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崂山女子打人事件”的后果已经开始显现,近期新闻报道中,男性在被女性殴打后选择还击的事件频频出现,这一现象令人深思。 以江苏师范大学的一起事件为例,一名男生因为座位问题被女生率先动手,结果他毫不留情,连续出拳将对方打倒在地。另一起事件中,一名男子与女子发生轻微的刮蹭事故,女子竟然掌掴男子,结果男子疯狂反击,将女子打得满脸是血。这些事件反映出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路虎女打人这么严重的事件,如果性别反转,这个人早被公安抓起来以故意伤害罪判刑了。法律的威严在于,罪犯不敢妄动,而不是守法者不敢还手;执法者,当执法! 这些事件背后的原因,可能是社会对性别角色的刻板印象,以及法律执行的不公正。在一些人的观念中,女性被视为弱者,男性则被期待具有力量和保护女性的责任。因此,当女性动手打人时,人们可能更容易容忍,而男性还击时,则会被视为过激行为。这种观念不仅不公平,也容易导致暴力行为的升级。 法律应该是公正的,无论性别如何,都应该受到相同的对待。执法者应该严格执法,对违法行为进行追究,无论罪犯的性别如何。这样才能维护法律的威严,确保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对于这些事件,我认为我们应该反思社会对性别角色的刻板印象,以及法律执行的不公正。我们应该鼓励性别平等,尊重每个人的权利和尊严,无论性别如何。同时,我们也应该支持执法者严格执法,确保法律的公正执行。 对于此事,大家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探讨,一起为建立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出谋划策。
被打就该还手,不论男女老幼
只要女的先动手就可以往死里打,反正最后就是互殴!
现在的女人太嚣张,不仅在家里嚣张,出门了还不知收敛,现在女权主义泛滥,捞女横行,男性已经到了爆发的边缘,多少女的在挨揍的边缘徘徊,来回的试探男人的耐性,在经历混乱之后,喧嚣的世界最终会回到他正常的样子,
暴力不分性别,遵纪守法护己才是王道!别动手,咱们文明人动口嘛!
只有人人敢还手才能使爱动手打人的人轻易不敢乱出手。
关键,法律上不该有互殴这个词,应该提倡和谐相处,当一方失去理智,动手施暴了,法律应该保护后者,鼓励其勇于反击。
青岛政府的处理让人心寒。
互殴乱用的结果就是真的互殴
靠左行车城市,青岛
都是“互殴”弄出来的事。不问前因后果,都是互殴。互殴好呀!打出狗脑袋都是“互殴”!与正当防卫有屁关系!挺好的!它妈的,什么完意!
敢还手就必须还手,谁怕谁[捂脸哭]
女 说这就是公平 男的说原来1000块是公平 公平就是打人1000块 多了找青岛司法机构
很明显有保护伞,别当人民群众是傻瓜。
青岛的执法机构挠乱了司法
双输总好过单赢
这就是山东青岛崂山逆行还打人的恶女事件,造成的社会道德恶性影响力!!!……
打人成本如此低,不想受窝囊气就十倍还回去。
严惩青岛公安队伍!
互殴开始 等什么呢
能动手就别吵吵,谁惹我干他,要不白吃亏。
后面两件事出现时官方通报都没有出来,有毛关系
这是个懂法的,法院有同案同判的说法,除非是上诉改判,否则这个判决就是样板。
女人敢在公共场合动手必打服为止,敢和男人在公共场合动手的女人岂是良善之辈?
“一忍再忍,岂能再一,再二,再三,孰不可忍,无需再忍”(无谓的“退让”,让某些人,尤其是“路虎女”一类,自已为世,更加“嚣张”~)
她的所作所为已经远远超出了“违规”的范畴。她所展现出的,是一种对公共规则的极端蔑视,对他人安全与利益的漠视,更是一种自我中心、特权至上的心态。
还是塔利班好,塔利班那里根本就没有路虎女这种东西。
被打就一定要还手,不还手时代已经过去
官方可以发通报,是女子和男子因座位产生纠纷,进行顶格民事纠纷处理,罚一千拘留10天。然后专家出台面详细释法,为什么不构成寻衅滋事
打女人是不对的!对流氓无赖是不分性别的,该出手时就出手
这都要感谢崂山公安!
女性绝大多数在家都是很强势,不要把她当成弱者,出到外面就没有人让着她了。
在法律面前没有性别,错就是错,对就是对。
中国:不率先核武器
女人打你就得受着,不能违背妇女意愿!
我们不会主动开第一枪,你要开枪,就把你当越南打。
互殴,好像还没取消吧?难道家里有矿?
