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什么没收我的车!辽宁辽阳,两男子约女网友线下见面,三人吃着烤肉喝着啤酒,一直到

雪峰说法 2024-09-17 21:53:34

凭什么没收我的车!辽宁辽阳,两男子约女网友线下见面,三人吃着烤肉喝着啤酒,一直到深夜。送女网友回家途中,两男子在车上先后与女子发生关系。回家后,女子手机落在男子车上,男子没有归还,反而倒手卖掉,女子气愤不已,报警称被两人侵犯。法院不仅判他入狱,还没收了他的车,男子直呼太冤:车有什么错呢?

(案例来源:裁判文书网)

从蒸笼一般的后厨走出来,刘东满脸是汗,就像蒸了个桑拿。他简单洗漱一番,便匆匆回家。

出租屋离他上班的饭店不远,十几分钟就到了,躺在床上,寂寞瞬间涌上心头。

十几岁就背井离乡到城里打工,学了门厨师的手艺,在饭店做大厨,收入不错,逢年过节回到老家,也算脸上有光。

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还没有对象。所以,一下班,他就沉迷网聊,以此来打发寂寞。

同城里,他认识了打工妹孙倩,两人很聊得来,甚至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他鼓起勇气给孙倩发消息,想约她出来见一面。本以为大晚上,孙倩会矜持的拒绝,万万没想到,她竟爽快的答应了。

刘东欣喜若狂,看来自己魅力还挺大,换了身干净衣服,便匆匆出了门。

一见面,两个人似乎对对方都挺满意,刘东请孙倩吃烧烤,喝啤酒。

凑巧的是,刚坐下没多久,就碰见了刘东的老乡兼同事关云,见有美女作陪,他也自觉坐下。

三个人一边吃一边聊,关云这才知道孙倩的身份,几个人一直喝到了深夜。散场后,刘东二人赶紧献殷勤,开车送孙倩回去。

夜深人静,车子开到了一处河堤,车内的气氛也变得暧昧,在酒精icon的作用下,刘东和关云竟把持不住,先后在车上和孙倩发生了关系。

整个过程中,孙倩并没有反抗,也没有大声喊叫。

完事后,刘东心满意足的把孙倩送回了家,结果孙倩回去后,发现手机忘在了刘东车上。

那手机是她花不少钱新买的,还没用几个月,所以,她联系刘东,让他赶紧送回来。

谁知,刘东提起裤子就不认人,非但没送,还把手机转手卖给了别人。

孙倩得知后非常气愤,没见过如此不讲武德的人,于是,她一气之下报警,称自己被刘东和关云强奸。

警方马上将二人抓捕。

但是,审讯过程中,刘东的表述跟孙倩完全不一样。

刘东称,他确实和孙倩发生了关系,但没有半分强迫,都是你情我愿的,甚至孙倩还比较主动。而且,事发前,孙倩还问自己要了800块钱。

关云的陈述也是一样,不存在暴力胁迫手段。

他们一致认为,孙倩之所以报警,就是因为刘东卖了她的手机,有意报复。

检察机关经过审查,按照QJ罪对刘东和关云提起公诉。

那么,法院会如何审理呢?

1、孙倩表示,她并不是自愿的,当时刘东开车,关云在车上拉住她,来到没人的河堤,她实在是没办法。

结合当时的情况来看,这足以对孙倩构成胁迫,孙倩不敢反抗也是情理之中。

《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二人以上轮J的。

所以,法院认定刘东和关云构成QJ罪,而且有轮J的情节,两人的量刑要从十年以上考虑。

2、刘东捡到孙倩的手机,有返还的义务。

《民法典》第316条规定: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刘东捡到手机后,就有了法定义务,应该返还给孙倩,他没有保管好,导致手机丢失或者私自卖掉手机,那就要按照手机的价值承担赔偿义务。

所以,民事角度而言,刘东这笔买卖亏了,不管卖的多少钱,都要按照手机的市场价进行赔偿。

3、刘东偷偷卖掉手机,还构成侵占罪。

《刑法》规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这手机被刘东捡到,刘东等于是暂时替孙倩保管。他把这手机卖掉,那就是故意据为己有,并转手销售,已经属于侵占罪。

刘东的赌气行为,其实是在违法道路上越走越远。

最终,法院依法判处刘东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判决关云有期徒刑10年。

至于刘东的车,也被认定为犯罪工具,依法予以没收。

(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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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阅读:22761
评论列表
  • 2024-09-18 10:37

    没格局的男人,贪小便宜吃大亏!

