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情侣住酒店躺在床上休息时,酒店将他们的房间又开给别的客人,两名陌生人闯入,把男子和女友吓得摔下床,酒店却不联系负责人,只愿赔偿3晚房费,男子报警了!
11月17日,莫先生(化名)和女友出去游玩,他们提前订了一间大床房,但到店后,却被告知自己定的房间没有了,给他们换了房间。
莫先生没有计较,接受了酒店的提议,经过一天的疲惫,二人早早洗漱休息了,半小时后,刚躺下时,听到有人把门刷开了。
两名陌生人站在门口,看着莫先生和女友,二人吓了一跳,瞬间摔下床,莫先生把他们赶了出去,到前台询问时,才知道前台把他们的房间又开给了别人。
莫先生愤怒不已,质问酒店怎么会出现这种错误,酒店却称没什么大事,让他们好好休息,会给他们赔偿。
酒店给莫先生退了房费,还提出赔偿他们900元,但事发后,女友情绪低落,莫先生的心理也受到了很大的伤害,想让酒店找负责人来,给他们一个说法。
前台让他们等了一个多小时,也没联系负责人,只想让这件事敷衍过去,莫先生不乐意了,当场报警,警方赶到后,对此事进行了调解。
莫先生愤怒的是,酒店完全意识不到自己的错误,即使前台联系了经理,经理也推诿不愿前来处理,莫先生想让他们给自己和女友进行精神赔偿。
酒店却表示,如果真要赔偿,就可以走法律程序,让他们起诉自己,酒店的态度如此强硬,莫先生只能选择起诉他们,让对抗服承担法律责任。
在酒店看来,这是一个小失误,没有什么影响,莫先生太小题大做了,这是莫先生最不能容忍的一点,他们需要补偿和道歉!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讲,这件事该如何认定呢?
莫先生已经定下了房间,酒店却私自给别人住,给他们换了房间后,还重复出租,严重侵犯了客人的隐私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1032条,自然人的隐私权受法律保护,如果个人隐私被他人泄露,就可以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要求他们赔偿。
本案中,莫先生和女友已经入住酒店房间,酒店工作人员的疏忽导致其他客人进入房间,直接侵犯了莫先生和女友的隐私权,酒店需要向他们赔礼道歉,进行相应的赔偿解决。
作为酒店,应该做好自己的服务,给客人提供安全、卫生的居住环境,酒店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符合标准的服务,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莫先生和酒店之间存在明确的服务合同关系,酒店有义务按照约定提供安全、舒适的住宿环境。酒店将同一房间重复出租,导致莫先生和女友受到惊吓,显然未能履行合同义务。
本案中,莫先生和女友在休息时突然被陌生人闯入房间,不仅受到惊吓,还摔下床,这对他们的心理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酒店的行为对莫先生和女友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他们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但酒店处理此事态度却不积极,还三番五次推卸责任,给莫先生造成了二次伤害,如果无法得到协调解决,莫先生还可以向法院起诉酒店,要求对方履行民事赔偿责任,并向自己和女友赔礼道歉。
酒店的行为明显侵犯了客人的隐私权和合同权益,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件事处理不好,也会对酒店的声誉带来负面影响。希望酒店能正视问题,给予合理的赔偿和正式的道歉,而不是试图敷衍了事。
(来源:法治进行时2024年11月21日关于《11月17日,广东深圳,情侣开房时遭陌生人闯入“我和女朋友心理受到很大伤害”,目前正在走法律程序解决》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