是怕男方借口给钱女儿与前妻有藕断丝连的嫌疑!一个女孩子肯当后妈最怕的是老公与前妻还有牵连,却偏偏遇到,此事男方输理,法官判法有失偏颇。
各自霸王条款,各自强硬行为,个人认为男的没有和女方商量,女的列的条款有问题,不让来往,本身就做不到。女方还去法院告,强硬了。
你说你这第二次结婚图个啥?这样活着有意思吗?就离不开那玩意儿吗?
离婚可以,但不能抛弃孩子!
都结婚了,马上生一个,不就解决了。
咋一看,这女的真不是东西,但细看一下,这女的只是缺乏安全感,这男的做法不太行。。。文中说了,是不允许男的私下看孩子,没说不让看和约定的陪护,说白了不就是怕男的和前妻扯不清吗?。。。文中还说了,虽然签了协议,但平时男的也会通过各种方式给女儿零花钱和礼物。。你以为现在的妻子会一点不知?估计也觉得人之常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罢了。。。问题出在后面这两万上。买电脑只是个由头,现在即使大学生买台学习用的笔记本也远要不了一万吧?而且一点都没和现任妻子商量,还可以看出,其现任妻子都没管死他的工资卡,其现任妻暴怒也是可以想象的。虽然法律上其妻败诉,但不能一味的只指责她一人。
初中生买电脑是害她吧
这娘们居然谈论尊重,艹
这种女人早点滚蛋,有多远滚多远
渣男,女的赶紧离婚,及时止损。这是个无底洞,老鼠拉木锨……大头在后头
这样的女人要不的,连自己女儿都不让见,还留她奶奶熊
这是合格的父亲!👍
虽然后妈不让看女儿不对,协以无效,但每月千元也给了,二万属共有财产无疑?
[哭笑不得]都说了这是个男性主导的世界,老婆对男方私生子都有抚养义务,但是男方对女方的私生子是没有抚养义务的地方,信他你就傻了。抓紧离婚,不然他把你的钱都给他女儿你也管不了,法律允许的
尽量不要离婚,但离了的就不要再结婚!减少麻烦!
娶了个老佛爷
这样子的女人一开始要提出签什么协议也不要这种女人啦!这男人也是就好像找不到女人的样,这样的垃圾女人还要现在知道啦,活该
无聊
这种女人表面上精,实际蠢死了!这样搞早晚都全没了
渣男,女的赶紧离婚,及时止损。这是个无底洞,老鼠拉木锨……大头在后头
什么电脑需要2万元?
这男孑真是瞎了眼,这样的女人也要,一辈子冇见过女人?家门不幸的节奏巳显。
这种女人也敢要,作死!
明显是不够理性偏袒人性
现任离了好,不要
编之前也先去学学法律吧,单纯工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话就够搞笑了
这后妻就是个傻子,丈夫不亏待前妻生的女儿,这是有情有义,平时大头掌握了,这两万元装作不知道就行了,还闹上法庭,这不是寒了丈夫的心?
这种女人不要也罢
这种女人不离婚还准备留起过年吗
唉,离婚抚养费一个月才1000,也太便宜了吧。
女人怎么这么过份呢?只知道自己的利益,不知道天地良心,应遭天遣!
宁愿光着也不会娶这种女人
这种女人不要也罢,基本的人理道德都没有了,眼里只有自己和钱。
退一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