太难了 不还手还要被打你的女人骂怂包 被打满脸是血最终获得差不多1000元赔偿和不轻不重的一句道歉 相比之下 我估计男的还是选择互殴可能性大一些 1000元和道歉怎么也比不了被女人无理打骂不还手还被骂怂包更能瓦解男人理智吧…[抠鼻]
所以崂山那位打了就白打了。
现在的女性在利益面前:男女平等;在纠纷面前:要让着女性。
不还手,自己吃亏,还手后,大不了互殴呗
还是有牛人。
有没有一种可能,本来这些事情很多都没人关注的,因为青岛那件事,关注的人多了,于是只要发生类似的事件,都被人广泛传播
对这种娘们儿就得以牙还牙
对恶行还击难道不应该吗?不要总男女什么的,男女平等啊!
又不是自家人为啥要迁就她
既然先动手,就要做好挨打的准备,这就是我们一再重申不开第一枪的缘故!您说是吧?
该还手时别心软。她们都是渣女。打。
路虎女事后的觉醒
不要看人下菜碟
中午我们这里食堂男女打架,女服务员打男厨师两耳光,可笑的是,男厨师在那里叫“大家看着是她动手的,我没还手”。最后就是不了了之,白挨打,你不还手就是白挨打,一定要还手,男人凭啥让一个比你弱得多的女人打耳光还不能还手?
以后女的要倒霉了,在路上发生冲突,身边有男伴还好,没有人陪的,女的只要有过激行为,召开的只会是更大的暴打,以前没这种事,或者很少
法律面前 应秉公执法办理 人人平等
男人要会打这种架,现在很多男人一点防身手段都不会,被惹急了就知道蛮上,打重了自己倒霉,最可悲的还有打不过的
还手就是你打我一巴掌就还两巴掌。必须互相伤害。反正最后就是互殴呗。总比受气伤身又伤心强!
毛主席教导我们说,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虽远必诛。
女人真是愚蠢的生物 男人发起火来 连自己的老子都打 女人算老几
妇女解放不是站男人头上撒尿,次次都是女人先动手,不打你打谁
[墨镜]男女开始平等了
就应该残酷的反击。
该出手时就出手,反正互殴,忍有用吗?
被打不还敢手,太吃亏了。
从这点来说,青岛警方算是办了件好事,最起码有路虎女案子做参考,男人的血性就起来了[滑稽笑]
去美国被黑人打了白打,国内还热搜,拘留还赔钱,还不满意?
总让老实人吃亏,老实人就不再老实。总让遵纪守法者吃亏,遵纪守法者将不再遵纪守法。
标准的互殴。
比彭宇案后果严重
武则天是弱者吗
社会问题处理不好,你知道后面影响。反正就是那么轻,大家惩罚,大家伤,好过自己白白被打伤,赔点钱就没什么事,应该承担的刑法没有
我就不打女人,但女人敢打我!我打得她妈都认不出来
双方都动手叫互殴,没有严重的伤者,一般都是各管各。要是对面有关系就当我没说
无能性别与否,被打就得者就得双被反击回去
適當注意點分寸,下手別太重!
请你尊重事实:路虎女是有背景
现在的风气是老实人吃亏
这帮女的是不是偶像剧看多了?谁也没有义务让着你(。ŏ_ŏ)!这才几年啊,就狂成这样,还想反天了?
互殴?你想多了,你没钱,对方有钱,互殴就不该是你的世界里该有的,八成殴打女性,判刑
此事件,退役军人不是东西(在女司机变道超车未果的情况下,用车头顶着女司机的车头,使其无法回到正想车道),崂山女司机也不是东西,原因一目了然。不过本文章说的有道理!
人不犯我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不应该还击吗?
男的能做到先不动手就已经足够了,女的动手就不需要让着了,毕竟都男女平等那么多年了,还让着就是看不起女性[得戚]
不还手就被白打了
归根结底还是崂山那位退伍军人怂的很!
没事喊叫男女平等,这权利那权利,有事就是弱势群体,女性怎么怎么滴。
让青岛解决问题都好。
唐山打人事件不就定的寻衅滋事罪,换个就是行政拘留,而且唐山的出警民警也被判刑了
歪嘴和尚念歪经,到最后“经”还有经的意义吗
自卫不分男女老少,这是社会进步的功劳
那叫互殴
这就对了,不疼不痒的罚点,
事实定实事 所以我选择了正义的决斗 妖孽,休得乱我道心。
那些女权主义思想的冒火头了分不清大小王了,觉得自己女的坚持理所应当吃香喝辣被人围着赚,该教一下她们什么叫拳头硬才是硬道理了
正当防卫,打了再说
互殴也要还手,不是行政拘留有个屁用
被她掌掴一次或者还说得过去,但被掌掴几次,还说不是故意伤害?只是拘留10天?罚款1000元?试问一下谁服?如果法和理都在我这边,我会打到她连她妈都不认得,大不了落个互殴,坚决不会为怕拘留10天,罚款1000元,而出卖面子和尊严,珍珠和瓦片,谁怕谁。
互殴这个词本身就是不问黑白的产物
打,谁不打谁就是孙子啊[红脸笑]
难道要学青岛软脚虾
互殴,
该出手时就出手,忍让过后不如狗。
有关部门应该反省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