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总得礼让行人?这规定有问题! 交通规则应该得同时遵守以下3点原则: 1、参与者都尽量做到安全通行! 2、整体趋向于更大的通行效率! 3、不能让任何一方太过于委屈! 汽车总得礼让行人? 这规定的问题在于: 第一、仅强调了 司机在参与交通时,保障安全通行的义务,忽略了行人也有保障(自己)安全的义务。 即:行人不能自己太作死! 第二、违背了整体上趋向于更大通行效率的原则——汽车本可疾驰而过,结果行人闯红灯,司机该怎么办?急刹车? 当然只能刹车或转弯避让,但这效率太低并且很危险。于是就得抑制这种行为,有更好的规则,如:用红绿灯。 也许有人会说:汽车过路口就必须减速。(实际上他们的意思一般是:必须龟速) 个人认为:汽车100km/h过红绿灯路口,那是飞太低;80km/h过路口,也开太快;60km/h,相对快;40km/h过路口,只要路况好就完全没问题。(规定好像是30km/h) 规定有考虑到会有违规闯红灯的人…… 说个情况:一公里以内,2个红绿灯,外加其它路口,这是若行人还随意横穿马路,再来一句:汽车必须礼让行人————这还让不让汽车走了? 一味地拿汽车必须礼让行人说事,会乱套。 PS:我这里横穿马路的行人很少了,往前一点,很多大爷大妈就闯红灯、肆意横穿马路……加强治理后好不少! 有些老人的孙子、孙女,从幼儿园学来后,叫他们别闯红灯!!! (但也有不幸的幼儿园小朋友,劝不住爷爷奶奶,被爷爷奶奶拉着闯红灯,结果出车祸了……) 第三、不能过分委屈任何一方。 比如:你说车开得很快,车流量也大,为了通行效率不能停。结果有个行人等了5分钟,10分钟……因为车流量大!这整体通行效率确实高,但太委屈行人了。 反之,来一句:汽车必须礼让行人,结果行人慢吞吞地走,甚至在路口打闹,又因为人多,陆陆续续过马路,而不是扎堆过马路…… 那汽车我也许10个分钟都过不去这路口[我想静静]太委屈司机了。 红绿灯的出现,不就是行人与汽车交替通行,不太委屈任何一方么? 当然,再结合实际情况,调好时间,提高整体通行效率。 PS:会做事的交警管控交通,可以比红绿灯更高效,更合理。 —————————— 闯红灯,就是错。 不论是行人、电动车,还是汽车! 讲规则! 想讲同情,也得先讲规则! 违反交通法规,那就是违法,无可争辩。 至于同情伤者死者,那是另一回事。这不冲突。
汽车总得礼让行人?这规定有问题! 交通规则应该得同时遵守以下3点原则: 1、参与
孤萍与趣事
2024-11-18 18:2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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