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人活了!”江苏一名男子承包了900余亩农田种水稻,为节约成本用自家水稻种子。不料被举报,种子公司告其“侵犯独有权”,索赔50万。男子称这是自家水稻,拒绝赔偿。法院判决或存争议!
郑大爷一辈子都是农民,从年轻时候起,他就手握锄头,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一年到头,辛勤劳作在自家的一亩三分地上。
那时候,村里还没现在这么多新鲜玩意儿,大家伙都是靠天吃饭,种子嘛,也是自家去年收成好的那些,留一些下来,第二年接着种。
郑大爷也不例外,他种出来的水稻,颗粒饱满,色泽金黄,是村里出了名的好收成。
转眼间,几十年过去了,社会在变,农村也在变。郑大爷虽然年纪大了,但对土地的那份热爱和执着却一点没变。
这不,最近几年,随着国家对农业的扶持力度加大,郑大爷瞅准机会,一咬牙,承包了村里的900余亩农田,打算大干一场,专门种植水稻,让自家的日子越过越红火。
为了这900多亩地,郑大爷可是下了血本,又是买种子,又是买化肥,还特意学了不少种植技术。
不过,郑大爷心里有个小算盘,他觉得市面上的种子虽然好,但价格也不菲,而且每年都得买新的,成本太高了。
于是,他决定还是像以前那样,把自家田里长得最好的水稻留作种子,这样既省钱,又放心。
去年秋天,郑大爷的水稻田迎来了大丰收,看着满眼的金黄,他心里别提多美了。按照老习惯,他精心挑选了一些颗粒饱满的水稻,打算留下来做明年的种子。可让他没想到的是,这一举动竟然惹来了大麻烦。
有一天,郑大爷正在家里整理这些水稻种子,突然来了几个陌生人,自称是种子公司的。
他们看了看郑大爷手里的水稻,脸色一沉,说郑大爷侵犯了他们的品种独有权,要求他立即停止使用这些种子,并赔偿他们50万。
这一下,可把郑大爷给整懵了,自家地里长出来的水稻,怎么就成了别人的专利了?
郑大爷心里那个憋屈啊,他觉得自己没做错什么,这些水稻都是他自己辛辛苦苦种出来的,留作种子也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于是,他坚决不同意赔偿,双方争执不下,最后闹上了法庭。
法庭上,郑大爷据理力争,他说:“我这一辈子都是种地的,以前都是这么干的,怎么现在就不行了呢?我留的是自家的水稻种子,又没去偷没去抢,怎么就侵犯了别人的权利?”
而种子公司则拿出了相关的法律文件,解释说现代的水稻种子很多都经过了基因改良和技术处理,拥有独特的品种权和专利权。
这些种子在销售时都会签订协议,明确规定只能用于一次种植,不能留种再种。如果农民私自留种再种,就会侵犯到种子公司的合法权益。
那么从法律角度怎么看待这件事?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一案件触及了知识产权与农民传统耕作习惯之间的微妙平衡。
我们需要明确的是,现代农业中的许多种子确实如种子公司所述,经过了基因改良和技术处理,这些改进使得种子具有更高的产量、更好的抗病虫害能力等,这些独特的优势往往成为了种子公司申请并获得品种权或专利权的基础。
在法律框架下,品种权和专利权是保护创新、鼓励科技进步的重要手段。一旦获得这些权利,权利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生产、销售或使用该品种或技术的产品。
因此,如果郑大爷所使用的种子确实属于某种子公司享有独有权的范畴,并且他在未获得授权的情况下私自留种再种,那么从法律上讲,他确实可能侵犯了种子公司的品种权或专利权。
然而,这一案件也引发了社会对于农民权益保护的广泛讨论。
传统上,农民习惯于将自家田里收成好的作物留作种子,这种做法既经济又方便,也是千百年来农业生产的自然延续。但随着现代农业技术的发展,这一传统做法逐渐受到了挑战。
如何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同时,兼顾农民的合理需求,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法院认为,郑大爷家有900亩,不是普通的农户了,不过他不是故意损害种子公司的利益,所以酌情赔偿10万即可。
法院的判决虽然为这起纷争暂时画上了一个句号,但在广大农村地区,关于种子留种问题的讨论却远未结束。
村民们开始重新审视自己的耕作方式,既希望能跟上现代农业的步伐,又不愿完全抛弃祖辈传承下来的智慧与习惯。
对此,你怎么看?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那我是不是赶紧回家把家里的辣椒种,丝瓜种,苦瓜种,冬瓜南瓜种都扔掉?还有一头公猪也杀掉,母猪让公司的人来配?
