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一名男子和女子认识没几天,两人就发生了关系,之后男子再次约女子出来吃饭,女

好大的瓜 2024-07-24 14:55:24

内蒙古一名男子和女子认识没几天,两人就发生了关系,之后男子再次约女子出来吃饭,女子欣然前往,随后两人一同来到男子家,男子欲强行与女子发生关系,女子反抗,男子并未得逞。女子趁男子不备,跑出门外,借路人电话给自己哥哥打了电话,哥哥来后,女子报警,事后男子赔偿了女子100000元,但法院的判决结果还是让他欲哭无泪。

樊强对着镜子精心装扮了一番,将头发梳成了干净利落的大背头,还特意喷了香水,他约了杨秀出来吃饭。

自己30好几了,好不容易遇到一个对自己有眼缘的女孩子,可得好好珍惜。

说起跟杨秀的认识的,他还得好好感谢自己的好哥们张全。

年轻时,樊强桀骜不驯,跟着一帮狐朋狗友,小偷小摸,因此犯过事,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出来后,他洗心革面,开了一家小店,做起了小本生意,只想找个好女人好好的过日子。

可他毕竟是有前科的人,许多人家一打听,得知他的过往,说什么都不肯把自己姑娘嫁给他了。

刚认识杨秀那会,他还真有点胆怯,担心杨秀也跟其他人一样,嫌弃他的过往。

可没想到,两人一见钟情,没几天就聊的热火朝天。

后来,他约杨秀出来玩,两人喝了酒,竟然发生了关系。

尽管樊强一再表示,自己会对杨秀负责的,可杨秀还是哭哭啼啼的回了家,还说自己要回去冷静冷静。

杨秀这话一出,樊强的心就凉了半截。之后无论他怎么嘘寒问暖,杨秀都没理她。

七夕情人节那天,他不死心的再次联系杨秀,问她要不要出来一起吃饭,没想到杨秀竟然同意了。

樊强特意准备了鲜花,跟杨秀一同来的,还有张全,三人开开心心吃了火锅。

吃完饭后,3人又去了KTV唱歌,杨秀全程都很开心。

深夜,三人唱完歌后,张全说自己有些累,打算先行回家了。

杨秀也表示自己要回家了,她掏出手机,打算联系家人来接自己。

可樊强却拿开她的手机,说自己等会送她回家。

张全离开后,只剩下樊强和杨秀,两人打车回到了樊强家。

进屋之后,杨秀躺在沙发上休息,小脸通红,有些醉酒。

樊强看着杨秀,突然犯了浑,他压住杨秀,并开始脱杨秀的衣服,杨秀被吓到,用力挣扎,并怒斥樊强要干什么?

樊强见杨秀不愿意,但是并未停止侵犯动作,又因杨秀多次推搡,加上醉酒的缘故,双方未能发生关系。

杨秀用力挣脱,趁樊强不备,偷跑出去,借路人电话给自己哥哥打了电话,让哥哥来接自己。

樊强追了出来,见杨秀已经联系了家人,并情绪激动,便返回了自己家里。

随后杨秀报警,樊强被带走调查。

对于当晚发生的事情,樊强认罪认罚,但是他认为自己和杨秀并未发生关系,因此自己不构成强奸罪。

并且事后,为了安抚杨秀,他赔偿了10万元给杨秀,杨秀出具了刑事谅解书,表示不再追究樊强的责任。

1、检方认为樊强的行为构成强奸罪,但在实施犯罪行为时,‌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属于未遂。‌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于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行为,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检察机关认为樊强违背妇女意志,欲强行与被害人杨秀发生关系,后因杨秀激烈反抗,并未得逞,但是其行为构成强奸罪。

《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樊强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属于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对于未遂犯,综合考虑犯罪行为的实行程度、造成损害的大小、犯罪未得逞的原因等情况,可以比照既遂犯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

2、樊强一方提出,樊强认罪认罚、并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应当对其从宽处理。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

