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嚣张了!”福建福州,袁先生到公司接妻子下班,没想到,妻子竟被一个陌生男子尾随。袁先生发现后,当即上前制止男子的行为,并挡在妻子面前保护妻子。不料,对方居然叫来3名男子,对袁先生实施殴打。事发后,4名男子被警方刑事拘留! 刘女士在一家房地产公司工作,由于业务繁忙,经常要加班到深夜,非常辛苦。为了生活,她唯有默默忍受。 这天晚上,公司再次分发任务,刘女士又加班到深夜。丈夫袁先生见妻子迟迟未归,担心她的安全,于是前往公司接她下班。 23时15分左右,刘女士下班离开公司,不料刚走出大门,就被一位名叫龚某的男子给盯上,之后一路悄悄尾随。 龚某的真实意图是什么,不得而知,但从他的装束和尾随行动来看,不像是什么好人。刘女士发现后非常害怕,于是加快脚步前行。 经过一条小巷时,正巧遇到迎面走来的袁先生,她急忙大喊一声:有人跟踪我! 袁先生发现后,快步上前将刘女士护在身后,站在龚某前面,质问他为什么要尾随自己的妻子,到底想做什么? 不料,龚某不仅不道歉,反而对袁先生骂骂咧咧,指责他坏了自己的好事。袁先生身材高大,根本就不怕对方,但他很理性,掏出手机想要报警处理。 龚某意识到情况不妙,上前抢夺手机,袁先生果断反击,两人扭打在一起。很快,龚某就被重重的撂倒在地,摔得鼻青脸肿。 原本以为事情就算过去,哪知,龚某竟然打电话叫来3名同伙,将袁先生团团围住,之后手持木棍对其实施殴打。 袁先生奋起反抗,终究是力量悬殊,被4名男子打倒在地,鲜血淋漓。刘女士大声呼救,4名男子这才扬长而去。 事后,刘女士拨打了120,经医生抢救,袁先生脱离了生命危险,但伤情不容乐观。警方接警后,调取了案发现场的监控,迅速锁定4名打人男子的身份,在一间出租屋里将其一举抓获归案。 袁先生的手臂、额头、腹部、肋骨等多处软组织受伤,可见4名打人男子非常凶残,如果不是袁先生及时出现,刘女士恐怕凶多吉少。 事件曝光后,一些网友评价说:这4名男子估计是想抢劫,并且还是惯犯,专挑深夜独行人士下手。 也有一些网友直言:事情恐怕没那么简单,4名男子分工明确,是有预谋的实施犯罪行为。 不论这4名男子的犯罪动机是什么,他们殴打袁先生的违法行为,是不争的事实,依法将给予严惩。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龚某与3名团伙先是针对刘女士实施犯罪,之后阴谋暴露,随即持棍对袁先生实施报复性殴打,其主观上存在犯案的故意,且情节恶劣之极,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因此不适用于《治安管理处罚法》对4人进行处罚。 故意伤害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根据《刑法》第234条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在这起案件中,龚某4人持棍对袁先生殴打的时间长达20分钟,让人触目惊心,根据法律规定,二人以上实施犯罪的,视为共同犯罪论处。 现如今,袁先生尚未出院,如果被医生鉴定为轻伤一级,那打人的4名男子将被以故意伤害罪论处,并会被判处3年以下刑事处罚。 万一袁先生被鉴定为重伤,那么,这4名男子将面临3至10的有期徒刑。 ·· 作为一家公司,不论其工作量有多大,都不应该让员工加班到深夜,这是一种极不负责任的行为。 况且,深夜下班的独行女子,很容易成为不法之徒的作案目标,在人身安全上存在重大隐患,因此公司在这起案件中,也有一定过错。 最后,不论袁先生构成轻伤、还是重伤,都希望公安机关对这4名男子,严惩不贷! 对于此事,大家怎么看?
宰了吧
三年以下?这是个团伙,有预谋的作案,你想带节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