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淋淋的教训!广西,一网店将价值300元1罐的奶粉,以2元3罐的价格对外销售,万

豌豆大说法 2024-08-26 17:18:08

血淋淋的教训!广西,一网店将价值300元1罐的奶粉,以2元3罐的价格对外销售,万没想到,男子眼疾手快,花1700块买下价值70多万的2500多罐奶粉,谁料到,商家耍无赖,心生一计对付男子,最后,法院判决让网店吃不了兜着走! 2023年的8月份,广西柳州的打工人小王是一个网购迷,工作之余喜欢刷刷某宝、某东看有什么“羊毛”可以薅,尤其是一些生活必须品,反正早晚要用,每次看到便宜好价就猛囤一波。 这段时间,小王的父母被推销了一款驼奶粉,说是有什么提高免疫力、防止骨质疏松的养生功效,常让小王帮忙买。 小王虽然不信那些所谓功效,但奶粉这东西又不是药品,喝了有益无害,虽然相比于普通牛奶粉有点贵,但也不是什么天价保健品,倒也不算上当受骗,既然买了能让老人高兴,小王也乐得尽一份孝心,懒得去和老人争辩那些细枝末节。 买得次数多了,“大数据”自然会把相关商品推到主页,这天小王一如既往打开京东,看到常买的那款驼奶粉竟然标价2元一罐,小王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了。 要知道这种驼奶粉原价接近300块钱一罐,就算赶上有平台活动,凑单用券算半天,平均下来也要200左右。 小王点开商品详情页,反复确认这确实是平常买的那个品牌,也并没有标注产品瑕疵或临期,他生怕错过了这个好价,一下子下单了2000多罐。 想着除了买够父母这一年喝的,还能留一些过年过节走亲访友用,其他的可以从闲鱼或者小区闲置物品群这些渠道卖掉。 小王美滋滋地想,这次说不定能发一笔不小的横财。 互联网的另一头,这个驼奶粉的代理商可慌了神。原来2元的驼奶粉是他误操作标错价格后上架的,不久就把链接下架了。 万万没想到就那一小会儿的工夫,还被小王刷到了。不仅刷到,还下单了2000多罐,这要是真给小王发货,代理商一下子要亏好几十万,这还得了? 代理商决定先虚假发货到另一个地址,之后与买家协商退款,于是把快递发到了广东的一个地址。 小王这边看到商品已签收,签收地在广东,觉得莫名其妙,立刻与买家联系,弄清楚缘由之后,他向平台提出申诉,要求卖家补发货,而卖家也向平台申诉,表示商品价格标错,认为应当退款处理,平台支持了卖家的申请。 眼看着到嘴的鸭子要飞了,小王不服气,将卖家告上了法庭,卖家认为自己有理有据,并没有当回事,收到法院的文书后就放在了一旁,没有提交答辩状、证据等诉讼材料,也没有出庭应诉。 法院根据小王提交的证据材料做出了判决,认为卖家在电商平台的商品详情页标注的商品详情、价格、数量等信息构成《民法典》规定的合同要约。 买方提交订单则构成承诺,双方合同已经成立,对合同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且买方已经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了价款,卖家也应当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按照约定的时间、数量、质量交付商品。 收到一审法院判决书的代理商,没想到自己一个小小的疏漏竟然造成这么大的损失,赶紧采取措施,向柳州中院法院提起上诉,卖方认为自己一时疏忽标错价格,构成对合同价款这一要素的重大误解。 卖家说2元一罐的价格并非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故该合同属于《民法典》规定的可撤销的情形,请求法院判决允许其撤销合同。 二审法院又是怎么做的,依据什么条款呢?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如果你发现合同有问题,想要撤销它,你得在你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这合同有问题的那天开始算起,90天之内去操作撤销。超过这个时间,你可能就不能再撤销这个合同了。 可是卖家并没有在这个期限内行使撤销权,故合同依法成立,合法,法院驳回了卖家的诉讼请求,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 类似这样的事情在2024年8月23日也发生了,据潇湘晨报报道,一水产品网店错将1188元商品错误标价118.8元,同样被市民捡漏,网店很“狗”,也不发货。 最后网店把市民告了,法院认为这是网店重大误解犯的错误,非网店本意造成的错误,故判决本次交易无效。 好在水产商家愿意补充市民500元,最后双方和解。 作者观点 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民法典》需要维护业已形成的法律关系的安定性。 类似的事情虽然概率比较小,但也可能发生在任何人身上,广大读者应当引以为戒,在有损自己合法权益的事件发生后,及时查阅相关法律规定,在法定的时效内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 参考来源:中国市场监督报,关于“网店失误标错价格,广西消费者1700元买下价值70余万元奶粉”报道; 文|黑土 编辑|黑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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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8-27 15:20

    首先这是在合同上属于“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情形,是可以撤销的,其次并非只要有了合同就必须100%履行,我可以不履行,你只能算我违约,你支付了1700元我双倍赔你即可。所以只要商家不愿意,想白捡这么大便宜不可能。

  • 2024-08-27 17:58

    打死我也不可能给这个钱,三五瓶也就算了,买个教训。2000多瓶这不是要我老命吗?打死也不给,爱咋咋地。

    吴记 回复:
    是我也不给,但是得应诉啊。应诉后法院也不支持买方,但是不应诉那等于藐视法院抛弃权利!在有效期后肯定买方胜诉,结果你可以不执行,但是买方要求法院强制执行,那你的财产肯定被冻结强制执行,如果你转移资产还是不执行,那你就被列入失信人!哈😊以后的生活生产都蒋严重受阻,而买方也是无所谓了,京东早都返回退款,败诉后连诉讼费都是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