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怀柔,60岁大爷和55岁大妈瞒着儿女偷偷领证结婚,共同生活25年后,大爷脑血栓瘫痪,儿子把父亲接回家。一年后,大妈起诉到法院,要求大爷每月支付2000元生活费。法庭上,大妈拿出结婚证,大爷子女愤怒不已。他们把大妈告上法庭,要求判决二老离婚。被法院驳回后,大爷儿子拿着一叠证据告上法庭。双方2年内连打3场官司,最后法院这样判了!
(案例来源:北京怀柔区法院)
候长春收到法院传票后,气得摔碎了一个茶杯,如果世上有卖后悔药的,他哪怕落个不孝名声,也一定阻拦父亲跟宋大妈在一起。
1992年,父亲给他打来电话:“你妈走了这么多年,我又当爹又当妈的,好不容易把你们兄妹拉扯大。现在你们大了,我也想有个伴。”
候长春支持父亲再找一个伴,但他也听说很多再婚夫妻因为钱财,让子女们闹得很不愉快。
幸运的是,两位老人对他们承诺:只在一起生活,不领证,将来谁先去世,另外一方的子女不得胡搅蛮缠,直接把老人接回家。
此后,两位老人生活在一起,日子过得平静悠闲。
2017年,大爷突患脑血栓,大妈给他打电话,他遵守约定,把父亲接回家。
却没想到,2018年4月8日,大妈把大爷告上法庭。
大妈说她没有收入,一直都靠大爷抚养。现在大爷被儿子接回家中,她生活不下去。她要求大爷每月支付她2000元生活费。
候长春很生气,当初双方说好的,不领证,大妈却把他们告上法庭,索要2000元生活费,凭什么?
他知道,大妈会这么做,肯定是她女儿冯立琴在背后调唆。
于是他给冯立琴打电话:“当初咱们说好不领证,我爸回来半年,你妈都没来看过,却要求他承担抚养义务,还有诚信吗?”
冯立琴却说:“我们要抚养费,合情合理。”
候长春以为冯立琴在吓唬他,冷哼一声,挂断电话。
他认为,父亲跟大妈只是同居关系,如今父亲回家,二人也就没了关系,就算冯立琴调唆大妈要钱,法庭也不会支持她。
可他万万没想到,法庭上,大妈居然拿出结婚证。说夫妻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结婚证是1992年12月30领的,截止到案发时,已经26年。
这突然的变故惊呆了侯家兄妹,他们没想到,父亲竟瞒着他们跟宋大妈领证26年。
更让他们崩溃的是,法院支持了宋大妈,判令大爷每月支付1400元给大妈。
他们的第一场官司,侯家兄妹败诉。
7个月后,候长春以大爷名义起诉,说大爷生病一年多,大娘不来看望。夫妻关系名存实亡,要求判二人离婚。
冯立琴上门大骂:“他们结婚26年,你有什么资格拆散他们?”
候长春反唇相讥:“你见过哪对夫妻,丈夫生病一年多,做妻子的连个电话都没有?这样的夫妻有什么意义?你坚持让他们维持这桩婚姻,还不是为了每个月那1400元?”
候长春认为,证据摆在那里,法院会判父亲和大妈离婚。
但他没想到,这次,他依旧败诉。
两次官司,侯家都败诉了。想到父亲遭遇的一切,侯长春气不打一处来。
2019年4月3日,他再次以父亲的名义起诉。
大爷和大妈是再婚26年的夫妻,可这三场官司打下来,仿佛不是他们两个要离婚,更多的是双方子女的冲突。
那这件事在法律上该如何解读?第三场官司谁会胜诉?
1、第一场官司中,法院为何会支持大妈,让大爷每月支付1400元抚养费?
《民法典》第1059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大爷每月有退休金,大妈生活困难,作为夫妻,大爷有能力抚养大妈,所以法院判大爷每月给大妈支付1400元。
2、第二场官司中,候长春起诉让父亲离婚,为何法院没有支持他?
《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候长春第二次起诉时,法院综合分析了二老的情况,认为两人在过去26年的婚姻生活中,感情一直都很好。感情没有破裂,所以驳回了他的诉求。
3、第三场官司,法院又会如何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谁主张谁举证。
这一次,候长春拿出老人这一年多看病的单据。并请护工到场作证。
父亲每个月5619.83元退休金,每月给父亲请护工花费4200元,再加上大爷老是住院,他的退休金已经不够支付,子女们都贴钱给护工。
所以,大爷已经无力支付大妈每月1400元抚养费。
法院审理后认为,大爷工资支付护工费和他的医疗费后,已经所剩无几。
大妈每月有820.97元。
这一次,法院审理后,判令大爷每月支付大妈300元抚养费。
从2018年到2019年,2年时间,双方打了3场官司。前两次候家败诉,第三次终于胜诉。
第三场官司宣判后,大妈和女儿放声大哭。或许,大妈不甘心跟大爷分开。而她女儿如此伤心,不知又是为了什么?
二婚,没子女,都是搭伙,那有领证的,就是防止钱丶房的纠纷。而且二婚搭伙的规则是,男岀房丶生活费(2000),其余AA,小病互助,大病散伙,找儿女,
这种判决有点胡来!男的已经没有生活自理能力,退休金连自己都养活不了,竟然还要支付另一方生活费?
二婚都是为了钱
她女儿为什么哭?老太太现在成她的负担了呗。
第四场官司大爷告大妈不照顾没有尽扶持义务,赔护工钱
生活不能自理了,不搭把手,还要伙食费,跟白嫖有什么区别
把老子送去大妈那,不就行了
老人再婚,就是给子女增加麻烦!
这个老太太把自私发挥到了极致!
每个月5600元退休金,生病住院,请护工的费用已经超过退休金,法院为什么还要判决向女方支付生活费呢?这不是瞎判吗?丈夫生病无人照顾,妻子电话都没一个,更见不到人一年多,法官还认定夫妻关系好?有这么好的吗?这样的法官是人吗?
放狗屁,人都瘫痪了还要扶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