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原配太狠了!河南一女子,丈夫瘫痪在床,每天晚上不睡觉大声喊叫,说不想活了。没想到,女子直接递给丈夫一瓶农药,而丈夫竟然一饮而尽。女儿看到后,立马拨打120,却被女子阻止了。一个小时后,丈夫丧命。女子却瞒着所有人,说丈夫是病入膏肓去世了。然而,当尸检结果出来时,女子一五一十都招了,法院最终这样判了!
凌晨一点,刘海菱才开始收摊儿,把没有卖完的炸串儿和饼,整理好以后,拖着疲惫的身躯,骑着三蹦子往家里赶。
一想到老公躺因瘫痪,躺在家里一动不能动,大半夜还会鬼哭狼嚎的哭,她实在是不想回家。
可又一想到,不能让女儿独自面对这些,所以,刘海菱到了家门口,抽了两支烟,最终还是硬着头皮进屋了。
结果,刘海菱刚一进屋,就发现情况不对,房东竟然坐在他们家客厅,像是就在等她回来。
女儿看到刘海菱回来,赶紧迎上去,说:妈,房东大叔让咱搬家,这周就让咱搬走。
房东也是有话直说:
大妹子,不是哥不讲情谊,你过得不容易,我也是看在眼里的。可你男人天天晚上这样嚎叫,吵得周围的邻居都睡不好,邻居天天找我投诉,我夹在中间很难做人呀。现在搞得,跟你家挨着的房子,都租不出去,直接影响我家的收入。
大妹子,哥也就靠这点房租养家糊口呢,你不能断了哥的财路呀。
房东把话都说到这个份儿上了,刘海菱也只能赔礼道歉,并承诺尽快找房子。
刘海菱心里清楚,她根本找不到房子,整条街都知道她家的情况,没人愿意把房子租给她。
刘海菱回到卧室,丈夫秦泰还在嚎叫,声音很大。
一开始,刘海菱没搭理他,她知道丈夫自从得了小脑萎缩这个病,躺在床上3年,一动不能动,很痛苦,活得没尊严,她有时候听到丈夫嚎叫,骂人,她也不计较那些。
可这天,刘海菱累一天回来,房东又来赶人,刘海菱的精神状态也不好,然而,丈夫却还在嚎叫,凌晨两点,又遭到邻居的投诉和谩骂,刘海菱几近崩溃,也开始对丈夫吼,两人互相骂的很难听。
最后,刘海菱扔下一句:你怎么不去死啊?
丈夫苦笑了两声:早都不想活了,可苦于连死的能力都没有。
丈夫话音刚落,刘海菱便把客厅桌角下的敌敌畏,倒在一次性杯子里,然后走进卧室,递给丈夫,转身离开卧室。
结果,等到她再回卧室的时候,丈夫已经服下了敌敌畏。
女儿很害怕,打120送父亲去医院救治,可被刘海菱阻止了,她说:来不及了。
一小时后,丈夫离开人世。刘海菱让女儿瞒下此事,并通知公婆家人,说丈夫离世,病入膏肓走的。
然而,纸终究包不住火,尸检结果最终真相大白,秦泰是敌敌畏中毒死亡。
而刘海菱面对警方的审讯,一五一十的将事情全部坦白了!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我们该如何认定此事?
1、公诉机关认为,刘海菱故意杀人的动机是非常明确的。
刘海菱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232条规定: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刘海菱明知丈夫生不如死,有轻生的念头,仍向丈夫提供毒药,说明她具有间接杀人的故意;
接着,丈夫喝下毒药后,刘海菱也没有实施救助,还阻止女儿救助,在主观上已将间接故意转化为积极追求丈夫死亡的直接故意。
2、案发后,秦泰的姐姐、两个妹妹以及一个弟弟出具了证明,愿意放弃追究刘海菱民事赔偿。还有其他44名亲属写了联名信。
《民事诉讼法》第65条规定:
证据包括当事人陈述、书证、物证等,而联名信可归类为书证。
他们都称,秦泰长期卧病在床,浑身疼痛难忍,严重时达到绝望的程度,生不如死,经常寻绝路。
刘海菱作为一个女人,生活的特别艰难,要一边讨生活,一边伺候丈夫,承担着家庭负担。
另外,秦泰的兄弟姐妹还说,刘海菱结婚后先是伺候秦泰的奶奶、母亲,为她们养老送终。
所以,他们认为,刘海菱为秦泰家付出很多,尽了很多义务,他们愿意放弃民事索赔,并希望法院对刘海菱从轻处罚。
3、法律规定,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法定刑为3至10年有期徒刑。
最终,法庭同时鉴于刘海菱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认罪悔罪,秦泰的亲属对刘海菱均表示谅解,请求法院对其从宽处理,故法院对刘海菱予以从轻处罚,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刘海菱有期徒刑7年。
对于此事,你有什么看法,欢迎评论区留言!
