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男子在烧饼店干了1个多月,可老板一分钱都不给,还质问他:谁能证明你给我干活了?你是能拿出劳动合同还是打卡记录?男子怒了,直接把一桶汽油泼进店里,把老板娘烧成火球,抢救40天后身亡,男子被判处无期,还赔偿54万元。
(来源:光明网)
王炳坤定了4点的闹钟。
闹钟一响,他就像触电了一般,从床上爬起来。
他简单洗漱后,熥了昨天剩的馒头,就着小咸菜,还有一杯凉白开,吃的沟满壕平,然后骑着破自行车就去上班了。
前几天,他刚找了个在烧饼店打杂的活,工资不高。
但他觉得,不高就不高吧,只要能养活自己的同时,节省点还能帮衬一下家里就行。
他看中的,是时间久了用点心,能把打烧饼的手艺学到手,将来有了一技之长,说不定还能开个店。
所以,他很卖力,每天起的比鸡早,睡得比牛晚,啥都干,一刻都不闲着,事实上,老板夫妻俩也不会让他闲着。
这个王炳坤能理解,毕竟,人家花钱雇人,不是养闲人的。
可辛辛苦苦干了一个月,到了发工资的日子,老板夫妻却不提不念。
王炳坤手里没钱了,也到了交房租的日子,他抹不开面子,以为老板夫妻忙忘了,就耐心等着他们想起来。
王炳坤跟房东说,老板一给他结工资,他立马交房租,稍微晚几天。
可房东催了很多遍,老板还是没给结,王炳坤等不及了,直接跟老板娘杨华开口要。
王炳坤本以为,杨华会一拍脑门,说她忙忘了马上给他结,万万没想到,杨华却头不抬眼不睁,说没钱过几天,也没说具体几天。
他能说啥呢,只能那边跟房东说好话,眼瞅着房东嫌他墨迹,要把他扫地出门了,老板这边还没动静,他又开口要。
这次,老板莫开林原形毕露,暴躁的说,愿意干就干,不愿意干走人。
王炳坤算是看明白了,他们这是想白嫖呀:走人可以,你求我我都不干了,但是工钱得一分不差结给我。
这时,老板娘也变脸了,夫妻俩一唱一和,尤其是老板娘,平时看着挺和气,现在却面目狰狞:谁能证明你给我干活了?你是能拿出劳动合同,还是打卡记录?
一个私人的小店,他们当然没签劳动合同,更没有打卡的设备,原来他们雇佣自己时,就打算白使唤的。
再说了,王炳坤也没这个心眼,更不懂人心险恶,也没想到自己会遇到这样无德的老板。
回到家的王炳坤越想越生气,要是白干个三五天他认了,可这是一个多月呀,眼看着自己交不起房租,就要被赶出去了,不行,他必须要把钱要回来。
他去了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可工作人员介入后,莫开林杨华夫妻,不承认王炳坤给她们干过活,他自己也拿不出证据。
王炳坤又去走了劳动仲裁。可他觉得结果也会不尽如人意。
既然法律制裁不了这对缺德夫妻,那他就用自己的方式。
他知道自己也会付出代价,可他咽不下这口恶气,一想到夫妻俩的嚣张,他就吃不下饭睡不着觉。
2019年1月10日早上,愤怒冲破了理智,一夜无眠的王炳坤,提着一桶5L的汽油,来到了店里。
莫开林不在,杨华一看王炳坤又来了,直接把他往出赶,还让他死了这个心,她一分钱都不会给他。
杨华并不知道,如果此时此刻,她把钱给了王炳坤,也会阻止一场没顶之灾。但她根本没意识到危险的到来。
绝望的王炳坤,直接拧开汽油桶,泼在了厨房,杨华去抢汽油桶,也被泼了一身。
火炉里的火星嘣了出来,顷刻间厨房成为火海,杨华也燃烧成了一个大火球。
周围邻居帮着灭了火,杨华被送样医院,可因为大面积烧伤,导致重症感染,她挣扎了40多天,74万花光了,可还是没挺过来。
也不知道她临走那一刻,有没有后悔自己的行为,她才是真正的引火烧身。
可这怪得了谁呢,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王炳坤追悔莫及,他后悔冲动之下,做了傻事,如果可以重新选择,他不会这么不计后果,可是没有如果。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王炳坤与烧饼店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