  • 阿彬 78
    2024-09-18 19:17

    活该.自己睡完让朋友睡·睡完还把人家手机卖了..判轻了

  • 2024-09-18 12:39

    一群人渣,活该!

  • 2024-09-18 17:11

    没收作案工具,没毛病,不过转念一想,没没收彻底啊[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

  • 2024-09-18 16:54

    这男的真是渣得不能再渣了!他妈的把人家睡了还把人家手机卖掉!

  • 2024-09-18 20:45

    这俩男的太差劲,

  • halo 38
    2024-09-18 17:59

    即便祖上八辈子都读职高,也不会蠢成这样,这样的货色不关个10年简直对不住他们的优秀的大脑

    吉祥鸟 回复:
    给你点赞,说得太好,
  • 2024-09-19 05:22

    判的好!这样的男人就不应该活在世上!首先人品不正,作风有问题!其次做人有问题!

    用户18xxx52 回复:
    枪毙感觉更好
  • 云游 29
    2024-09-18 17:45

    得庆幸没带回家,否则房子给没收了损失更大

    竹雨有声 回复:
    关键的作案工具没有没收!
  • Kk 29
    2024-09-18 21:20

    为了一部手机,获刑11年6个月值吗

    用户10xxx99 回复:
    主要是坏了规矩[得瑟]
  • 2024-09-18 19:18

    坏了规矩不是 😉😉😉该

  • 遼東 17
    2024-09-18 16:01

    太不讲武德。

  • 应对 17
    2024-09-18 22:10

    社会和学校也应大力宣传忠贞洁身自爱的爱情观了!这方面太缺失了!应打击乱搞的歪风邪气!容易传播艾滋病和梅毒等病菌,恢复通奸罪

  • 2024-09-18 21:24

    一个手机也要贪,哎呀

  • 2024-09-19 13:45

    这事是假的,因为现在很少有人带八百的现金在身上,如果两人都是手机转账,就会有交易记录,卖淫无疑,还有下车前转账,手机不应该掉车上

  • 2024-09-19 04:40

    这俩人每个名字加上一个字:一个坐怀不乱送嫂子千里走单骑,一个的确有前科[墨镜]

    笨笨 回复:
    小心东子大耳刮子抽你。
  • 2024-09-18 20:59

    都是一丘之貉!

  • 2024-09-19 10:37

    渣男活该作死

  • 2024-09-19 06:17

    自作孽不可活

  • 2024-09-19 05:42

    玩完了,还卖手机,真服你了

  • 2024-09-19 10:05

    发生关系的工具怎么没有没收?

  • 2024-09-19 07:08

    不能没收你作案工具,只能没收你作案载具了

  • 2024-09-18 20:07

    直接枪毙

  • 2024-09-19 07:57

    没收作案工具,不彻底。差评

  • 2024-09-19 11:18

    活该,太不讲究了

  • 2024-09-19 07:37

    两个渣男,得了便宜还不知足,不讲武德,活该

  • 2024-09-19 06:38

    都是些什么烂人?

  • 2024-09-19 16:26

    作案工具?是车?不是啊,绝对不是

  • 2024-09-18 16:22

    网上嫖娼就是嫖娼。女的一看就不是好人

  • 2024-09-19 09:07

    网上很多女的发视频说喜欢渣男,看人家这两个男的就知道这是真的,所以所有男的应该渣起来,渣死这些渣女。

  • 2024-09-18 16:03

    本是交易

  • 2024-09-19 23:21

    车,妥妥的作案工具,没收,没毛病!

  • 2024-09-19 07:04

    活该[开怀大笑],不讲规矩

  • 2024-09-19 09:59

    这种人越少越好

  • 2024-09-19 11:38

    然后生了雪峰

  • 2024-09-19 08:20

    这男的这智商,就不要泡妞了。

  • 2024-09-18 15:34

    所以,为什么要没收汽车?

    IAMUFaRE 回复:
    这就是传说中的没收作案工具?
  • 2024-09-19 06:43

    小度,搜索一下到辽阳怎么走

  • 2024-09-19 08:24

    自找的啊!活该!

  • 2024-09-19 08:12

    手机落在车上,她是怎么联系他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