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穷限制了外卖员的想象!江苏一女子,开着一辆130万的豪车出门,被外卖小哥追尾。然而,女子并没有指责小哥,而是觉得小哥挣钱也不容易,只让他赔800块了事。可没想到,小哥却不答应,他认为擦破点儿皮,喷个漆顶多三五百,而且小哥话里话外都觉得女子讹他。女子一听,决定给小哥好好上一课,直接报警处理。结果,在听到4S店报价的那一刻,小哥肠子都悔青了!
(案例来源:人间千奇)
刘美云可是一位妥妥的女强人,30岁出头的她,已经实现了经济自由。
当同龄人都在谈恋爱,逛街,喝咖啡的时候,她的眼里只有赚钱这一件事。每天辗转于各种应酬中,觥筹交错,推杯换盏……
大学毕业到如今,她用了10年时间,过上了让旁人羡慕的经济自由的生活。
最近,刘美云拿下一个大项目后,犒劳自己,直接去提了一辆玛莎拉蒂,落地差不多130多万。
她本来想买一辆五六十万的车,可又一想,还是决定配一辆更好的车,毕竟出去谈生意,车就是身份的象征。
没办法,活在世俗中,要在世俗里挣一份世俗的钱,行为方式就要符合世俗的价值观。
提了车,挂了牌,刘美云心里也美滋滋的。她准备开车回家,带父母去兜兜风,让父母也开心开心。
然而,谁也没想到,她刚出门,开了不到一公里,就出了车祸。
刘美云赶忙停车,下车一看,是一位外卖小哥追尾了。
刘美云先把外卖小哥扶了起来,然后询问他有没有受伤,外卖小哥摇头示意,没有。
刘美云这下才放心了,然后去查看自己的爱车。
她一看,也没什么大碍,就是擦破了点皮儿。不过,这车毕竟是新买的,刘美云心里到底还是有点心疼的。
不过,刘美云还是善良的,并没有为难外卖小哥,她深知小哥赚钱不容易,所以并没有多要,只让小哥给800块就行了。
可让刘美云想不到的是,小哥竟然很惊讶她的要价:什么?就擦破点皮儿,要800块?
小哥的惊讶,让刘美云也很惊讶,这时,有三两个围观群众说:我说,小伙子,人姑娘没问你多要,你知道这是什么车不?玛莎拉蒂,你撞的可是玛莎拉蒂。
外卖小哥不以为然的说:不管是啥车,擦破点皮儿,张口就要800块,走到哪,都没这个道理。这点伤,喷个漆就好了,顶多三五百。
刘美云一听,心里很不舒服,她觉得,自己的善良,用在了错的人身上,于是决定给小哥好好上一课。
刘美云:这样吧,按正常程序走,咱俩也不私了了。
于是,刘美云当即报警。
交警赶到后,判定了了责任事故,外卖小哥全责。
之后,4S店又给了报价,车子维修下来得4600块左右。
外卖小哥一听报价,瞬间肠子都悔青了。
网友评论:要是我,别说800块了,要1000块,我都会迅速给的。
还有网友说,刘美云的善良,没有用到对的人身上。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我们该如何认定此事?
1、外卖小哥追尾刘美云,外卖小哥全责。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其中第2款规定: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一开始,刘美云选择私了,她认为小哥赚钱不易,只要了800块,说实话,已经很替小哥着想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规定: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自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明明800块能解决的事情,外卖小哥最终得花4000多块解决。
这就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3、刘美云最终决定报警处理,给外卖小哥好好上了一课。
《民法典》第5条规定:
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如果一开始,外卖小哥,就能感受到刘美云的善意,而不是把人往坏处想,那么,也不至于花五六倍的钱去修车。
对于此事,你有什么看法,欢迎评论区留言!
国家应该出台赔偿标准,按一般车价赔偿,管你法拉利,兰博基尼,通通按照一般价格赔偿!
这世间任何事情其实都是天注定的,送外卖的能撞到豪车,这就注定是老天爷不想给活路!这不是钱不钱的问题,这就是命!注定得跳楼了!想想西楚霸王项羽也只活了29岁,能活过30就比他还牛逼,这辈子也够了!
这篇文章就是歧视底层人的,必须举报拉黑!
送外卖都强制买意外险,报警了这种保险公司全赔
得了吧!小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