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女子骑电动车去上班,经过商场停车场时,女子一个急拐弯从车上摔了下来,小腿骨折,构成10级伤残,女子却怪商场没打扫地面上的冰雪,直接告上法院,索赔14万,商场:你骑车太快,抄近路,还不减速,不赔!网友:哪里摔倒讹哪里。
(案例来源:北青网) 近日,一起因在商场停车场摔伤而引发的索赔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周素芳在某家居商场停车场骑电动车时摔伤,导致右侧胫骨平台骨折,构成10级伤残。然而,当她向商场索赔时,却遭到了拒绝。最终,法院判定周素芳自行承担责任,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 事情发生在某个冬日的早上,虽然阳光明媚,但寒风依然凛冽。周素芳在收拾完毕后匆忙出门上班,由于感觉耳朵冷,还特意回家取了帽子戴上。她骑着电动车一路疾驰,由于前一天傍晚下过雪,路面有些湿滑,但她并未在意。当她经过商场停车场时,为了抄近路,直接从机动车停车位之间穿行而过。由于心中想着与老公吵架的事情,她并未注意路面情况,车速也未减。突然,一个急转弯,她直接从电动车上摔了下来,导致右侧小腿剧烈疼痛。 送医后,周素芳被诊断为右侧胫骨平台骨折,需要住院治疗。她认为,商场当时没有清理地面冰雪,停车场管理混乱,才导致自己摔伤,因此要求商场承担一半赔偿责任,共计14万元。然而,商场方面却表示,当时天气晴朗,停车场路面干净平整,根本没有结冰,摔伤完全是周素芳自己的原因。 为了证明自己的说法,商场提供了监控视频作为证据。视频显示,周素芳骑车时车速过快,急转弯时没有刹车或减速,才导致电动车失去平衡将她摔倒在地。而摔倒的地面干净平整,无积雪、冰面或其他障碍物,商场也已经设置了警示标识。 面对商场的证据,周素芳依然坚持自己的说法。她认为,商场作为停车场的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该承担赔偿责任。然而,法院在审理后认为,从公共监控看,商场已经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而周素芳自身存在过错,没有尽到谨慎注意义务。因此,法院判定周素芳自行承担责任,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