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眼狼!没心没肺,当儿子不累。”上海,夫妻俩养一独生子,不曾想,儿子20岁时叛逆,和父母大吵一架,离家出走,夫妻俩找了30多年,母亲去世后,父亲申请宣告儿子死亡,不料,儿子突然出现,可他始终不肯见父亲最后一面,连葬礼也没参加,然而,儿子却把父亲名下部分银行存单领走,叔叔直接将侄子告上法庭,要求剥夺他的继承权!法院判决让人没想到。 (信息来源:光明网 ) 村民张文海(化名)和林婷(化名)有了儿子张哲后,就想着只要这一个孩子,好好把他养大,让他能过得开心、顺利。 可一直被宠着长大的张哲,脾气特别急,还特别倔。 在张哲二十岁的时候,因为跟父母想法不一样,被说了几句,没想到他就受不了了。 接着就跟父母大吵一架,然后离家出走。 张文海气得不行,直说儿子是逆子,动不动就玩离家出走这一套。 张文海和林婷一开始觉得儿子气消了就会回来。 但他们怎么也想不到,儿子这一走,就再也没消息了。 两人等了一整晚,儿子都没回来,这下急坏了,马上报警找人。 他们问遍了所有认识的人,车站、学校这些地方也都找了个遍,可就是找不到张哲。 从那以后,张文海和林婷只要有时间就去找儿子,工作之余就忙着发寻人启事。 日子一天天过去,两人年纪越来越大,身体也越来越不好。 张文海的弟弟张文峰经常劝哥哥嫂嫂,找儿子的时候也别忘了照顾好自己。 张文峰心里明白,哥哥嫂嫂这么多年因为找不到儿子,心里压力特别大。 所以,张文峰有空的时候,就拉着哥嫂出去走走,想让他们心情能好点,哪怕只是暂时放松一下。 后来,林婷的身体越来越差,经常要去医院看病。 张文峰就和哥哥一起陪着林婷在医院里跑来跑去。 可最后,林婷还是没能好起来,就这么走了。 林婷走了以后,张文海一下子老了好多,精神也垮了,他想着找了这么多年儿子都没找到,儿子可能已经不在人世了。 到了 2021 年,张文海向法院申请,说儿子张哲死亡。 谁知道,就在办这个事儿的过程中,张哲突然出现了。 张文海像是看到了救命稻草,特别想跟这个三十年没见的儿子见一面。 但张哲就是不愿意,坚决不见。 张文海怎么也没想到儿子这么犟,他临死之前,最大的愿望就是能看一眼张哲。 可惜,张哲一直没露面。 2023 年,张文海含着泪走了,到死也没见到儿子。 弟弟张文峰忍着伤心,给哥哥办了后事。 张文峰想着张哲毕竟是哥哥唯一的孩子,就联系张哲说:“你父亲走了,你来送送他吧,你是儿子,应该来。” 张哲根本不理,直接把电话挂了。 这可把张文峰气坏了,觉得这人太狠心。 更让张文峰想不到的是,后来张哲居然以唯一法定继承人的身份,把父亲名下的一些银行存单拿走了。 张文峰知道以后,气不打一处来,当初父亲想见他,他不见,现在领钱就想起父亲了! 张文峰决定得教训一下侄子,就把张哲告上法庭,要求保住张文海名下的遗产,还要剥夺张哲的继承权。 首先,张哲觉得自己是第一顺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父母的所有遗产。 按照《民法典》第 1127 条规定:遗产按照下面的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张哲说自己只是跟父母联系少,没有遗弃他们。 还说父亲身体不错,家里也不缺钱,不用靠别人。 所以,他觉得自己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应该继承父母的全部遗产。 然后,张文峰申请把其他兄弟姐妹也加进来当被告。 根据《民法典》第 1125 条:继承人有下面这些行为的,会丧失继承权,其中第三款就是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张文峰把其他兄弟姐妹加进来,他们都同意剥夺张哲继承权的想法。 而且,这些兄弟姐妹也都放弃继承张文海的遗产。 最后,法院判决。 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 14 条:赡养人应该对老年人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安慰,要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指的是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有赡养义务的人。 法院觉得,张哲三十多年都没回家看父母,也没照顾过父母。 父母生病、住院需要照顾的时候,他都没出现,反而是叔叔张文峰忙前忙后。 张文峰带哥嫂出去玩,给他们精神上的安慰,还照顾生病的哥嫂,帮着出医药费,让他们晚年生活有保障。 而张哲三十多年都没出现,对父母不管不问,不给钱也不安慰,这就是遗弃,所以应该丧失继承权。 在审理这个案子的时候,张哲一直都没出现。 最后,法院判决:张文海的遗产都归弟弟张文峰。 二审也是这个结果。 对父母不尽赡养义务,是会丧失继承权的,张哲就因为自己的不孝,付出了代价。 有人说,子不孝父之过,离家30年,可谁能想到儿子这么狠心? 大家对此有想说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