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少写这一句,几百万竟然没了

航程没说法 2024-07-29 02:30:55
吴某与妻子小兰在婚后育有一子一女,小兰在家照看两个孩子,他在外面做生意。后来,吴某喜欢上了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孩子,动了离婚的心思。 可他非但不想分给小兰财产,反而想从小兰那里捞上一笔。然后,他以做生意为由,伙同亲戚虚构了一笔100万的债务。 小兰对此一无所知,在离婚协议上也没有对这个债务进行约定。待二人离婚后,亲戚起诉了吴某和小兰,要求他们俩偿还欠款。 那么,小兰需要偿还这笔债务吗? 在婚姻存续期间,做生意产生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做生意所产生的负债也属于夫妻共同负债。所以,小兰只能自认倒霉承担一半的债务。 如果小兰在离婚协议书上加上“婚姻存续期间,双方无共同债务。对于一方所承担的债务,和另一方没有关系。一旦经法院确定需要承担的,承担之后可以向对方追偿”这句话,也就不会被坑了。 当然,小兰可以搜集证据,证明吴某伙同亲戚虚构债务。如果经过核实,证明吴某和亲戚虚构债务属实,会对虚构债务的一方进行惩罚,甚至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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