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佛山,一名女子为她的两辆车豪掷重金,购得一个26平方米的停车位。表面上,这笔投资似乎为她的生活带来了便利,然而,随之而来的却是一场棘手的物业纠纷。物业以“一车位一车辆”的规定,将她的小车锁上,并在停车位旁竖起了桩子,令女子无法如愿停放两辆车。 面对不公,她选择了反击,决定将物业告上法庭。物业却毫无畏惧,声称自己并无过错。经过漫长的争执和法律程序,最终,法院的判决引爆了这一事件,真相似乎在瞬间揭开,让人不禁猜想:这场斗争的结局究竟对她意味着什么? 【信源】2024-07-04长沙政法《谁的错?广东女子一个车位停两辆车,却遭物业锁车》 现代都市,寸土寸金,停车位更是稀缺资源,围绕它的争夺,堪比宫斗剧,精彩纷呈,高潮迭起。今天,我们就来扒一扒两个女人的停车位大战,看看这背后究竟隐藏着多少不为人知的秘密。 停车难,难于上青天。这几乎是每个有车一族的心声,尤其是在寸土寸金的城市小区。车位之争,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但其中蕴含的法律问题、物业管理的边界以及社区和谐的构建,却值得我们深思。今天我们就来聊聊两起典型的停车位纠纷,看看这些“神仙打架”背后,究竟是谁的锅。 黄莉莉,一个普普通通的业主,却因为一个“超大”停车位,跟物业杠上了。这车位,长7.16米,宽3.74米,面积足足有26.6平方米,停一辆奔驰,再塞个小飞度,妥妥的。一开始,相安无事,毕竟那时车位不紧张。可随着小区入住率攀升,车位成了香饽饽,物业眼红了,开始“搞事情”。一会儿暗示黄莉莉缴纳两辆车的费用,一会儿又以其他业主投诉为由,直接锁车,一副“吃拿卡要”的架势。黄莉莉也不是吃素的,合同在手,据理力争,认为物业无权干涉她的车位使用权。 另一边,林女士的故事同样精彩。她在广东佛山买房,合同里包含一个26平米的停车位。林女士盘算着,这空间,停个SUV,再放个小轿车,绰绰有余。没想到,物业跳出来说,一个车位只能停一辆车,还“贴心”地在林女士的车位旁边打桩,强行分割成两个“标准”车位,这操作,简直666。林女士气不过,直接将物业告上法庭,认为物业侵犯了她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272条明文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也就是说,只要在法律框架内,业主可以自由使用自己的车位。黄莉莉和林女士购买的车位,都属于其专有部分,她们有权决定如何使用。 当然,业主的权利并非无限大。《民法典》也规定,业主行使权利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如果停车行为影响他人通行或堵塞消防通道,那肯定不行。但黄莉莉和林女士的停车行为并未对其他业主造成实际影响,物业所谓的“安全考虑”站不住脚。法院的判决也支持了这一点,认为物业无权干涉业主在合理范围内的车位使用。 归根结底,这些纠纷的根源在于停车位资源的稀缺。僧多粥少,矛盾自然就来了。物业为了利益最大化,想方设法“创收”;业主为了自身权益,寸步不让。双方缺乏沟通和理解,最终导致冲突升级。 法律是维护业主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在停车位纠纷中,法律明确规定了业主的权利和物业的义务。社区内部规章制度的制定,也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不能侵犯业主合法权益。 停车难,并非个别小区的问题,而是城市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的痛点。随着汽车保有量不断攀升,停车位资源更加紧张,这需要政府和社会共同努力,加大公共停车场建设,完善停车收费机制,引导市民合理停车。 和谐社区的构建,需要物业和业主共同努力。物业应依法依规管理,尊重业主权益;业主也应理解物业的难处,积极配合小区管理。只有双方相互尊重、理解,才能营造和谐的社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