《劳动法》第50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王炳坤在烧饼店工作了一个多月,尽管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因此,王炳坤与烧饼店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
烧饼店老板应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王炳坤的工资,不得无故拖欠。
2、王炳坤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王炳坤因讨薪未果,愤怒之下将汽油泼向老板娘并引发火灾,导致老板娘死亡。
这一行为具有故意伤害的主观故意,且造成了严重后果,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
3、法院审理后做出判决。
《民法典》第1179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王炳坤被判处无期徒刑,赔偿莫开林544822.95元。
(人物均为化名)
看这两口子熟练的作风,绝对不是第一次了,只是这次没弄好,踩雷了,遇到个更狠的,活该
为什么在放火之前劳动仲裁裁定不了存在劳动关系,放火之后就承认存在劳动关系。。。早点公正仲裁也可以避免无法挽救的局面
我觉得不能证明那个汽油是打工人泼的,是那个老板娘自己家里汽油打翻了引起火灾。
为了3000块都能把法官杀了,更何况一个烧烤摊老板娘,这下抠门扣死了吧!让你无良拖欠工资。
54万,为了那点工资都要杀人了,能赔的起?
这应该追究行政执能管理部门的责任!
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就是顾客带汽油吃饭,老板娘自己不小心点燃了
这个案子要多宣传一下,给那些无良老板看看
他要是有钱,就不会去打工了!赔50多万,
哈哈哈黑心老板聪明反被聪明误有命挣钱没命花没有被灭门真可惜了!!
这样的老板娘死不足惜!!!
刺激,下辈子继续
欠人工资,灭门的前兆!害人害己,这下好了。
应该老板夫妻俩一起烧死,劳动监察只是设个岗位让人家领工资而已
哈哈哈哈哈哈,为社会秩序献身,是个英雄。
应该两个都搞死,人渣该死。
等会,工资最后还没发是不是[思考]
比狠
提醒一下那些视财如命同款缺德的老板老板娘以此为戒吧!
不出人命没人管
能拿出这么多钱会在那打工吗
有那五十四万也不至于去干这个破工作。
火烧十年旺,看钱比命值
正好想换个老婆,就有人帮忙,还有赔偿,真好,不过进去了,还需要赔偿吗?
新思路,无赖碰到狠人
我邪恶的想!现在正和老板的意图啊!!!!
讲到底还是劳动局不作为,才导致悲剧发生!
劳动监察和仲裁也要问责
听他们说9几年在哪发生过同类事,是一个精神小伙用一张假钱去买烟,然后烟店的老板也牛逼,把假钱撕了还给人家一耳光,然后晚上就给他烧了…
这世上很多人都在不断挑战别人底线,却承受不了带来的后果。
无赖、坏人必被狠人治。
为什么劳动监察大队的人躲过去了?如果。我说如果。。这个人躲过第一波的嫌疑。。我相信。。政务中心就是第二案发现场
打工仔!连工资都没发!怎样拿54万赔?有54万!还打啥工!
烤鸡🐔烤鸭
50万还是少了,该赔五百万。一条人命就这么不值钱呐
应该严查劳动仲裁部门,他们才是导火索
要钱没有,要命自取吗?
好
人恶人怕天不怕,人善人欺天不欺。
如果开始讲了工资,就应该给钱。有些这种夫妻店是不招工人的,都是招徒弟(白干活的那种),学的手艺就算是报酬了。而王炳坤也确实是冲着人家的手艺去的。所以这事应该看先前是怎么谈的。
两口子都该死
这老板高兴坏了,发财死老婆。双喜临门
这太坑爹了,无期徒刑,值吗?
老板娘活下来才好
为什么人渣做了人神共愤的事却不追究?而受害者却被说成了罪大恶极的恶魔,是谁制造了恶魔?
