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冤?”辽宁鞍山,一29岁男子与65岁大妈发生争执,争执中,大妈拿肩膀往男子身上靠,男子见状连忙躲闪,大妈扑空,摔倒住院。事后,大妈要求男子赔偿,未果后将男子告上法庭,索要13734.84元赔偿。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男子的身体与大妈有接触,判决男子承担30%的责任。男子和大妈双双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了! 张先生本是辽宁辽阳市人,后来因为种种原因,前往鞍山海城打拼,但此后因为在海城市一处房产,与赵大妈发生了纠纷,两人时常因此发生争执,吵得不可开交。 两人发生激烈冲突的那天早上,张先生与赵大妈再度因为房产纠纷,发生争吵。 在此期间,赵大妈突然急了眼,耸动肩膀往张先生身上去靠。 张先生见状有些傻眼,赵大妈这是准备讹他? 说时迟,那时快,张先生迈动步伐向后倒退。 只听“噗通”一声,赵大妈扑了一个空,重重摔倒在地,发出“哎哟哎哟”的惨叫声。 张先生张开双臂,表示他并未与赵大妈动手。 而与此同时,赵大妈大骂张先生打了她,要报警把张先生抓起来! 张先生气得笑出了声,表示无所谓,反正旁边的监控清清楚楚的拍下了全过程:是赵大妈自己靠上来,然后扑空摔倒。 赵大妈一时心虚,但想了想还是报警。 结果未能如赵大妈所料,警察将张先生带走调查后,一查监控,发现是赵大妈咎由自取,随即对张先生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 而赵大妈因为摔倒,则在医院住院16天,花费医疗费7204.84元! 这笔钱对于赵大妈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支出。 可如今张先生并未被警察判罚,这笔钱只能由她个人来承担,赵大妈实在是气不过,随即要求张先生赔偿她医疗费、交通费还有误工费等费用! 张先生听闻此言,勃然大怒,讹人不成竟然硬讹!简直太欺负人了! 于是,他对赵大妈表示,他不会赔偿赵大妈一分钱! 然而赵大妈对于此事已有预料,找来一位律师,将张先生告上法庭,索赔13734.84元! 其中除了7204.84元医疗费,还有2400元护理费,1600元伙食补助费以及2400元误工费等费用。 而张先生见状,既感到可笑又感到无奈,只能硬着头皮应诉。 在法庭上,法官认真审理此案,最终作出张先生承担30%责任的决定。 同时,因为赵大妈提出的2400元误工费,没有具体证据,因此误工费不算入赔偿金额之中。 最终,张先生需要赔偿赵大妈3391.45元。 张先生对此感到十分不服,是赵大妈主动往他身上靠,他怕被讹然后躲避,导致赵大妈扑空摔伤。 怎么看,也是赵大妈咎由自取,自己怎么还要承担30%责任呢? 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还有,赵大妈竟然也对法官的判决表示不服。 她认为,2400元误工费也应该让张先生赔偿! 于是,张先生和赵大妈双双提出上诉。 在二审法庭上,赵大妈找来一名证人,证明她现在骑着三轮车,给人拉货为生。 但法官认为赵大妈的收入不稳定,还是没有明确证据证明“2400元误工费”的情况属实,不予制止。 而对于张先生的诉求,二审法官认为: 他身为一名年轻力壮,且有着成熟心智的成年人,理应能够遇见,其为了躲闪而后退的行为可能会导致65岁的赵大妈摔倒的可能。 最终,二审法官维持原判,张先生除了要继续赔偿赵大妈3391.45元外,还要额外承担案件受理费50元。 此案经过公开后,网友纷纷不解。 “一个人往你身上碰,你不能躲闪,然后她倒地,说你撞伤的;如果你躲闪,她扑空倒地,还是你的错,你不该躲闪让她倒地,怎么横竖都是没理?”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碰瓷讹诈不入刑,这种事会越来越多
这犯罪成本太低了,可能会给老年人找到一条赚钱的新路子啊
这个法官就是个糊涂蛋!
如果摔死了,是不是故意杀人罪?
有意思!这大妈要是拿把刀往人家身上扎也不能躲呗,按照法官的说法你要是躲了会造成老人摔倒受伤!
零几年青岛平度真实案例 两个水果店竞争,一个店主上门挑衅,说不过去打人,另一个店主闪身躲开,然后打人的店主摔倒骨折了 判躲闪的店主责任赔钱2万多[捂脸哭][捂脸哭] 放现在可能发个抖音舆论监督还有点用
要是一个人拿头撞你,你是躲还是不躲,躲开,他一头撞到硬物上,伤重而亡,你摊人命官司,不躲,自己内脏受伤(脾破裂)也可能伤重而亡,且因有身体接触,判为互欧,基本上等于白死,咋解决呢?请法院出一个司法解释吧。
真不要脸啊!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法官的判罚决定国家的道德走向
“他身为一名年轻力壮,且有着成熟心智的成年人,理应能够遇见,其为了躲闪而后退的行为可能会导致65岁的赵大妈摔倒的可能”。要这么说的话,大妈65岁了心智还不成熟吗?不知道自己有摔倒的可能吗?
