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一碗水端不平的下场!浙江一女,结婚时老公给了18万彩礼,由父母保管。由于老公家并不富裕,于是婚后女向父母讨要彩礼,可父母却变卦了。拿着18万给儿买了辆车。女发现后,直接将父母告上法院,法院的判决结果却让人意想不到! "小芳,这么多钱放在你们那儿不安全,还是我们帮你们保管吧。"李大山说。 李小芳犹豫了一下:"爸,这是承峻家给的彩礼,应该由我们自己保管。" 张秀英插话道:"傻丫头,我们是你爸妈,还能骗你不成?等你们需要的时候随时来拿。" 在父母的坚持下,李小芳最终同意了。她想,反正是自己的父母,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 婚后,李小芳和王承峻过着简朴的生活。王承峻的家境并不富裕,两人都在努力工作,希望能尽快改善生活条件。 一天,王承峻提出:"小芳,我们是不是该考虑买辆车了?上下班太不方便了。" 李小芳想起了那笔彩礼:"对啊,我们可以用彩礼的钱买车。我去跟我爸妈说说。" 然而,当李小芳向父母提出要用彩礼钱买车时,却遇到了意想不到的阻碍。 "爸,妈,我和承峻想买辆车,能把彩礼钱还给我们吗?"李小芳小心翼翼地问道。 李大山和张秀英对视一眼,神色有些尴尬。 "那个...小芳啊,那笔钱我们已经用掉了。"李大山支支吾吾地说。 李小芳惊讶地问:"用掉了?用在哪里了?" 张秀英解释道:"你弟弟不是刚参加工作吗?我们给他买了辆车,方便他上下班。" 李小芳顿时感到一阵愤怒和委屈:"那是我的彩礼钱啊!你们怎么能擅自用掉?" 李大山试图安抚女儿:"小芳,你别生气。等我们手头宽裕了,一定还给你。" 李小芳失望地离开了父母家。她把这件事告诉了王承峻。 王承峻听后,叹了口气:"小芳,要不算了吧。毕竟是你爸妈。" 但李小芳却无法释怀:"不行,那是我们的钱。我们结婚这么久,一直省吃俭用,他们却把钱给了我弟弟。这太不公平了。" 经过深思熟虑,李小芳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问题。她找到了一位律师,提起了诉讼。 当李大山和张秀英收到法院传票时,都惊呆了。 "小芳,你怎么能告我们呢?我们是你的亲生父母啊!"张秀英哭诉道。 李小芳坚定地说:"妈,我知道你们是我的父母。但是,那笔钱是属于我和承峻的。你们不应该擅自处置。" 李大山怒气冲冲地说:"你这个不孝女!为了钱连父母都不认了!" 李小芳忍住泪水:"爸,我不是不认你们。我只是想要回属于我的东西。" 就这样,这起家庭纠纷案件来到了法庭。 庭审当天,法庭内气氛凝重。李小芳和她的父母分别坐在原告和被告席位上,眼神中充满了复杂的情绪。 李小芳的律师首先陈述:"法官大人,18万元彩礼是原告结婚时收到的,按照习俗和法律,应当归原告所有。被告擅自处置这笔钱,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李大山和张秀英的律师则辩护道:"彩礼虽然是给女方的,但在我国传统习俗中,也有一部分是给女方父母的。因此,这笔钱应该是原告和被告共同所有。" 法官听取了双方的陈述后,问道:"李小芳,你当初为什么同意把彩礼交给父母保管?" 李小芳回答:"当时我相信他们会好好保管,没想到他们会擅自使用。" 经过详细调查和审理,法院最终做出了判决:认定18万元彩礼是李小芳和父母共同所有,父母不应独自霸占。法院判决李大山和张秀英返还10万元给李小芳。 这个案例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家庭纠纷,它折射出了现代社会中的诸多问题:传统习俗与现代观念的冲突、家庭财产分配的困境、法律意识在家庭关系中的重要性等。 它提醒我们,在处理家庭事务时,既要尊重传统,又要与时俱进;既要维护亲情,又要保护个人权益;更重要的是,要学会用法律思维来处理家庭纠纷。 总的来说,这个故事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家庭课和法律课。它告诉我们,无论是在家庭还是在其他社会关系中,明确的权责关系和理性的处事态度都是非常重要的。 同时,它也承峻调了法律在调节家庭关系中的作用,鼓励我们在遇到纠纷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复杂的家庭和社会环境中保护自己和所爱的人,创造出真正和谐美满的家庭生活。 案例来源:星视频 文中皆为化名
问题是为什么用女儿彩礼给儿子卖车,这就是老人自己拎不清的问题
法院的法官变相的承认中国婚姻给的彩礼是“买老婆”的价钱!买卖婚姻合法合规!
女大不中留,我福建福清莆田长乐这边都是38.8万以上。好多都是父母拿的,女方钱给父母,,家里有哥哥弟弟还要给彩礼,自己私吞,真是自私自利不管不顾家人死活的这种女儿不要也罢,当然这三地方有钱人也多,有钱人不说,我指的是普通人,
相信我,父母替你保管财物就是想用你的钱,特别是有兄弟的家庭
都是偏心的[吐舌头笑]
要彩礼的都是诈骗犯
充分说明了亲情在金钱面前一文不值。
卖女儿养儿子,这种畜生不配为人父母。
养女儿就是为了要彩礼,要不上彩礼就认为吃亏了?养儿子却心甘情愿送彩礼,真他妈是混帐逻辑!!!!
都是垃圾!:
这个女儿不是个东西!为了18万和父母对簿公堂。
养大一个女儿,占用18万彩礼金怎么啦?还被告上法庭,谁家父母这么不值钱?一个个的~
法院不应支持彩礼这一风俗!应判18万全返男方,由男方当庭决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分不要,就当买断了亲情
在古代彩礼和嫁妆应该是都是女人自己的私产吧
好爸妈,没长坏肠子的,只会给女儿再塞钱,嘱咐女儿把钱守紧了,以后是自己和孩子的保障,谁也不给……别管嘴皮子耍出花来—— 但凡,眼瞅着的当下,就让你的好东西换个坏的、有的变没、钱多成了钱少——没鳖好屁 !
要什么彩礼。。。要女儿每个月给赡养费呗,反正关女婿屁事。。。
我倒是觉得这个女儿做的对,彩礼当时你要是说不给女儿,她愿意结婚,也没啥话说,但是你给女儿说是给他保管,你又给自己儿子了。替别人保管,擅自挪用别的人的就是偷盗。你就是个贼。
有事情要说清楚,摆到明面上,还有对儿女要公平
养女儿就是在出嫁买个好价钱,只能说你在生女儿时意义变质了,然后跟据投资多少,买个好价格,彩礼给父母一部分,给女儿小家一部分,既是对父母的一种感恩,也是对新家的美好祝福,多好呀!!!!
好
好!
想问问:彩礼不就是结婚时男方给女方父母的谢礼吗???为啥还要还给女儿???如果这样,江西的高彩礼也不算什么啊,反正都还是女儿的也有女婿的
清官难断家务事,你们还是商量着来吧!退堂!!
法官大人?这是故事会可以散了[哭笑不得]
终于有一个想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