不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
丈夫瘫在床上,固然是生不如死。做妻子的白天劳作受苦,夜里更是备受受煎熬,何尝不是生不如死。
支持安乐死
这女主真是苦主。瘫痪老公死了都不能解决问题还要吃七年牢饭。先前协议离婚不能吗?瘫老公真心疼娘俩怎不放娘俩一条生路。真想死解脱暗自攒安眠药也可以了结。
判重了,法律也要结合情理。这个杀人不具备危害社会。应缓刑才好!
小编第一句为什么要写原配太狠了?难道不应该是写原配太难太痛苦了吗?小编还有没有一点同情同理心呢?
把毒药给她丈夫无罪,丈夫自饮和她无法律上的关系。丈夫喝下药后,她未履行法律义务救助,以此治罪吧。退堂。
不该倒在杯子里。因为这就不能说是病人自杀。杯子是喝水的,可认定为投毒,不好判定是病人被骗喝毒药还是自己故意喝的。直接给标志明显的,一看就是毒药的,比如喷蚊子的喷雾器,带清晰标签的药瓶。病人还拿来喝那是真的自己想死。另外应安装摄像头监控,确保是病人自主行为而不是别人强制,然后撒谎说病人自愿。这么说,只是以防万一,万一哪天我落得这个地步,能让我有尊严的自己选择去留。不要因为做自己选择走而坑了我的亲人
放了她吧
应缓刑。
这是都解脱了:贫贱夫妻万事哀,病魔面前黄连苦。
这个不应该算是恶性事件,法官可酌情轻判的。
应该判有期徒刑7个月,缓期7个月,
如果我们也能实行安乐死???就不会害人害已了,生无法选择??
应判三缓四,作为母亲,总要照顾家人,照顾孩子,渡过这苦难的人生。
这个女的太难了
希望国家早日实现安乐死。。。
这个判的太重了,应该是缓刑,她的孩子国家来养吧!
应该缓刑,不是大恶之人
久病床前都无孝子,更何况是夫妻本是同林鸟?能撑三年仁至义尽了。。
一年缓刑合适,七年太重了,太绝望了!
善举!她给了丈夫最后的尊严。
孩子给法官养
死了还要害人!这个苦命的母亲宁愿自己坐牢,也要为女儿争取来一份解脱!
女子无罪,她帮丈夫脱离苦海,也是一种积德
如果女的狠,直接离婚不管你死活,饿死活该!
你何必把自己搞进去坐牢呢,你每天给他吃一顿饭,让他慢慢饿死。
法律缺失,精神病人杀人不承担刑事责任。这刘在给她老公农药的时候实际比精神病人还不自我控制吧!抑郁到了无法承受的地步
这妻子是个老实人,一般的把敌敌畏放在床下,不会说自己倒在杯子里给受害者
如果是真实案例!夫妻二人都解脱了!丈夫不受病痛折磨!妻子也不用受苦受累!
这孩子真的蠢,爸爸死了,妈妈坐牢,谁养她
没办法的 还是尊重不想活的人吧 安乐死还是要有的
孩子怎么办?没有妈没有把爷爷奶奶也没有!
敌敌畏哪里有卖?这是那年的事?
法官养病人。
判7缓1不行吗?孩子怎么办?法官给养吗?
无罪释放
为什么没有安乐死?有些病痛让人生不如死啊!
这样都解脱了。
不可以缓刑吗?那女儿怎么办?国家给养着?
离婚好了
对于这个妻子,入狱是享福了,也许是最好的解脱,就是对女儿以后有影响。
以前我们村里有一个,老婆四十多岁得了癌症,一查晚期治不好了为了不拖累家庭回家自己喝了一瓶农药死了!