一个能蹬三轮挣钱的人,你能预料到躲闪她就会摔倒?那你预料一下,她往你身上靠你不躲闪会是什么后果。
SB判决
这和还手就是互殴是一个道理,现在是有事只有法院才有裁决权,可法院判决有非常奇葩,不像是法官该说出来话。比如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要扶。
可以继续上诉,再审,再审,再审,直到最高院,最高检。就怕是实际情况跟文章中的不完全一致。
正确的做法是站着不躲,也别动手推,老太婆硬要往地上躺那就是碰瓷讹诈,可以直接报警抓她。躲开的话,老太婆倒地还真就跟你躲闪有一点因果关系。
无耻下流
假如一辆车刹车失灵想蹭此法官的车减速,法官反应及时躲开了,该车驾驶员最终撞护栏死亡,试问此法官该承担多少责任?
别人向我扑过来要打我,我还不能躲,因为我躲避导致他摔倒受伤我还得赔偿!
躲赔钱,不躲,倒了还是赔钱,是不是以后看见岁数大的要么绕圈走,要么保持五米距离呀?
脑子进水了
小编有煽动群众对法院不满的嫌疑。为自证清白,小编可以把案号发出来。
对方打你,你闪,造成对方闪了腰,你要负责!
这是个糊涂法官。
这年代话没说好都有可能百分之七十的责任,何况你躲闪了,以后与人争执最好隔开五米远,而且说话要温柔点争吵,不然对方脑充血那就是你激怒对方造成的,百分之七十的责任那是跑不掉的!
躲闪是对的,如果老太太靠到身上再倒地,那就要全赔了。男子躲闪是他的本能反应,至于老太太的安危并不是男子要考虑的事情,因为男子并没有扶老太太的法律义务,老太太的倒地并不是男子侵权的造成的,也就是说老太太的倒地和男子的避让之间没有因果关系。老太太的倒地属于个人行为。本案大概率是民法典施行之前的判决,当时的公平原则是可以由法官自由裁量的,但是民法典改了。
判决不公,这样的判决是纵容了坏蛋,怪不得坏人越来越多,怪不得碰瓷的越来越多,
碰瓷有理,你还不能躲,躲了也是犯罪,碰瓷的不犯法,躲的还犯法了,法院的判罚这是提倡碰瓷,有人来碰瓷还得好好侍候着,不然你就犯罪了!该赔钱
是咯,法官讹我,我必须要被讹
躲开都不行?这法官不配做这个工作!
这种判罚,就是鼓励讹人。
被讹人是成年人可以预料到你躲可以它会摔倒,那讹人难道不是成年人吗它都老的快入土呀,不知道后果吗!所以这个后果难道不是讹人的咎由自取吗?为什么反而无辜的人赔钱呢!我说现在讹人的多呢,讹不到钱也没事不犯法,万一能讹上钱呢,好人真他妈难做
按这样的判决,下次如果有老人挑衅,故意往我身上冲,我应该是躲还是不躲呀?不躲有互殴的嫌疑,老人受伤可能是全责。躲开吧,又变成应该预见到别人冲撞必然产生的后果,必须承担次责,要应该怎么判呀?赔偿了。法官教教我,应该怎么做才能保证自己安全?假设一下,如果是有犯人找法官报复,扑击的时候法官躲闪,导致犯人撞击到桌角死了,法官
恶心的判罚
躲也不是不躲也不是,所以你就不应该活着给大家添乱
法官点赞大妈讹诈,成功。
什么社会,别人打人你别躲,躲了它摔坏了你赔钱!小偷来家偷东西,你就让偷,你吓的它跑到地沟里你赔钱!回家了你的敲敲门确保没人万一有偷情的吓的跑阳台摔死了还得赔钱!总之好人难做啊!
这是法官吗?公正的天秤到底是斜了吧?闪开不行,不闪肯定是身体有接触,可以会判赔更多。
真气人,下回别躲,让她撞上来,你躺下[doge]
有许多法官需要下岗或者再学习!
就是因为年轻有理也无理了?!年老耍无赖无理也有理了?!
如果这样都有罪,还是在家躺平算了。以前不知意外和明天那个先来,这不......来了
我在想如果法庭上心脏病发作,法官是不是该负责任?
