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一对情侣在酒店开了一间房,结果入住半小时左右的时候,突然有人把房门打开

广瓦下州 2024-11-21 13:57:40

广东深圳,一对情侣在酒店开了一间房,结果入住半小时左右的时候,突然有人把房门打开,此时,这对情侣正在行房事,两人见陌生人闯了进来,吓得直接从床上掉了下去,事发后,情侣找到酒店协商,酒店回应:已经在走法律程序,具体没办法讲。

莫先生和女友怀着满心的期待,预订了一家酒店的房间,打算共度一段属于他们的温馨时光。

当他们按照预订信息来到酒店办理入住时,却被告知原先预订的房间不知出了何种状况,已然没有了。酒店方面倒是很快给出了一个解决方案,那就是给他们更换一间其他的房间。莫先生和女友虽然心里略微有些不快,但想着也并非什么天大的事情,便接受了酒店的安排。

于是,两人来到了新更换的房间。房间看起来还算整洁舒适,两人也渐渐放下了之前的那点小郁闷,开始享受起属于他们的私密时光。可谁能想到,仅仅在入住半小时左右的时候,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打破了这份宁静与甜蜜。

只听得“咔嚓”一声,房门竟然被人从外面打开了!这突如其来的声响,莫先生和女友当时就被吓得呆在了原地,大脑一片空白,紧接着便是满心的惊恐和无措。他们眼睁睁地看着一个陌生人就这样毫无预兆地闯进了他们本应私密的空间。

等回过神来,莫先生赶忙上前质问那个闯入者是怎么回事。而闯入者也是一脸的茫然,声称自己是正常办理了入住手续,拿着房卡开门进来的。这一下,莫先生算是明白了,肯定是酒店方面出了严重的差错,竟然把同一间房先后安排给了两拨客人。

莫先生和女友强忍着心中的愤怒和恐惧,第一时间联系了酒店前台,告知了这一情况。可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一等,就是一个多小时。

期间,酒店方面就像消失了一般,没有任何人主动联系他们,也没有给出任何一个合理的解释或者解决方案。莫先生和女友就只能在那充满恐惧和不安的房间里,煎熬地等待着,终于,忍无可忍的莫先生选择了报警。

事后,酒店方面似乎也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提出协商赔偿3晚房费的方案。然而,莫先生却毫不犹豫地表示了不同意。

在他看来,这件事情哪里是仅仅用几晚房费就能弥补得了的。他和女友所遭受的心理创伤,那种在自己私密空间被陌生人突然闯入的恐惧,以及在等待酒店处理过程中的无助与煎熬,岂是金钱能够衡量的?

对此,涉事酒店也回应称,已经在走法律程序,具体没办法讲。

从法律角度来看,酒店的这一行为存在着诸多违法违规之处。

首先,酒店与莫先生之间形成了住宿服务合同关系,酒店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为莫先生提供安全、私密且符合约定标准的住宿房间。然而,酒店却因为自身的失误,将同一房间重复安排给不同客人,这明显是没有履行好合同约定的基本义务,构成了违约行为。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其次,酒店的这种失误导致莫先生和女友的隐私权受到了严重侵犯。隐私权是公民享有的一项重要人格权,公民在私密空间内的活动不受他人非法干扰和窥探。

而这次事件中,陌生人闯入情侣的房间,使得他们原本私密的相处被公然暴露,这无疑是对他们隐私权的侵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所以,受害者有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酒店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的目的在于抚慰受害人因侵权行为所遭受的精神痛苦,弥补其精神上的损失。

再者,酒店在得知这一情况后,长时间未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来处理,这又进一步加重了对莫先生和女友的伤害。

酒店作为服务提供者,在面对消费者遇到的问题时,有责任和义务及时回应并妥善解决,而不是让消费者在恐惧和无助中苦苦等待。这种不作为的态度,虽然不是加重赔偿的理由,但是却漠视了消费者。

其实,对于酒店而言,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绝不能忽视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更不能因为一时的疏忽,给消费者带来如此难以磨灭的伤痛。毕竟,每一位消费者走进酒店,所期望的都是一份安心、舒适的住宿体验,而不是这样一场令人心碎的闹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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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11-21 15:21

    结婚没,没结可报警以卖淫嫖娼罪抓起来

  • 2024-11-21 15:00

    正常

  • 2024-11-21 21:55

    除非持有结婚证才可报警,如果没有结婚证,属于非法同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