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湖北一男子,婚后,妻子拒绝和他同房。男子无奈,找丈母娘从中协调,可妻子依旧拒绝。男子觉得,这样下去可不行,他还想要孩子呢。于是男子提出离婚,并要求妻子返还15万彩礼和价值5万块的“三金”,法院这样判了! 湖北一男子张强结婚不到一年,日子并不像他所期待的那样幸福和谐,婚后的日子,他发现妻子林莉拒绝与他同房,几乎没有任何亲密接触。 起初,张强以为是结婚初期的新鲜感过后,双方都需要一些时间适应,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情况并没有改变,甚至愈加严重,林莉的拒绝让张强感到越来越迷茫和失望。 他曾试图与妻子沟通,问她是否有身体上的不适,或是心情上的问题,林莉却总是轻描淡写地说:“没什么,可能是太累了。”可当这种情况持续了几个月后,张强开始变得焦虑和失望。 他想过寻求帮助,最终决定找自己的丈母娘来调解,认为母亲可能更能理解女儿的心理,或许能为自己解开心结。 当张强找到丈母娘时,丈母娘虽然表示理解和关心,但却无能为力,林莉依旧态度冷漠,拒绝接受任何尝试改善的提议。 张强心中的失望逐渐转为愤怒和无奈,他开始感到自己被忽视,甚至在婚姻中感到孤立无援。 他曾多次询问妻子是否有任何不满或顾虑,但妻子的回应总是让他无从下手,最终,张强做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提出离婚。 在提出离婚后,张强不仅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还要求妻子返还他支付的15万元彩礼和价值5万元的“三金”首饰。“ 林莉则坚决拒绝退还彩礼和三金首饰,她认为这些是婚姻的一部分,并且她并没有做出不忠或不道德的行为。 她认为自己有权选择是否与丈夫亲密,并表示彩礼和首饰本就是婚姻的“物质保障”,不应因为离婚而归还。 在无法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张强将林莉告上了法院,要求返还彩礼和三金,并且要求法院判定婚姻无效。 案件引起了当地的广泛关注,许多人对此表达了不同的看法。 有人认为张强过于激进,毕竟婚姻中两个人都有责任去经营, 而有些人则认为妻子的拒绝无论出于什么原因,确实让这段婚姻变得没有意义。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详细了解了事情的经过,调查了双方的婚姻情况,并听取了各自的陈述,最终,法院认为,虽然夫妻之间在性生活上存在矛盾,但并没有证据表明妻子存在明显的过错。 考虑到婚姻的合法性,法院判定张强有权要求返还部分彩礼和三金,但不支持他要求返还全部金额。 最终,法院判决林莉需返还张强10万元彩礼和价值三金首饰,金额未达到张强的全部诉求,但法院认为这是一个合理的补偿数额。 信息来源:江宁发布,2024年6月12日,《妻子拒同居同房丈夫索还15万彩礼,法院:退10万元和三金。》(文中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