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因家中天然气灶打不着火,八旬老人在五金店花十元钱买了一个点火器。一个星

小君侃社会 2024-10-18 03:54:37

江苏南通,因家中天然气灶打不着火,八旬老人在五金店花十元钱买了一个点火器。一个星期后,儿子帮他修好了天然气灶,因此,老人就以打火器不好用为由,到五金店退货,遭到老板拒绝后,老人开始大吵大闹。老板无奈报警,谁知警察赶来时,发现老人脸色苍白,满头大汗,于是,便将其送到医院,不曾想一个月后,老人因抢救无效身亡。老人家属认为老人的死是店老板导致,因此,把老板告上法庭,索赔近50万,法院这样判了。

“大爷呀,这个点火器才十块钱,您都用了一个多星期了,也没有什么问题,真的退不了的。我们是小本生意,也希望您老能理解。”店老板张鹏耐心地跟老人不断解释。

“你们这是黑店吗?点火器就是不好用,时灵时不灵的,怎么就退不了了?”老人依然不依不饶。

张鹏从老人手里接过点火器,又反复试了几次都没有问题,“大爷您看,这真的没有问题呀?”

“现在好用,不代表回去还好用。反正你就得给我退了,这东西我不要了!”老人情绪有些激动。

这个时候,有人进店购物,老人立即拦住了客人,“这是家黑店,卖了坏的东西还不认账,别来这里了。”

客人被吓了一跳,转身离开了。张鹏也很气愤,“你这不是无理取闹吗?点火器我就是不能给你退,请你赶紧离开,别耽误我做生意。”

“这个点火器才用了一个星期,既然没有坏,凭什么不给我退?你要是不给我退,我今天就不走了!”老人突然情绪激动的开始大吵大闹起来。

张鹏终于失去了耐心,他不想与老人继续纠缠,于是,便拨打了报警电话。

谁知,当警察赶来时,却发现老人脸色苍白,呼吸急促,脸上也爬满了汗珠,于是,便立即拨打120。将老人送到了医院。

经过医生诊断,老人脑出血,情况有些紧急。经过全力抢救,虽然暂时脱离了危险期,但住院一个月后,心脏还是停止了跳动。

面对如此情况,悲痛欲绝的老人家属,将张鹏告上法院,要求张鹏赔偿医药费等各项经济损失46万元。

关于本案,法院是如何审理的呢?

1,老人家属认为,张鹏与老人的死有直接因果关系,应该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老人家属认为,张鹏因为十元钱与老人发生争吵,直接导致老人脑出血,而且没有及时送医,直到民警赶来时才拨打120将老人送到医院,耽误了最佳抢救时间,因此,存在过错,与老人的死亡有直接因果关系,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要求赔偿医药费、死亡赔偿金等各项经济损失,合计46万元。

2,张鹏认为,他才是受害者,老人完全是无理取闹,至于脑出血,是他自己身体原因造成,和他无关。

《民法典》第18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老人虽然年事已高,但依然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他自愿在店铺花十元钱购买了点火器,在没有任何质量问题的情况下,使用了一个多星期还要求退货,遭到合理拒绝后,就开始大吵大闹,完全是无理取闹。在这种情况下,因为情绪过于激动,导致身体出现状况,和他没有任何关系。

3,法院根据公平原则,最终判决张鹏须承担一定责任。

《民法典》第6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法院认为,这一规定确立了公平原则在民事活动中的重要地位。公平原则要求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秉持公平理念,公正、合理地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实现民事活动的公平正义。

虽然,老人病发主要是他自己的责任,但张鹏不退款与老人的情绪激动有间接因果关系,他还没有及时把老人送医抢救,因此,根据公平原则,判定张鹏承担10%的赔偿责任,赔偿老人家属经济损失4.6万元。

张鹏不服提起上诉,但二审法院依然维持原判。

0 阅读:17980
评论列表
  • 2024-10-18 04:34

    无耻!

