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点脸行吗?”贵州,女子新买的苹果手机丢了,她通过定位找到捡手机的大妈,女子让大妈还手机,给她1000元酬谢,没想到大妈却开口要5000,女子气的报警,起诉,民警法院上门都没用。大妈叫嚣:我不偷不抢,手机是我捡来的,凭啥要还?如果你想要手机,就必须放鞭炮,从县城一直放到我家门口才行!然后她又谎称,手机被她孙子玩丢了,法院的判决意想不到。 (案例来自:齐鲁壹点) 李亚蓉中午出去吃了碗酸辣粉,回到蛋糕店一看没顾客,准备刷会手机。 可她一模口袋,顿时吓了一跳,她新买的苹果手机不见了。 她急得眼泪都快掉下来了,为了买这部手机,她省吃俭用好几个月,没稀罕几天竟然弄丢了,她感觉心肝肺都疼。 她跑到酸辣粉店没找到,估计手机应该是吃完饭回店里的路上,从裤兜里蹿出去了。 正在她愁眉苦脸准备去报警时,突然想起来她给手机定了位,赶紧用她打工的蛋糕店的座机,给自己手机打电话。 没想到,手机不是关机状态,竟然还有人接了电话,让她心里燃起了希望。 对方是个大妈,她承认捡到了一部手机。一般老年人都爱小便宜,为了找回手机,李亚蓉豁出去了,决定出点血。 李亚蓉主动告诉大妈,如果她归还手机,她就给1000元酬谢。 没想到,大妈却说:姑娘你别以为我老太婆不知道,你这部手机是国外的大牌子,还是新买的,值不少钱呢,你才给我1000元,是不是有点少? 李亚蓉心里想,这大妈真不知足,看来想趁机捞点钱。她问大妈想要多少?对方直接开口要5000。 李亚蓉气的不轻,她强压怒火,央求大妈,说她就是在蛋糕房打工的,每个月挣不多,去掉吃喝拉撒啥都不剩,为了买这部手机,勒紧裤腰带,吃了好几个月泡面,她拿不出5000,一千都得去跟同事借,让大爷高抬贵手,还给自己。 可大妈却说,李亚蓉不容易跟她没关系,感谢费5000元,少一个子都不还手机。 无奈,李亚蓉直接报了警,并根本手机定位,找到了齐大妈。 大妈就是大妈,在民警面前也不惧,还理直气壮的说,她没偷没抢凭啥还?是李亚蓉没保管好手机,她捡到了就是她的,想要可以,拿5000元,否则李亚蓉再新买一部,比这花的多。 李亚蓉当场气哭,民警和她却直接被齐大妈推出门。 既然民警拿齐大妈没辙,李亚蓉就决定把她告上法庭,让法律治治这个不讲理的大妈。 没想到,齐大妈面对警官调解,也是一脸嚣张,她不否认捡到了李亚蓉的手机,但她觉得,手机她捡到了就是她的,据为己有不犯法,如果想要就拿5000,否则免谈。 法官告诉她,根据法律规定,大妈属于侵占罪。 齐大妈一听顿时就火了:你们觉得我犯罪了,就把我抓起来呀,正好我一身毛病,没钱看病,没地方养老呢,别拿啥侵占罪吓唬我,想要手机?可以呀,除非李亚蓉从县城放鞭炮到我家里来,不然我是不会给她的! 法官面对这个为老不尊的齐大妈,也是直摇头,再次重申,如果她不还手机,就要走法律程序了,到时候她就要负法律责任了。 齐大妈一听火气更大,谁怕谁呀?放马过来,她直接开口说,手机被她孙子玩丢了,还不了了。 法官告诉她,如果手机真被她孙子弄丢了,她就要照价赔偿。 齐大妈一口唾沫啐地上,想得美!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齐大妈捡了手机不还还索要高额报酬,构成违法。 《民法典》第314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齐大妈捡了李亚蓉的苹果手机后,应当及时通知李亚蓉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齐大妈拒绝返还手机,并索要高额感谢费的行为,显然违反了法律规定。 2、如果手机真被齐大妈孙子玩丢了,他应该照价赔偿。 《民法典》第316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齐大妈在拾得手机后,不仅未履行返还义务,还声称手机被其孙子玩丢,这构成了对遗失物保管的故意或重大过失。 齐大妈应当承担手机丢失的民事责任,赔偿李亚蓉的经济损失。 3、如果齐大妈拒不归还,构成侵占罪,法院审理后做出判决。 《刑法》第270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侵占罪的立案标准为5000-20000元,如果拾得他人财物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拒不归还,且财物价值达到一定数额,可能会构成侵占罪。 具体到本案,苹果手机价值如果超过5000,大妈拒不归还,则齐大妈的行为构成侵占罪,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齐大妈赔偿李亚蓉8500元。 捡了不还,就是偷取,要求大额酬谢如同勒索。除了赔偿外,更应判刑。 对此,你怎么看? (人物均为化名) 民法典
“你要点脸行吗?”贵州,女子新买的苹果手机丢了,她通过定位找到捡手机的大妈,女子
史涣评案
2024-09-30 16: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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