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妻子回归家庭照顾孩子,赡养老人。男子出于感恩,跟妻子签订婚内财产协议,

滨培看法 2024-10-19 23:34:23

江苏苏州,妻子回归家庭照顾孩子,赡养老人。男子出于感恩,跟妻子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约定将家中的一套房子和公司部分股权给妻子。多年后,两人感情破碎,男子将女子告上法庭,要求撤销财产协议,让女子把房子和股权还回来,法院却给出了不同看法。

(案例来源:star星视频)

晚上,王海洋难得回家,张秀兰做了一桌子饭菜,可饭后,王海洋却把她叫进了房间,拿出一份离婚协议书:“签字吧,我们好聚好散,谁也不耽误谁!”

眼泪瞬间涌出,张秀兰怎么都没有想到,自己十多年的付出,竟然换来了一纸离婚协议书。

以前两人什么都没有的时候,感情很好,如今丈夫事业有成,自己却成了那个被抛弃的糟糠之妻。

想起这17年的婚姻生活,张秀兰只感觉自己做了一个噩梦。

2006年,张秀兰在朋友饭局上认识了王海洋,两人一见钟情,很快就谈起了恋爱,两人结婚后,白手起家,共同打拼,一起创立了一家公司。

那时王海洋出去跑业务,张秀兰帮着打理公司的内部事务,两人同甘共苦,日子过得红火起来。

但是,命运总是爱开玩笑,2016年,张秀兰生下小儿子,本来是添丁的大喜事,但是夫妻二人却愁容满面。

孩子出生后,身体不好,经诊断,患有先天性疾病,需要专人照护,那时公婆的年纪大了,也需要人照料。

夫妻二人商量之后,张秀兰决定从公司离开,回归家庭,抚养孩子,赡养老人。而王海洋则是挑起公司大梁,一心一意地忙事业。

时间一长,夫妻二人之间渐渐有了间隙。王海洋因为工作关系,经常在外面应酬,早出晚归或者夜不归宿成为了家常便饭。

而张秀兰一人在家,既要照顾孩子,还得照料老人,受了委屈,也无处可说。

她偶尔跟王海洋抱怨,希望他抽出一点时间,多陪陪自己和孩子,关心家里。

王海洋却说自己也是为了家庭在拼,还让张秀兰多提升自己,不要没事找事。

两人的争吵渐渐多了起来,张秀兰认为王海洋的心里没有他们,整天就是喝酒应酬。

王海洋也是满腹牢骚:自己不出去应酬,哪里来的业务?哪里能把公司做大做强。妻子以前温柔可人,现在都成了怨妇,那个家他是不愿意回了。

他觉得这样吵来吵去也不是办法,为了让妻子放心,他跟张秀兰签了一份婚内财产协议,双方约定:把家里的一套房产过户给张秀兰,属于张秀丽的个人财产。

另外,王海洋还拿出部分股权给张秀兰,这部分股权的收益也归张秀兰所有。

可没想到,房子和股权虽然给了,可两人的心却越来越远了。

2023年,王海洋一纸诉状告上了法庭,请求撤销婚内财产协议,并起诉离婚。

1、王海洋认为自己签订婚内财产协议是为了维系双方婚姻,可双方感情还是破碎了,他请求撤销协议。

《民法典》第151条规定:若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导致婚内财产约定在成立时显失公平,受损害方同样有权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该约定。

王海洋说妻子经常争吵,自己为了让妻子放心,提出把家里的一套房子和部分股份给妻子。

自己签订财产协议的目的是为了维修婚姻,现在双方感情破碎,自己有权请求撤销协,张秀兰应当把房产和股份返还给自己。

2、张秀丽认为婚内财产协议真实有效,这是王海洋对自己的补偿。

《民法典》第1065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张秀兰认为婚内财产协议是王海洋对自己做出的补偿,签订时,两人并未涉及到离婚的话题,王海洋作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知道一旦签字,是有法律约束力的。

3、法院审理认为:肯定张秀兰家事劳动付出的社会经济价值,驳回王海洋的诉讼请求。

《民法典》第1088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张秀兰从2016年起,开始回归家庭,照顾孩子,赡养公婆,尽到了较多的家庭义务。王海洋主动提出,给予其补偿,两人签订的婚内财产协议具有法律效力,驳回王海洋的讼诉请求。

之后,王海洋起诉离婚,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感情已经破碎,准许离婚。

根据婚内财产协议约定:案涉房屋归张秀兰所有,双方还约定了股权转让的相关事宜。

对此,你怎么看?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0 阅读: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