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一男子查看信用卡账单时,发现一笔3200元的交易。大爷仔细一看傻眼了,原来当时买了32块钱的一瓶酒,而超市店主却收走了3200块。男子想讨回这笔错扣款项,超市老板一连串神操作,大爷悲愤万分。 (信息来源:今视频APP) 王明是一位62岁的退休工人,生活节俭,平日里最大的爱好就是偶尔小酌几杯。 他虽然年事已高,但紧跟时代潮流,习惯使用信用卡支付日常开销。 无论是买包香烟还是购买日用品,他都喜欢刷卡,认为这样既方便又安全,还能积累信用卡积分。 事情的起因要追溯到2023年7月的一个午后,那天王明的姐姐带着妻子来探望他。 为了招待亲人,王明决定去附近的超市买瓶白酒,他挑选了一瓶售价32元的普通白酒,然后习惯性地掏出信用卡准备结账。 超市老板朱某熟练地操作POS机,王明输入密码,签字确认,整个过程看似再普通不过。 一个月后,当王明收到信用卡账单时,他惊讶地发现有一笔3200元的消费记录。 作为一个谨慎的老人,他仔细回忆近期的开销,确定自己绝对没有一次性花费如此大额的钱。 经过反复核对,他终于锁定了这笔可疑交易的来源——正是那天在"惠东"超市购买的那瓶白酒。 意识到可能出现了差错,王明立即前往超市寻求解释。 然而超市老板朱某坚称王明确实消费了3200元,并表示王明当时在签购单上签了字,还特意在金额处画了圈,表示确认无误。 面对朱某的说法,王明感到愤怒,他清楚地记得自己只买了一瓶32元的白酒,怎么可能会花费3200元? 况且以他平日节俭的生活方式,根本不可能一次性购买如此昂贵的商品。 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王明提出查看当天的监控录像,令人费解的是恰好是王明购物的那段时间,监控视频出现了"丢失"。 朱某解释说,可能是设备故障导致的,但这个解释无疑加深了王明的怀疑。 在多次协商无果后,王明决定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他首先向当地警方报案,希望能够通过官方力量还原真相,警方介入调查后,虽然未能找到决定性的证据,但也无法证实朱某的说法。 由于缺乏足够的证据支持任何一方的主张,警方最终将此事定性为民事纠纷,建议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在朋友的建议下,王明决定起诉朱某,要求返还多收的3168元。 他的诉求基于"不当得利"的法律原则,认为朱某无正当理由获取了这笔差额。 在法庭上,王明提供了自己的信用卡使用记录,证明他有经常使用信用卡进行小额消费的习惯。 他还出示了自己的视力障碍证明,解释为什么当时可能没有注意到签购单上的金额错误。 另一方面,朱某则坚持王明确实购买了大量商品,包括几条香烟和一箱酒,总价值3198元,再加上两包口香糖,正好是3200元。 当法庭要求朱某提供相应的销售记录和小票时,朱某却表示无法提供,理由是他从不记录每笔交易的详细信息,只关注总的营业额。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这是一个典型的"举证责任倒置"的案例。 虽然通常情况下,提出主张的一方需要提供证据,但在这个案件中,由于关键证据(如监控录像、详细的销售记录)都在商家一方,而消费者难以获取这些证据,因此举证责任应该由商家承担。 朱某既不能提供明确的销售记录,也无法解释监控视频丢失的原因,这些都严重影响了他主张的可信度。 相比之下,王明提供的证据虽然是间接的,但能够合理地支持他的说法。 最终法院判决:要求朱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王明3168元。 朱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在二审中,朱某改变了之前的说法,声称王明购买的是较为昂贵的"阮中华"酒,而非普通白酒。 但是朱某仍然无法提供任何销售凭证或其他证据来支持这一新的说法,二审法院经过审理,最终驳回了朱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对此您有何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