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越辩越明,道越辩越清!”河南漯河女法官王佳佳被害案的真相逐渐浮现,关键就在凶

小君侃社会 2024-10-17 04:17:46

“理越辩越明,道越辩越清!”河南漯河女法官王佳佳被害案的真相逐渐浮现,关键就在凶手党某某的住院时间。到底是29天,还是15天?这个时间差成了案件的关键,背后藏着什么样的真相?

撞他的人是司机,要赔他钱的是保险公司,党某某偏偏没有找这两位的麻烦,反而向判决此案的王法官伸出来毒手。

按理说,受害者是王法官,但是网上的舆论几乎一边倒向党某某。有些网友甚至认为党某某是英雄,还劝说王法官的家属要收起戾气、相信法律。

这件事情的经过其实非常的简单,2024年4月4日单身老汉党某某驾驶的电动车和李某驾驶的客车发生碰撞,后来交警介入,判定李某负全责。

党某某在接受治疗和康复后,向李某及其保险公司索赔1.8万元,而保险公司表示只能赔付1.2万元,两边因此没有达成和解。

7月4日,党某向当地机关申请了援助律师,将李某和他投保的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他们赔偿共计约1.8万的误工费以及医疗费。

负责审理此案的是王法官,王法官依照党某的伤情程度、住院实际天数只有15天以及后14天只是开了些药等事实,依法判处保险公司赔付党某9000多元。

后来党某气不过,躲在王法官家的地下车库,将下班回家的王法官杀害。行凶后,党某在家服毒,但被警方及时抓获,目前已经没有生命危险。

尽管后来的官方通报,都在给王法官站队,但是网友们根本不买账,一边倒地站向党某某。

因为官方给出的资料细节不是很明确,我们抛开网上那些说王法官开好车、与保险公司往来密切等谣言不谈,就单论单身老汉党某某的一些细节就可以得出,网友的观点是有道理的。

作为受害人,党某某并没有像之前新闻上一些碰瓷的一样狮子大开口,讹李某个十万百万的,他索赔的1.8万,相信是再正常再合理不过的。

所以,他也犯不着为了多个6000或者9000块钱,去造伪证,去欺骗法庭。他所诉求的1.8万元,可能真的是他从被撞到上法庭这三个月期间的损失。

其次,党某还向当地机关请了援助律师,党某1.8万元的诉求自然也是被援助律师所认可的。

一个被当地指派的援助律师,更没有必要为了这几千块钱去帮助或者指使党某造为证,而断送自己的前途。

但是王法官的判决太生硬了,她通过行使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结合党某的实际住院天数,依法判给党某9000元的赔偿金。

且不说王法官行使的自由裁量权,是不是等同于《人民的名义》中爱学外语的陈清泉口中的“法律的解释权,在我”。只看王法官在生活经历方面,她是有所欠缺的。

王法官的地位和待遇,显然是身为底层民众的单身老汉所望尘莫及的。刚开始住院的各项检查和治疗的费用是站大头的,所以不能只是依靠天数来作自由裁量,这根本就不是29天还是15天的事。

再说到误工费,法庭上判误工费要的是工资流水纪律以及个人所得税缴纳纪律等证据。可是党某一个散工、农民工,跟着包工头干的,哪有什么这些个证据?

党某一天干活的收入可能有300,但是拿不住这些证明,法院很可能就按农林牧渔的平均标准,168元一天给判决。

按照上述的说法,王法官确实是依法判决的,是合法的合规的。

但是,合理吗?公平吗?

这个社会上,我们绝大部分人都没有王法官这样的身份和地位,很多都属于弱势群体。能有钱、权、地位的只是那些少数人。

农民、工人、农民工这些底层的弱势群体,他们每个月拼死拼活也就几千块钱。他们在国家法律法规的制定上是没有参与感的,他们不是制定者,也没有制定法律的能力。

这样就出现了一个漏洞,如果一些法律本身就有问题呢?法律上判个误工费就要繁琐的证明,没有证明,他们的权利就会被贬值。

这怎么能让他们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呢?这些法律是否要完善还是更改,是个值得重视的问题。

一个五旬老汉,杀人后畏罪服毒,可见他并不是一个没有良知、穷凶极恶的人。他是一个讨不回公道,尚存一丝血性的老实人。

法官要考虑的不仅仅是这个案件怎么判,还要考虑这个判决出来以后的对整个司法的导向是怎么样的。

看到一个人正遭受苦难,还非要收他点钱让他雪上加霜;看到别人遭受不公,却不能替他伸张正义。这样的一个人,是不配从事法学工作的。

以上仅是个人观点,欢迎积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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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10-17 12:22

    没什么关键的,住院都是前面检查费大头,而她直接来了个平均除,再说了,把一个老人撞到住院,赔18000算多吗?

  • 2024-10-17 12:10

    下辈子可能生份互换,它是老汉[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

    文雄 回复:
    别想了,这女的成不了老汉,没有九世畜牲难成为人
  • 2024-10-17 20:24

    贬值的权利让人看不到生机,在生命面前没有小事,众生都是平等的,从小的教育就是这样的

  • 2024-10-17 11:32

    一个没有医院出示意见的证明或主治医生的证明的情况下怎么能成为证据出现呢?这个问题是极其离谱的 本身被告不认后面14天的情况下就要有这个才能形成 不然所谓的依法就是一个笑话

  • 2024-10-17 23:17

    王扒皮是个尖酸刻薄的势利小人。

  • 2024-10-17 20:49

    这个案件看了让人心寒

  • 2024-10-17 12:25

    全责赔一半

  • 2024-10-17 23:08

    最好找出医疗费用汇总清单。

  • 2024-10-17 23:29

    王如果不服可以在下面申诉

  • 2024-10-18 00:47

    我就问也是河北修路法官拌到牙齿松动赔5000,骨裂加腕骨戳伤住院9000不知道差距怎么这么大。

  • 2024-10-17 23:52

    楼主点评到位!个人感觉女法官一年断案结案4百多起,只是凭个人心情意思结案,和法律不相干,过于强势,而且没公正廉洁,助强不助弱,才倒至她自己的悲剧

  • 2024-10-17 23:55

    这回明白了,律师,法官都和保险公司是一伙的。

  • 2024-10-17 23:54

    都是那司机惹的祸。

  • 2024-10-17 12:26

    感觉有点带节奏的感觉 我也开车挂到过人 她就住院十几天 可是在医院待不住 自己回家 被保险公司查到 赔付就没那么多 也没走法院 这是事情就是一个认知误区导致的

    ZERO 回复:
    他这是自费,还是农民工,住得起吗
  • 2024-10-18 01:03

    披着法官外衣的犲狼

  • 2024-10-18 01:00

    看了这么多关于王法官被害案,只有这篇文章比较中肯,指出了案件的真正问题,

  • 2024-10-18 01:15

    扯那么多,你被撞了住院自己掏钱看看你气不气,就因为这炒蛋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