好,就应该是这样,关键时刻敢于亮剑。
明明是见义勇为、施救不成,却遭此冤报[哭着笑]!
在无法证明的情况下,如何证明他们有劳务关系,又如何对拖欠行为进行惩罚
先生以身入局,为后人乘凉
还赔毛钱啊,房租都没有
判的没错。
情有可原,奸商把人逼上绝路,应教育改造2年至3年可以了,如法判过重碰上同样的事恐怕奸商全家都不会放过。
谁能证明汽油是那男子泼的?有视频?有照片?
需要用你笨拙文字来描述吗?
法不能解决的事,只有自己解决,应该是2个人一起烧了,自已解决了一半,另一半会贻害社会,又要勾引其他打工者上当捐躯,不地道,要除害一定要彻底除干净
老板开心死了[鼓掌]
老弟你是好样的,佛争一柱香人争一口气,我愿意为你捐款
唉唉唉,老板一个人躲在被窝抹眼泪,又要掏彩礼换老婆了。真是听者伤心,闻者落泪!
可惜了,让老板跑了
为民除害不应该奖励54万吗
我觉得应该找卖油的赔,不是你卖的油就不会着火,卖油之前也不问问油买去干嘛,卖油之前也不告之不能点火
唉,为什么不趁老板也在的时候去
应该烧烤老板才对,让老板亲眼看到自己在干活,直到老板说我看到了才行
还差一个人,着急了
活该!
法院里一群法盲
出事有因必有果,你做初一来他做十五,给王炳坤点赞
劳动监察大队承担了升么责任。
老板晚上睡觉都能笑醒!
问题是谁来赔偿呢,人都无期了,难道还要他家人来赔偿?
老板因祸得福,拿着赔偿款又可以娶过另一个女人,倒霉的是她老婆
用临时工不付给工钱的,应该严打。
没出事没人管?证明不了劳动关系,死人了出事了才证能有劳动关系?这些国家饭桶有什么用
有关部门负主责
把别人逼上绝路的同时,也把自己逼上了绝路!
老赖们都应该受到这种下场,
自己以为是孙二娘玩完了吧!五十四不那老板莫也应赔一半,他不纵容他妻子不发工资能有此事吗?法官怎么量刑赔罚的。
黑心老板 自作孽不可活
老板两口子都该死,可惜了打工者,为社会除了一害!
烧老板娘?咋想的?人生几大喜不知道?
暴力是法律存在的基石
我也是陕西的,我们那个地方这些不日毛的贼怂日的太多了,这种不要脸的狗东西,简直是畜生不如,就是该杀。
干的漂亮
这个判决有问题,造成这场灾难的始作俑者老板没受到任何法律制裁?为什么?
做人做事要留有余地,把别人逼向绝路,就是把自己送上死路。
是老板你种下的因果由老板感单
坐十几年就出来了,钱是用赔偿的,没有财产,你赔也是坐牢,认坐牢反正附带民事赔偿没财产也就一张纸啥用没有。
有家有业的你跑得了吗?迫死别人就是迫死自己,这种人死左都吾使可怜
判50万和100万有区别吗?都进去了,怎样赔?判多少都是个数字而已。
有五十多W,还要去买汽油吗?一斗米难倒七尺男儿汉,那种老板该他们命薄。
突然想起了一件事,为什么店里有汽油?这是不是老板娘自己提前准备好的,这也是他自己把汽油倒地上的,最后来个死无对证,这老板娘才是凶手,
无良货,活该!
黑心老板,自以为是东方不败,没人敢拿它怎么样?这下让它知知什么后果了吧!活该。
唉,白瞎了小伙,帮着老板换新妻
没钱交房租,找部门没人管,没有法,这下咋有人管了,还有法了,真是玩的高级
不是拖欠工资,而是不承认你有工资,甚至不给你工资。
劳动仲裁也负同等责任
应该追责劳动仲裁部门的不作为!
这就不得不说劳动仲裁的绝招马后炮了
莫欺负老实人,老实人的怒火谁都扛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