张先生紧急逼险怕被讹上何错之有?此情况下,除了赵大妈自己之外,谁也无法预见赵大妈会摔倒。如果张先生不躲避与赵大妈有身体接触后,张大妈顺势倒地,那就真的有可能被讹上了。所以张先生的躲避是出于本能反应,属于合理躲避。判决结果有乱纲常。
大家要有同理心。人都是会老的,将来你也有老的一天。到时候随机找一个幸运观众讹回去就是。
即然法官这样判,那就当场向法官身上靠靠试试呗,当场就碰磁讹他一把试试,看他作何感想?
这个判决好像与南京著名的那起案件好有一比了。
中国人的传统美德就是这样一点一点叫你们给败光了
谁哭谁有理
这是碰瓷,应该要判刑
这种判决很容易助长坏人做坏事的
老人变坏了
这是编的!是什么具体时间哪家法院审理判的?网上能查到吗?
这是荒唐遇见荒唐,下次我一脚踢出,谁敢躲,我扭伤了赔钱
笑话呀
幸亏不是用刀捅,要是用刀捅过去,你躲开了,却让他摔倒把自己剌死了,这不得判死刑呀。
就是这种逻辑,导致老人摔倒没人敢扶了。人间正道是苍桑吗?
法官回家洗了睡
原来65岁没有心智,涨知识了
横竖都他么有责任!只要你呼吸空气就有毛病!
双双不服?[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就问你咋判的?
这个法官火了
编故事吧,最近这种瞎判案子的帖子很多,刚开始我也挺生气,看多了怎么觉得是五毛党带节奏呢。我还去裁判文书网查了一下,根本没有。
现在真的是惹事不对,躲事也不成,让这两个法官给出一个“防老太碰瓷的行动指南”。
城里人吗?
这个法官的判罚是越来越使人不明白了?!到底年情人该如何做才是正确的?!
躲了,是你没接住,赔钱,没躲,是你碰到的,赔钱[抠鼻]
身体条件反射。怎么可能会不躲?躲过去了造成老人受伤?就算你是算命的也算不了这么快点[哭笑不得]
法律不反对就是允许。
最讨厌就是这种,各打三十大棒的处罚。
我来补充一下: 作为一个65岁的老人,法院认为不具备成熟心智,不能预见用身体撞人的行为可能导致自己摔倒。所以她不用为自己的行为负全部责任。相反年轻人具有成熟心智,理应预见到躲闪后退可能导致老人摔倒。所以年轻人应付一部分责任。
你妈!真的假的?
不赔!认可花钱找好律师打官司,就算最终还是要赔也要拖着,拖不死也气死她。
这货是法官它妈
这老太真不要脸!
又一例南京版的碰瓷案件判决!“不是你碰的你为什么去扶”&“你应当预见到老太太(在此没必要称呼她为什么大妈,她不配)往你身上靠有可能摔倒,你为了躲闪而后退的行为可能会导致65岁的赵大妈摔倒的可能”。因而要负责,或负部分责任。
我园法官全部再去学小学学到初中
开车上路就应预见到事故,所以以后都该居家办公。
老实人难做啊,你不避开又可能判互殴,象青岛逆行占线一样,停车避让也被打,这世风日下哟
你遇上法官他姨了
世间呐,人情冷暖,是是非非,老实人吃亏
躲开百分之三十,不躲开百分之百
不躲装上倒了这个责任就是百分之百了
实际上用‘讹人’这种行为,也绝非老年人的专利,比方说青岛路虎司机那事儿,当挨了第一巴掌后,就往地上一趟,保证比现在这幅局面更令那娘们后悔。
大家不认为这是一种生财之道么![开怀大笑]
有着成熟心智的成年人,理应能够预见到不躲闪得赔的一塌糊涂,这个情况法官该怎么判?[抠鼻]
攻击者才要有预见性,打别人会有什么后果
难怪我隔隔镇红灯碰瓷,本地的6百,外地的1千。有录音,无法管?原来车可能不能避让,碰上要赔,避开也要赔,赔少点?6百算了?70岁的大爷大娘,发财机会在哪,抓不抓得住呢?
如果我故意往一美女身上靠会怎么判?
要先发制人,见面二话不说先躺下,谁快谁有理
现在法院判决靠的是因果而不是对错。
恶法出恶人 大家老了都这么干 有钱赚哦
光张先生没有预见,大妈就没有提前预见下么?
可能是因果关系吧
这就是传说中的瞎子掏皮包,硬来啊
举例啊,起纠纷动手了,作为成年人应该能判断对方肩装过来会撞塌身边物品导致受伤。所以要原地不动挨撞,是这样吧
南京情景再现
判案不公以后死的更多
法官逻辑很好:两车相撞属交通事故,但如果没撞上你,躲开的车辆都得赔偿我
以前还可以跑,可以躲,现在连躲也不让了。
理应能够遇见,躲闪而后退的行为可能会导致65岁大妈摔倒的可能。分析分析有什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