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

3、法院审理后做出判决。

法院认为樊强违背妇女意志,欲强行与杨秀发生关系,后因杨秀推搡反抗,加上双方醉酒,双方并未发生关系,但是樊强的行为依旧构成强奸罪。

樊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因此属于犯罪未遂。

樊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以从宽处罚。

‌最终,法院判决樊强有期徒刑1年。

有人说樊强太冤了,之前都发生过一次关系了,这一次怎么就不行了。

但是话说回来,如果樊强不急于一时,好好跟对方培养感情,说不定结局又不一样了。

对此,你怎么看?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1 阅读:35631
评论列表
  • 2024-07-24 16:39

    和钓鱼一样,一次给你甜头,二次钩住你不放!

    用户15xxx49 回复:
    一看你就是吃过亏的,做了几年
  • 2024-07-24 17:47

    正常的一个女人,半夜跟男人回家。那不是明摆着愿意吗?动一下就强奸未逐!无语

  • 2024-07-24 17:52

    太急色!!着个屁急,慢慢来,女的就也许就主动了!

  • 2024-07-24 18:02

    女的钓鱼高手,男的摸鱼低能!

  • 2024-07-24 18:40

    这法官真糊涂,这女人跑男人家里了,怎么能算强奸?

  • 2024-07-24 18:06

    仙人跳

  • 2024-07-25 09:06

    这是放长线钓大鱼!终于钓到了!第一次向你要钱你最给个三五百,这下她心满意足了,站多少个晚上的街才能赚到这个数!

  • 超人 11
    2024-07-24 18:26

    这十万块钱来得太容易了。

  • 2024-07-24 18:36

    这局设得好!

  • 2024-07-25 06:26

    可以肯定仙人跳

  • 2024-07-24 18:38

    这钱先给了就不是这个事了

  • I 5
    2024-07-26 04:27

    陪十万还要吃牢饭

  • 2024-07-26 12:41

    这小子有点冤

  • 2024-07-26 10:02

    这瓷碰的,先给点甜头!

  • 2024-07-25 17:47

    这个女人不是个好东西!白得10w!可怜光棍男赔钱还坐牢!郁闷死了!

  • 2024-07-24 18:56

    女的不是个好货色,刚认识就同意发生关系,深更半夜与男的去吃东西,这完全是在钓鱼。

  • 2024-07-26 11:01

    第一次白嫖,第二次还白嫖,一点规矩不懂。

  • 2024-07-26 13:42

    女人强奸男人还会这么判吗?[微笑][微笑]

  • 2024-07-27 11:37

    希望国家严厉打击自媒体!这些畜生为了流量瞎编乱造。

  • 2024-07-27 22:30

    小姐🉑以敲诈了

  • 2024-07-28 19:11

    歌都有得唱了,爱情陷井

  • 2024-07-29 05:40

    这不是仙人跳是什么

  • 2024-07-24 20:13

    花了十万,有点冤。

  • 2024-07-24 18:49

    问题来了,意志以外的原因是什么原因呢

  • 2024-07-26 07:58

    冲动了。你能保护好以后会得到的

  • 2024-07-25 22:38

    告女的敲诈罪

  • 2024-07-27 08:09

    像这种情况,那个女人就是钓鱼高手,有罪的应该是她而不是那个男人。

  • 2024-07-28 01:10

    这女的是好鸟吗?认识一下子就发生关系了,第二次你说他会是什么好鸟?

  • 2024-07-25 13:42

    个个案件都一样,你赔钱了对方也谅解了但依然要坐牢!干脆毛也不赔一条。

  • 2024-07-25 00:54

    未遂也判刑?

  • 2024-07-25 12:47

    啥玩意,有罪吗

  • 2024-07-25 07:00

    这老兄掉坑里了

  • 2024-07-27 06:55

    伊斯兰教法官。随意毁灭一个男人

  • 2024-07-25 07:44

    七夕节,先转个几百红包,然后再办事!治安处罚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