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母亲惹怒全网!”新疆,女子报警说,她女儿丢了,让民警帮着找,民警看她觉得眼熟,一下子想起来了,她3个月丢了3次孩子,每次孩子一丢,她就打110报警,然后就自己回家不管了。气的民警怒斥:有你这么当妈的吗?是你的孩子还是我们的孩子?网友一句话细思极恐。 最近新疆一个派出所接到一起报案,报案人称自己当时跟孩子生气,女儿因为跟自己赌气,偷偷跑了出去,现在一直找不到,警方听到这些话的时候,总感觉好像在哪里听到过,仔细想想才发现,这位母亲前两个月也来报过案,理由依旧是孩子丢了。 算上这一次报警,这位母亲已经连续三个月报警了,每个月都要报一次,麻烦警察帮自己找一次孩子,而且让警方感到非常疑惑的是,这位母亲所表现出来的状态,与其他家长丢孩子时表现的状态不一样。 按道理来说,一般家庭如果丢了孩子,那么家长的脸上必定是焦急、害怕、恐慌的神态,但是在这位母亲的脸上,完全没有体会到,而且每次报完警,她就跟没事人一样回到家,静静等待警方为自己寻找孩子,自己什么也不做,也不为警方提供帮助。 她这样的做法让警方感到非常的恼火,明明是自己的孩子,却没有尽到一点母亲的责任,有这样做母亲的吗?让人一时分不清这到底是这位母亲的孩子,还是警察的孩子,于是警方便把这位给教训一顿,希望她可以注意点。 于是警方便拿着小女孩的照片,在街上挨个询问大家有没有见过这个女孩,这个过程历经6个小时,终于在一个树下,找到了这个小女孩,并把她安全的送到家里,警方也联合社区干部,对这位母亲表示批评,让她下不为例,以后保障好孩子的安全。 虽然这个时候这位母亲答应的特别好,但是还是让人不放心,作为孩子的母亲,却没有一点母亲的样子,这是孩子没有遇到危险,如果孩子偷偷摸摸的走了,遇到一点危险,那可有这位母亲哭的了! 如果丢一回还能让人理解,但是三个月连续丢三回,实在让人理解不了,而且孩子丢了最起码帮助警方一起寻找,这可倒好,跟没事人一样。 这件事情传到网上,引发了很多网友的关注,有一位网友的话细思极恐,这位网友表示,感觉这位母亲的做法就是想要丢弃孩子,但是又害怕担责任,于是丢了就报警,找不到就不会再管,反正已经报警了! 还有网友表示,不是没有这种可能性,可以剥夺这位母亲的监护人资格,并对这位母亲的周围社会关系进行调查,万一这位母亲有问题,那孩子就要遭罪了! 还有人认为她是在浪费警力资源,警力资源是公共安全的保障,使用必须得到妥善的管理和合理的分配,这位母亲的做法就是对警力资源的不重视,万一找孩子的时候刚好有人急需警方的帮助,那么就会被这位母亲给耽误! 希望这位母亲可以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对孩子多用心,如果与孩子发生争执,应该用沟通来解决问题,而不是采用离家出走以及赌气的方式,这样会加深双方之间的矛盾。 我们也应该重视警力资源的管理和使用,同时关注民众的需求,为民众提供更好的服务,只有民众与警方的共同努力,才可以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信源来自贵州经济频道2024-7-4——女子3个月内3次报警找孩子,民警花6小时才找到,“孩子一丢就打个110完事 请做一个合格的父母”
这样的人不配有孩子。
21年冬季老家养的田园犬,大白天被两个混蛋偷走了,跑的时候正好被我爸看到,没追到,之后我爸拉着我在附近的村镇和集市上找了6天,才逮到人,遗憾的是狗没了!有些“人”生性凉薄,自私自利,改不了的
如果是事实,那么应该依法剥夺该母亲的抚养权
重罚就完了
作为母亲没有一点责任心,看见中国最安全丢了孩子,自已不找,找警察免费跟她找孩子,这次警告下次再丢,找回来了,罚款一万元。
就是想丢弃孩子又怕担责任
惯的
送疯人院
批评?不是应该徒一起步吗?
可以立个规定,一个月内同一个人走失两次以上就收费寻人,或者是五个月内走失三次以上收费寻人。
剥夺监护权
不能判她遗弃罪吗?
给我,我要
浪费警力
监护人资格应该被剥夺
孩子为什么要跑?
有些人自己都是孩子,心智不成熟,咋能当个合格监护人
真遇到危险这当妈的也不会哭的,继续该干嘛干嘛,她就没把丟孩子当回事!
根本问题就是母亲和孩子的关系!不把这搞清楚,以后还会丢。要是孩子出问题了再去解决,还有解决的必要吗?
呼叫妇联
应该是有精神病的吧
丢着丢着就习惯了,会找但是我不会报警也不着急了[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
可以记录在案,定为弃养罪!
又见网络八股文。拉黑
出警应该收费
按遗弃罪
不配为人母!
发个协查函了事
把她改嫁给大叶!
这是拿警察当狗使
下次让一名警察在家等,让她赔着一起找,多跑地方,跑远路。另外多次丢的话,以故意的,遗弃罪轮。
有的孩子真和小恶魔一样
这种人拘留几天就老实了
儿童保护协会里?是不是应该查一下
直接抓进去关两天,就老实,下次再来,关一周。
给她和孩子都装上定位!
没有法规来管吗?这个要学美西方,你试试在那玩这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