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在学车的时候伤了人,责任谁来负?
航程没说法
2024-07-26 00:02:25
小珠报考了一家驾校,有一次在练车的过程中由于没有观察好路况,撞伤了一位行人。好在行人的伤势并不严重,但是也需要住院治疗一段时间。
在如何赔偿行人的各项费用方面,小珠与驾校起了争执。小珠认为自己并没有驾驶资格证,而且教练就坐在自己的身边,他有义务帮助自己规避危险。很显然,这次事故教练并没有帮助她规避危险,发生了意外就应该由驾校负责。
驾校则认为,车是小珠自己开的,人也是她自己撞的,责任就应该由她自己全部承担。
那么,学员在学车时伤了人,责任究竟该由谁来负?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学习机动车驾驶,应当先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再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
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规定:“接受机动车驾驶培训的人员,在培训活动中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驾驶培训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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