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缺德!”吉林通化一名20岁女子租房时,房东表示自己急用钱,租金特别低,女子以为自己遇到好人了,欢欢喜喜搬了进去。谁知住了近一年,她偶然得知,这房子竟然是凶宅。女子瞬间头皮发麻,心惊胆战,赶紧搬离。事后,女子要求房东赔偿,谁知房东表示:谁家还没死过人,不赔!
20岁小周一个人住在宾馆,她有家不敢回,一想到自己在那个房子里住了将近一年,她不由得头皮发麻心惊胆战。
小周技校毕业之后便出来打工,因为年轻,脑子灵活,她很快在厂子里找到了活干,但不包吃住,需要自己租房。
厂子附近的房租都比较高,为了减少开支,她特意跑到比较偏僻的小区,希望能租一间便宜的房子。
她在小区转悠,忽然一位阿姨走过来,热情的问她是不是租房,小周点点头,阿姨表示,她那有套好房子,租户刚搬走,叫她去看,保证满意。
这房子在7楼,采光非常好,家具一应俱全,可以拎包入住,小周非常喜欢,但看这样子,肯定超出了预算。
谁知,阿姨说他着急用钱,价格贼便宜,这让小周受宠若惊,马上签了合同,搬了进去。
小周一个人,住得非常自在。
忽然有一天,她在电梯里碰到一位奶奶,奶奶见她从7楼出来,瞪大眼睛,一脸的惊讶。
小周很好奇,便询问奶奶怎么了,奶奶支支吾吾了半天,这才悄悄地告诉她:你租的这房子死过人,一个男的把一个女的给杀了。
小周一听,脑袋瞬间“嗡”的一下,头皮发麻,自己住了一年的房子,竟然是凶宅。
她现在想想,怪不得了,这房子采光和户型都好,租金怎么这么低,原来是房东故意骗她。
于是,她气呼呼的给房东发去消息质问:“姐,有人告诉我这房子是凶宅,我租房的时候你为什么不告诉我?”
房东竟表示:“谁告诉你的,别说说什么你都信,我看你一个小姑娘,便宜租给你,你咋那么多事?谁家房子没死过人啊?要不行你报警去!”
小周被房东的态度气个半死,难道别人故意陷害她吗?为了搞清真相,小周果断报警。
房东这下急了,才承认,这房子确实出过人命。
小周气不打一处来,如果房东提前告诉我,她一个小姑娘,打死也不会租,想在想想,她害怕的不得了,马上从房子里搬了出来。
这事给小周心里造成了很大的阴影,她要求房东退还房租并给予赔偿。
但房东态度坚决,没有补偿,而且住了部分不会退,只把后面没有住的钱退给小周,小周接受不了。
小周表示,房东故意隐瞒凶宅的事实,骗她入住,属于欺诈,她会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从法律角度而言,小周应该怎么办呢?
1、房东故意隐瞒房子发生过命案的情况,这样的事实在我们习惯中来看,已经属于凶宅。
《民法典》第10条规定: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凶宅不是法律术语,是我们生活习惯中的一种称呼。一般房间内发生过命案、自杀等情况,就属于凶宅。
所以,按照民间约定的习惯来看,房东的房子确实属于凶宅,只要到公安机关调查,肯定能查到当年案件的情况。
2、小周可以主张撤销租房合同。
《民法典》第148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房东租房的时候,只说急着用钱,对凶宅之事绝口不提,房东这样的行为很可能是故意隐瞒凶宅的真相,欺诈小周。
所以,小周完全可以按照欺诈的情况撤销租房合同。
3、小周还应该向房东主张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157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为房东隐瞒重要事实,这才让小周在凶宅里面住了一年,给她留下很大的心理阴影。
小周不仅可以主张撤销合同,还可以主张因此给她带来是损害。
只是具体的损害后果,需要小周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她的损害。
房东为了赚钱,故意隐瞒凶宅的事实,不仅不会因此得利,反而会承担赔偿责任,最终是得不偿失。
做人重在诚信,踏踏实实的达成交易,房东才能心安理得。
(人物均为化名)
对此您怎么看?
有凶宅不要钱吗?我愿意去住
这种事会造成心理压力犯隔应[静静吃瓜][静静吃瓜][静静吃瓜]
哪有什么凶宅,有住的不比房奴和流浪汉好得多么
住一年没事,你怕个毛线
住了将近一年,屁事没有,然后别人告诉你这是凶宅,就不能住了?
凶宅也是房,哪里房子不死人,大惊小怪?房东还要给你赔钱?敢情想白嫖?
地球不知道死过多少人了,是不是也是凶球赶紧移民到火星去。
我现在住的租房半年前也是死过人,楼下有个男的20来岁跳楼自杀,大多数邻居搬走了我还不是一样住的,不为别的房租便宜啊换地方租不起房租贵工资一个月5000多真的困难啊
这老嫲嫲多事!凶宅不凶宅都是心理作用!不知就不凶,所以少管别人的事都相安无事。
死过人的房子就不是房子了吗?怕的话找个南无佬打场斋不就完了,自己活得都不如鬼还嫌弃鬼事真多。
住可以的,打折吧,这属于故意隐瞒了,应该告知
这老奶奶真是多事,不知道什么感觉也没有,这下好了不敢住了。
赔偿不可能,只能说房东不道德不提前告知,至于别的别想了不可能的。一个是没有哪个法律规定这事能给赔偿,一个是举证太难,没法证明是该女子确实是因为住这个房子产生了实际伤害
我家的老房,父母都在里面过世,不知多好出租,他们都知道老人在里面过世的。有什么问题?
这有啥养只狗或者猫就好了
告诉你了是凶宅,没人说穿还不一样住?
现在的新建的高楼在建设的时候大部分都死过工人,只不过没有报道出来罢了。没钱要住房子的时候哪里管有没有死人啊。不过应该合理沟通好,不能瞒着,瞒着不说就不对了
从法律上应该判这老奶奶赔钱,不知道屁事没有,就是个心里作用,就烦这种生怕别人不出事胡乱说的人。
放屁
住一年没事,房租还不贵赚了
去加沙或乌克兰参加一场战斗,如果能回来殡仪馆你都敢住了。
房子是不是凶宅,到公安机关调查就能查到当年案件情况,,你以为你是谁,随便都给你查
谁家还没死过人?就特么矫情
人地借你钱不还了吗?真多嘴
那说凶宅无所谓的,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只要成了凶宅,房价降几成[哭笑不得]
表面上看老太太挺好,实际上最笋
哎,一分钱一分货,心无杂念人无惧
人活百岁也是死,我们死了也是鬼,难道要怕自己。学校以前都是墓地。住校的咋办。同学特损,还天天讲鬼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