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回没讹上!”老太太闯红灯,突然加速往前跑去,一下撞到正常行驶中的车辆上,老太

玉尘飞啊 2024-07-23 16:08:30

“这回没讹上!”老太太闯红灯,突然加速往前跑去,一下撞到正常行驶中的车辆上,老太太撞晕在地!   司机下车后赶忙拨打了 120,交警调查后给司机定了无责,家属不服,非要司机给巨额赔款!   司机拿出无责认定书,拒绝赔偿,家属闹到交警队,说老人是弱势群体。   即便是老人全责,司机也要人道主义给赔偿不可,交警拿出证据,家属直接傻眼。   (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一位老太太在红灯亮起时突然横穿马路,并且在车辆临近时还加速向前冲去。   结果不难预料,老太太撞上了一辆正常行驶的汽车,当场就晕倒在地。所幸的是车上的司机反应迅速,立即拨打120将老人送往医院救治。   然而让人意外的是,事后老太太的家属却对司机提出了巨额赔偿要求。他们的理由是,作为弱势群体的老年人,即便全责也应得到照顾,司机理应给予人道主义赔偿。   面对家属的纠缠,司机却拿出了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上面明确写着司机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双方争执不下,家属甚至闹到了交警队。   交警面对家属的无理要求,拿出了事发当时的监控录像。视频清楚地显示,老太太是在红灯亮起时横穿马路的,而且还突然加速逼近车辆。   反观司机,则是一直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最终交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认定老太太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这起事故引发了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弱势群体能否成为交通违法的"护身符?"   在法律面前,每个公民都是平等的,不论老幼,不分贫富,任何人违反法律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弱势群体固然需要社会的关爱,但这种关爱不能建立在违背法治的基础之上。   事实上《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行人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行为有明确规定。   根据该法第38条,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的指示通行;第75条进一步指出,行人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而在本案中,老太太的行为明显违反了上述规定,其过错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   另一方面《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也明确规定,交通事故由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这意味着,即便老太太是弱势群体,也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更不能强迫司机承担不应承担的责任。这是法治的基本要求,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   当然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要看到,一些弱势群体确实在遵守交通规则方面存在困难。   以老年人为例,由于身体机能的退化,他们的反应速度和判断力都有所下降,这导致他们更容易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对此,社会各界应该给予更多的理解和帮助,而不是一味地苛责。   比如相关部门可以在道路设计、交通设施等方面充分考虑老年人的特殊需求,为他们提供更加安全、便捷的出行环境。   同时加大对老年人的交通安全教育力度,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也是十分必要的。   只有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才能更好地呵护弱势群体,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总之这起事故告诉我们,在法律面前没有弱势群体的特权,任何人都不能以弱势群体的身份来逃避法律责任。   同时它也提醒我们,在关爱弱势群体的同时,更要注重培养他们遵纪守法的意识和能力。   只有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才能构建一个更加公平、有序、安全的交通环境,让每一个人都能平安出行,享受美好生活。   对此您有何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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