    累的年纪 回复:
    我亲眼看到,一个老东西买了通便器。用了后要退给老板,老板不同意,就举报人家。不过老板身正,一切合规。政府的过来,也很无奈,说只有走个流程。
  • 月刃 218
    2024-10-18 05:35

    不要脸

  • 2024-10-18 05:45

    店主太冤了

  • 吴林 112
    2024-10-18 04:39

    大家都是玩稀泥巴长大的。

  • 2024-10-18 06:04

    太无耻了,为不平事发声

  • 2024-10-18 07:06

    这样的判决谁能服,商家就这么卑微吗

    无牙子 回复:
    这不是商家卑微,是活着的人卑微!要是老板气死了,消费者合理维权,一样判担责,反正谁活着谁花钱消灾![抠鼻]
  • 2024-10-18 07:59

    法官亦有责任!!

  • 王文 43
    2024-10-18 07:47

    死都要为子孙讹一笔

  • 生活 40
    2024-10-18 07:17

    要求赔偿的少了点,如果是要460万的话,10%就是46万啊。

    往事随风 回复:
    就是这个道理,合法所得[点赞]
  • 2024-10-18 08:17

    意思说以后我对法院判决不服然后去闹,受伤了法院有一定责任咯

  • 2024-10-18 05:54

    应该到狗多多买,直接仅退款就好

  • 2024-10-18 10:40

    按照公平原则,死者给店家造黑谣,影响店家正常经营,造成经济损失,应依法赔偿。从纠纷发生之日起,至案件执行完毕之日止,赔偿店家前三个月平均营业额的10%。从遗产里面扣,另外由死者家属也就是案件原告,在店面周围张贴道歉公告并当面向店家赔礼道歉

  • Vicky 17
    2024-10-18 10:20

    老人自己去上门找茬,不讲道理,又不是店主引起的,应该判店主无需承担责任,还得补偿店主名誉损失费,心理费。 要不然以后知道自己快要死了,就找茬去,还能给后辈留遗产,扰乱社会公平机制

  • 2024-10-18 08:47

    老不死的坑人把自己坑死了,告它家属敲诈勒索。

  • 2024-10-18 10:45

    现在社会出了事故就是,谁伤,谁死,谁有理! 就算是店主要赔尝,也是人道主义的赔尝,出于个人自愿,而不是法院判决。

  • 2024-10-18 08:23

    老板太死板了。这种老人,就是损失10元退给他就是了。没必要给自己找麻烦。开门做生意不可能没有损耗的,自己认栽就是了。这种老人自有天收。

    牛贵鸡贵 回复:
    呵呵
    海棠朵朵 回复:
    最有效的办法还是彻底八九十岁的来不买。不贪图这点小利。让他走
  • 2024-10-18 08:54

    法官被打有没毛病

  • 2024-10-18 08:56

    等一下,店主如果激动了,死掉,法院会不会赔他呢?

  • 2024-10-18 09:29

    这种事我经历过,几年前我邻居为了强占我家门口一分多地,夫妻两个人在家待了一夏天,整天的投诉、到村里、镇里闹腾,后来镇里、村里那帮人被闹的没办法,就逼着我妈把地让给他们,联系我家各种亲戚,我小舅子常年在外,除了我们以外几乎没人知道联系方式,他们竟然都能联系到。真TMD……解决不了胡搅蛮缠没理的一方,就逼着有理但是老实不会闹的一方吃点亏。

    風火_SouL 回复:
    说明你确实好哦。。脾气不好的已经提着菜刀到邻居家里了。。。[捂脸哭]
  • 2024-10-18 09:01

    都这样判,以后老人出门大家都得躲着了,

  • 2024-10-18 09:10

    这以后谁要是得绝症了,都可以去商场买东西故意吵架然后留下遗书说是被气自杀的。怎么预防啊?

  • 2024-10-18 11:04

    以后老人快老死了,就去惹法官大人吵架,一发作死了,官司都不用打,因为法官知道应当赔偿

  • 2024-10-18 07:59

    上次看还是一米蛇皮管

  • 2024-10-18 10:41

    那请问在法院死的法院赔吗?