这个不该算谋杀 应该是帮助别人自杀
只要男人瘫痪就跟他离婚。
也是好事,可以好好安静七年
妻子抑郁症患者,能否轻判?
既然家里人都谅解了那是谁报的案呢?警察有未卜先知的能力
之前江西出了个事,有对五保户夫妻,老公得了癌症,实在没钱治了,要求拔管,医生不让,老太太强行拔了,被告谋杀。我当时就想,要是不交钱,医院会不会放弃治疗?如果医院放弃治疗,算不算谋杀?
赞叹地藏菩萨,赞叹宝胜佛,吉祥如意。
终于出手了
女夫农药随手放桌上
判三缓三,估计就都能接受,这七年有点过了
只有让这些检察官和法院判决的人去服侍几年,他就会明白该判几年还是不该判?……
准提出验尸的?
判的太重了,
那还是判重了,这种情况下三年就可以了
判太重了,三年最合适
还是应该早点实行安乐死啊,让病人有尊严的离去!
呼吁国家支持安乐死!
判重了,应判缓
支持安乐死
不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这法院判的无语了,判三缓四就可以了!是不是像前段时间网上新闻说的,老太太把瘫痪的老伴推下湖自己也跳湖自杀了,才不追究责任?这不是引导人自杀吗?
这是生不如死,还不如死了
判七年是没什么毛病的,但是应该缓刑5-7年
支持安乐死!
这个时候法律显得残忍!既然可以这么判,那么谁又可以承担服侍责任?
这不是自杀吗?
孩子怎么办?应该判个两三年,缓刑
这个时候就体现到知识的重要性了,冷他两天让他感冒,然后买盒头孢给他吃,再来一瓶二锅头,他就舒舒服服的睡过去了
一定要救救这个法官,200岁前不能让他死。
可以缓刑三年
应该表扬这个女人
判太重了,应判3年,缓型2年
缓刑都不应该判,不说表彰嘛,至少也得鼓励一下
有点说故事的感觉。女儿不说,亲人不说,外人谁去深究?已经卧床三年不动,死亡很正常。正常是民不报官不究,更何况这人去世是家庭和他个人的一种解脱。但中国不支持安乐死,协助安乐死也是犯罪。我记得小时候,我大伯得了癌症,疼痛生不如死,人也没了尊严(以前是生产队长,村民都很尊重他),堂姐夫是厂医生,大伯要求堂姐夫给他打什么针,最后家庭会议一致同意,我都记得堂姐夫是跪着打的,一会工夫大伯就走了。第三天火化的,大家(包括村里)都知道大伯是怎么死的,没人说而已。如果按文中那样,有人举报,堂姐夫是要判刑的。
都说了生不如死,还判刑。帮人解脱是犯罪,都注意了
这样的情况真的生不如死,自己痛苦家人跟着遭罪,支持安乐死
生死不由己才是最大的悲哀
我都呼吁了很多年了,国家要出台安乐死法律,不要让有的人活的没有尊严。
亲人没有要求干嘛做尸检?
法不外乎人情。法院不应该生搬硬套法律条款
如果这样不能判刑
判个三年,缓期执行最合理
中国没有安乐死,这家人无奈只能这样选择,男人自己主动要喝毒药的,不能判女方杀人
混蛋,你不能判缓刑吗?
支持安乐死。
判重了,要是有安乐死,这女的也不用做这种决定
有时候,人死了也是一种解脱,像这种情况国家会负担吗?这与故意杀人完全是两码事。
死了还要害人!
解脱,痛是谁也帮不了,不该判,判三缓三才正确
这相当于安乐死。无原告无额外受害人。这法院判决为谁申诉呢
尽快安乐死合法化吧
因该由病人提出书面申请安乐死,并签字画押,不连累别人,证明是自杀。
累死累活一天到家了,摊上个这,楼上的对,不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
关键问题是敌敌畏为什么到家里来的。
那些小恶魔,人贩子都罚不了这么重
应该判定为: 非法协助他人安乐死!判监禁6个月[点赞][点赞][点赞][得瑟][得瑟][得瑟]
死是最好的解脱,没有任何理由反驳!
做人真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