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脸都不要了!”内蒙古,夫妻想生儿子,可第3胎还是女儿,他们就趁月黑风高,把

承载盘点 2024-07-03 10:13:03

“真是脸都不要了!”内蒙古,夫妻想生儿子,可第3胎还是女儿,他们就趁月黑风高,把女儿扔在医院门口,当他们年纪大了,得知女儿是博士,拿着100多万年薪,直接找上门要求女儿给他们养老,被拒后,他们火冒三丈,直接把女儿告上法庭,法院的判决亮了。   李兴林和妻子王琳是一对普通的农民,在孩子的出生上一直饱受煎熬。   作为农村人,他们从小就深受重男轻女的陋习所困扰,认定儿子才是家族的传承之本。就这样,在前两个孩子先后出生时,这对夫妻都满怀喜悦,可是到了第三胎,他们却又迎来了一个女儿。   对于李兴林夫妇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挫折。他们原本以为终于可以如愿以偿地诞下一个男孩,可如今却再次遇上了令人失望的结果。   在这样的心理压力之下,李兴林夫妇竟然做出了一个令人发指的决定 - 他们选择在深夜偷偷将这个刚出生的女婴遗弃在医院的门口,任凭她自生自灭。   这对夫妻的这一行为显然是极其残忍和不负责任的。作为父母,他们理应保护自己的孩子,给予她们最大的关爱。   但是,在这对夫妻看来,拥有一个女儿不仅没有意义,反而是一种负担。他们对女性的歧视情怀,竟然让他们做出如此冷酷的抛弃行为,这无疑是对人性的极大羞辱。   令人庆幸的是,这个被弃婴最终还是被人发现并及时救助。她被送到当地的孤儿院,经过一段时间的照顾,最终被李兴林夫妇收养,取名李锦绣。   在这对新的养父母的呵护下,李锦绣健康成长,最终考取了博士学位,成为一名年薪百万的优秀人才。   然而,就在李锦绣即将步入人生巅峰的时候,曾经抛弃她的亲生父母,却突然又出现在了她的面前。这对已经年迈的农民夫妻,如今已经身体虚弱,生活非常困难。   他们意识到自己年轻时的错误决定,如今急切地想要得到女儿的赡养。但是,他们最终还是把李锦绣告上了法庭,要求她承担起赡养的责任。   这场由亲情引发的法律纠纷,无疑充满了戏剧性与复杂性。   作为一名遭受父母弃养的受害者,李锦绣如今已经成为社会精英,这无疑是她从逆境中崛起的最好证明。但此时,她面临着是否应该履行赡养义务的困境。   从法律角度来看,这个案件的焦点在于,收养关系和亲生关系之间的权责划分。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一旦收养关系成立,养父母即承担起了赡养义务,而亲生父母与子女间的法律关系也随之解除。   也就是说,李锦绣作为被收养人,在法律上只需要履行对养父母的赡养义务,而不必承担对亲生父母的赡养责任。   然而,这对夫妻显然无法接受这一结果。在他们看来,李锦绣毕竟是自己亲生的女儿,即便收养关系已经成立,她也应该尽到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他们肯定无法理解,为什么自己的亲生骨肉,如今反而可以摆脱他们的供养。正是出于这样的考虑,他们才会不顾一切地将李锦绣告上法庭,试图强行索要她的赡养费。   面对这场官司,李锦绣自然也不愿意低头认输。作为一名成功的博士,她完全有能力独立生活,更不需要去帮助那些曾经抛弃自己的亲生父母。   她坚定地认为,自己作为被遗弃的受害者,如今已经过上了体面的生活,应该得到应有的尊重,而不应该受到亲生父母的索要和谩骂。   在这场纠纷的审理过程中,法官经过深入的研究和分析,最终做出了一个公正的判决。   他们认定,根据《收养法》的相关规定,一旦收养关系成立,李锦绣作为养女,就无需对自己的亲生父母承担赡养义务。相反,作为养父母的李兴林夫妇,才应该履行对养女的赡养责任。   这个判决无疑令李兴林夫妇颜面尽失。他们作为亲生父母,竟然要求自己的亲生女儿赡养,这在很多人看来都是一种不道德和不合理的行为。   而法院的判决,更是明确地告诉他们,他们不仅弃养了女儿,如今还想要占她的便宜,这是绝对不可接受的。   对于李锦绣来说,这个判决当然是一个巨大的胜利。她终于摆脱了过去被抛弃的阴影,得到了应有的尊重和认可。   但是,这个案件背后所隐含的家庭悲剧,却让人不得不感到痛心。一个本应该温暖和谐的家庭,竟然演变成了如此严重的法律纠纷,实在令人感慨不已。   (案例来源:鄂尔多斯东胜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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