  • 2024-10-18 10:46

    十块钱的东西,退了不就啥事都没有了,还敢跟老人争执。我现在路上迎面遇到老人,无论有多么着急的事都赶紧站在路边,保持2米距离等他过去再走。

    用户17xxx33 回复:
    两米人家摔倒你照样跑不了,最起码5到十米,特别开车10米都没用,他会说是你给吓得
  • 2024-10-18 10:09

    店主听到这判决,要是也脑淤血死了,法官是否也要赔10%,就解惑

  • 2024-10-18 11:06

    实话实说,是坏人变老了。随着人口老龄化,这种情况会越来越多。希望法律能够健全,同情老弱也需酌情处理,毕竟谁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

  • 2024-10-18 10:40

    都是那些谁受伤谁有理的狗屁规定害的,会形成不良风气。

  • 2024-10-18 09:12

    上次是老头退水管,这次是打火器,下次是啥玩意不知道,我知道的是,八旬的老头,五金店老板,老头会修东西的儿子。。.老头会退货, 然后,五金店老板不够格局气死老头,最后,老头儿子来敲诈五金店。。。

  • 2024-10-18 10:51

    死哪讹哪

  • 2024-10-18 10:50

    苏北的

  • 2024-10-18 11:18

    一分不赔

  • FKBZ 3
    2024-10-18 11:07

    坏人变老了。

  • 2024-10-18 10:36

    上一次还是橡胶管的,这次变成打火器了?

  • 2024-10-18 11:09

    宁可坐牢都不陪。

  • 2024-10-18 10:14

    这种人该下地獄,自己耍无赖把自己送进去了,不过便宜了孩子!

  • 2024-10-18 11:24

    法院做和事佬,法官做老好人..这样的法院还是人民的正义的人民法院吗?这样的法官还是伸张正义的法官吗?

  • 2024-10-18 09:13

    法律到底是在保护谁?

  • 2024-10-18 11:07

    不是水管吗?怎么又变成点火器了!这样的文章就别来哗众取宠了!

  • 2024-10-18 10:01

    谁死谁有理?????

  • 2024-10-18 10:44

    这样的人还活着干啥

  • 2024-10-18 11:10

    胡编乱造,前几天看的是买水管,今天又是买点火器

  • 2024-10-18 10:23

    占便宜没占到自己把自己气死了[得瑟],家人顺势占到了

  • 2024-10-18 08:39

    死了活该

  • 2024-10-18 09:25

    💩

  • 2024-10-18 09:26

    这老东西的命值46万?我老表四十出头,一天挣四百,工地出事儿了才赔100w,这老头凭什么值46万?

  • 2024-10-18 08:53

    有病的老王八蛋现在有赚棺材板的招数了

  • 2024-10-18 10:09

    呵呵 冷笑一声而过

  • 2024-10-18 10:18

    人老了明知快不行了就找个理由赔点钱给小孩过过苦难生活,应该为这样的老人点个大大的赞。

  • 2024-10-18 09:29

    编的

  • 2024-10-18 10:00

    这种法判会导致讹人事大量激增……因为每个人都不是生活在独立的空间中,难免会与其他人发生关联。按这个判案,首先医院将成为最大的受害方……

  • 2024-10-18 09:52

    他如果发现问题及时拨打120然后再打110就不一样了

  • 2024-10-18 08:50

    不要脸 下流货 v吃v没小锅米线

  • 2024-10-18 09:43

    自媒体的智商下限是人类最大的谜题,但评论区里一些人的智商下限是公认的比自媒体智商下限更低。

  • 2024-10-18 10:46

    🌿

  • 2024-10-18 08:34

    看来只要脸皮厚。多少都能吃到肉

  • 2024-10-18 09:51

    让法官出钱赔

  • 2024-10-18 09:04

    真事假事,带节奏的吧

  • 2024-10-18 09:40

    和气生财啊!

