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一名女子向男子借款5.1万元,但无力偿还,女子便与男子谈恋爱。男子又转账女子4.45万元。随后两人结婚,男子又转账女子3.45万元。可女子结婚1个月后,就提出离婚。男子不同意。女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且要求分割男子的财产。最后法院的判决亮了。
王丽莹结婚了,但丈夫不思进取,王丽莹便开了一个童装店,起初生意还挺好的,但后来因为网络购物的兴起,生意渐渐的不好了。
由于货物积压,王丽莹欠别人4万多元,加上房租,押的王丽莹喘不过气来。
面对每天的催债信息,王丽莹不知所以。丈夫又帮不了自己什么,王丽莹感觉到压力山大。
正当王丽莹不知道怎么办好时,却收到了一条短信,发短信的人邀请王丽莹吃饭。
这人叫做杨小勇,是来王丽莹店里买服装认识的,杨晓勇一直追求王丽莹。
王丽莹看不上杨小勇,因为杨小勇长得不帅气。
这个时候,王丽莹死马当活马医,向杨小勇张口借1万元。
不料杨小勇立刻答应,立刻转给王丽莹1万元,没有多过问一句。
此后两个月,王丽莹一遇到资金周转困难就问杨小勇借钱,杨小勇每次都是爽快的答应了,前前后后王丽莹一共欠杨小勇5.1万元。
王丽莹主动提出给杨小勇打一张5.1万元的借条。面对巨额债务,王丽莹也没有更好的还债办法。
看到在家的丈夫不能帮助自己,王丽莹气不打一处来,与丈夫发生了争吵,王丽莹干脆与丈夫离婚了。
离婚后,王丽莹向杨小勇透露自己已是单身状态,杨小勇立刻追求王丽莹,王丽莹答应了。
两人谈恋爱谈了一个月,在这一个月内,杨小勇又给王丽莹前前后转账4.45万元。
杨小勇不满足于两人是恋爱关系,对王丽莹说,只要王丽莹嫁给自己,所有的债务都免除。
王丽莹想了想,便答应了,两人步入了婚姻的殿堂,杨小勇非常的高兴。
为了表达自己的诚意,在婚后,杨小勇又陆续转给王丽莹3.45万元。
两人生活了一个月,杨小勇为了让王丽莹高兴,便将当初王丽莹出具的5.1万元借条还给了王丽莹。
而令杨小勇想不到的是,王丽莹在拿到借条后,竟然搬着行李离家出走。
杨小勇百思不得其解,询问原因,王丽莹说,她已经与杨小勇感情不和了,要离婚。
杨小勇不同意。可不久后,杨小勇就接到了法院的传票。王丽莹已经向法院起诉了离婚诉讼,并且要求分割杨小勇的共同财产。
双方在法庭上,唇枪舌剑,针锋相对,互不相让,各自提出了自己的主张和理由。
1、王丽莹是这样说的:
第一,民法典第1041条规定: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王丽莹说,我国实行婚姻自由,那么包括结婚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自己与杨小勇感情不和,想要离婚,这是自己的自由。
况且法律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自己作为妇女,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应当准许。
第二,王丽莹说,5.1万元借款,杨小勇说不用还了。而恋爱期间和婚后的转账,都是杨小勇的自愿赠与,那当然不用还了。
第三,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王丽莹说,自己与杨小勇有一个月的婚姻存续期,那么在这一个月内,自己有权分割杨小勇的夫妻共同财产。
2、杨小勇是这样辩驳的:
第一,杨小勇说,既然王丽莹打定了主意离婚,那么自己同意离婚。
第二,民法典第675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杨小勇说,自己婚前借给王丽莹5.1万元的借款,王丽莹应当按照约定期限,返还自己的借款。
第三,民法典第661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杨小勇说,自己在谈恋爱期间,转给王丽莹4.45万元,在结婚后转给王丽莹3.45万元,自己的目的都是为了与王丽莹建立长久的感情。
这都可以看作是附义务的赠与。而王丽莹并没有与自己建立长久感情的打算,所以王丽莹没有履行义务,那么自己就可以撤销当初的赠与。
第四,杨小勇说,王丽莹就是骗婚的,与自己结婚一个月就提出离婚,现在还要分割自己的财产,如果法院支持,那就违背了公平原则。
3、法院是这样判决的:
第一,法院审理后认为,既然双方都同意离婚,那么就准许他们离婚。
第二,民事诉讼法第7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法院审理后认为,5.1万元的欠款是婚前债务,王丽莹应当归还。
而且根据双方的聊天记录,可以得知,4.45万元是杨小勇为了让女友王丽莹嫁给自己转账的,应当认定为附义务的赠与。
现在结婚一个月,王丽莹就提出离婚,应当认定没有完成义务,所以王丽莹应当归还。
婚后3.45万元转账,应当认定是夫妻生活的共同支出,不用归还。
所以,法院判决王丽莹需偿还杨小勇9.55万元。(文中姓名皆为化名)
对此,您是怎么看的呢?
包月3.45万[滑稽笑]
这也太高明了。
我的乖乖!这女人谁还敢要!纯脆骗子!
算算合1450一夜,够贵的
你确定真的有这么好的法官[抠鼻]
一个月就坚持不住了
编的不像
这样的脑袋怪不得生意失败,这样的男人你都不“珍惜”
婚后生活的共同支出有清单吗?剩余的怎么说?用于单方的,对方有意见吗?一个月用掉三万多啊!
编的不明不白
法院判的还算公正!👍
最怕的是这女聪明一点找漂亮女的勾引男的出轨或者嫖娼,只要花一点点钱很容易设计,然后以男方过错提出离婚。
Tnd,这就是个女骗子。
好歹及时止损了
人民法院还是可以相信的,这个判决基本满意,
这不是浙江的段子吗?
明天就变成大凉山了
高级骗子
兄弟,你就差着谁叫你长得不够帅,钱还必须得还。[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
这事也能做出来,丢人死了。
这俩们不是好人啊
这女人为什么不枪毙了
捞女一大堆
镶金边?
故事编的不合格呀
蛇毒的女人,可怕。看一下她的真容面目。
坏种女人!
牛逼
嫖资太高
我咋看?我想在今日说法上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