留种规则对中国农民不公,不知是谁批准的,应该修订。
几年下来,全中国的水稻都是种子公司的品种,全中国的农民必须到种子公司买种子,不然就种不了地。然后种子公司想卖什么价就卖什么价,因为你没有了自己的种子。全中国的农民都要给种子公司打工,就像以前佃户给地主兄弟一样。
成熟了没收,自己又长出来了[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
种子公司这些东西怎么变成了人,侵犯人权!
这都是幕后黑手资本在操控,
留种自己种应该不违法吧,卖给别人甚至送给别人种才违法
这样的事只能看法官怎么判了其实农户已经花钱买了种子了,种植和使用权就应该是种植户的了,
按购买时签的合同办。
千百年来农民种田都是自己种子留种 这样搞寒了农民种粮食的心,以后谁还会种粮食,还有种子公司有没有把杂交水稻专利费给 国士 水稻专家袁隆平及家人呢!杂交水稻可是袁隆平专家发明的。
自己用,没有在市场上销售,没有违法!
细思极恐,
这种子公司是搞垄断行业,这有关部门应该不提倡的吧,这会直接影响到受害的小老百姓
自己倍育的水稻种子,只有市场买来的种子三分之一,到四分之一的价格育。
第一次听说这样也侵权,这样的种子在售卖时要有人讲解告知并签合同
被资本控制的牢牢的。
千百年来农民种田都是自己种子留种 这样搞寒了农民种粮食的心,以后谁还会种粮食,还有种子公司有没有把杂交水稻专利费给 国士 水稻专家袁隆平及家人呢!杂交水稻可是袁隆平专家发明的。
我想把太阳申请专利,谁晒太阳交费
好像农民现在做什么都不行
种子公司卖50块一斤种子给你。你种出来的水稻只能卖一块多[捂脸哭]
我们的种子受资本控制了,成了资本赚钱的工具
袁隆平家人是不是可以把你种子公司告破产?
混蛋判决!这就是一切市场化、资本化的结果!那么老百姓不种地就行了吧,不会侵权啊!
正常情况一亩水稻的纯利500-1000。遇到灾害还要赔钱。10万元200亩水稻的纯利拿是了
如果是流转二代种子,那的确是违法了。但自用并不违法。法院立场出问题了。
实行公有制,包产行不通了,
郑大爷的种子是化钱买了。种子公司的品种只能种-年。第二年跟种子公司已没有关系了。就是郑大爷自己的了。清清楚楚,‘那有侵犯了种子公司的品种权和专利权。大家说呢?
现在人坏的可怕,
没活路了
没有去法官家停车场等他吗?
造这种恶毒谣言的不该打死吗?
胡乱编写,怎么不抓起来?这样的稻谷能作为种子吗?
反告种子公司卖转基因种子[并不简单]
现在买种子农药要登记,不知道种子公司收不收信息,如果收,今年买了,明年不买还在种地,有可能被告?
这种事真的假的?不能胡扯。
一般会签?那这个究竟签没签合同?怎么签的?
几十年人第一次听讲买种子签合同的啊!
一方面就要保护种子公司,因为不保护种子公司就没有公司进行种子的研发。另一方面又要保护农民的利益。两头难。
开无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