  • 2024-10-18 09:47

    意思就是有人敲诈勒索,只能把钱给人家,不然人家把你怎么了没事,你把人家怎么了就有大麻烦,哪怕你什么也没干,人家自己出了事,你也有麻烦。只能做小绵羊,不能有一丝血气

  • 2024-10-18 11:21

    十块钱一条命,本可安康晚年

  • 2024-10-18 11:49

    死了害人

  • 2024-10-18 09:48

    不要脸了,给他4.6元都嫌多

  • 2024-10-18 07:24

    麻痹

  • 2024-10-18 11:05

    上篇是买水管,现在又变成点火器了

  • 2024-10-18 09:11

    给店主带来的名誉损失精神损失也应该赔偿

  • 2024-10-18 08:39

    该死

  • 2024-10-18 11:43

    最后的价值。

  • 2024-10-18 09:38

    又是一篇胡编乱造的文章

  • 2024-10-18 08:57

    很多人都不要脸,不管啥职业啥年龄啥性别!!!!

  • 2024-10-18 11:25

    就是,才10块钱而已,给人退了拉倒!你非跟人吵!出事了吧[哭笑不得]

  • 2024-10-18 09:48

    一家赖货,

  • 2024-10-18 09:41

    赔给老人4.6万,鉴于老人已经死亡,烧给他冥币。

  • 2024-10-18 08:22

    起诉法院

  • 2024-10-18 09:12

    大粪水浇出的大葫芦!

  • 2024-10-18 12:03

    老年人的生意确实不好做!

  • 2024-10-18 11:51

    上次我看到的是水管,这次怎么成了点火器了?[思考]

  • 2024-10-18 08:48

    说多少就多少吗?开口一个亿就要赔1千万了

  • 2024-10-18 09:32

    “公平原则”?什么是“公平原则”!

  • 2024-10-18 09:42

    下贱家属

  • 2024-10-18 09:24

    不知道这个故事是真是假。但愿是个故事。要是真的就太踏马扯了。不过以以往经验和新闻看,这应该是一篇假文章。劝老头电梯里不要吸烟气死老头事件可是判的无责。

  • 2024-10-18 09:59

    真→公平

  • 2024-10-18 10:16

    昨天水管今天变成打火器

  • 2024-10-18 11:27

    上次是水管,这次点火器,都是南通,小编下次是什么东西要退货?

  • 2024-10-18 11:23

    这种判决就该让这个法官下地狱!

  • 2024-10-18 11:55

    无耻之尤,如果车祸这样判决,还可以理解,因为有保险兜底,这他妈店主找谁说理去

  • 2024-10-18 08:33

    看来只要脸皮厚。多少都能吃点肉

  • 2024-10-18 11:54

    看评论知道公不公平[开怀大笑]

  • 2024-10-18 12:12

    这是找死

  • 2024-10-18 09:49

    上次看好像是买一段水管用了6个月还是8个月要退导致的,这回变成点火器用一周?如果不方便透露详细用化名或适当改编请注明。。。

  • 2024-10-18 09:54

    老不死变成老该死了,可怜了店家!

  • 2024-10-18 08:53

    公平原则?

  • 2024-10-18 12:15

    无耻

  • 2024-10-18 11:37

    无耻之徒,老了还无耻

  • 2024-10-18 09:41

    告诉店主它们家一条命4.6万!

  • live 1
    2024-10-18 08:26

    这个老吊应该去狗多买货。

  • 2024-10-18 10:20

    祸从天降

  • 2024-10-18 11:17

    被讹诈方有什么错?这样判就是为坏人张目。

  • 2024-10-18 11:56

    店主半毛钱的责任都没有才对!

  • 2024-10-18 09:02

    啥都谈论这种因果关系第一个赔偿的应该是国家,因为是在中国死的。第二个是医院,因为没救活。第三个是家属,因为没照顾好。其次才是店主。人都死了赔钱有个屁用。全抓起来给个有期徒刑10年[静静吃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