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老人为了让女儿给其买房,多次到女儿、女婿家中及单位处闹事。女儿不堪其

香橙国际说 2024-06-20 11:24:20

江苏连云港,老人为了让女儿给其买房,多次到女儿、女婿家中及单位处闹事。女儿不堪其忧被迫同意给老人6万买房,但要求签下赠与协议,并注明以后老人不得再无理取闹。可老人拿到钱后,又因要少了再次用同样的方式闹事。女儿无奈之下只能将老人告上法庭,要求老人将6万元还回来,并赔偿其精神损失费6万元。

·案例·:裁判文书网·

一老人见女儿、女婿住上了新房子,于是产生了自己也想买一套房子的想法。随后老人找到女儿、女婿并说出了自己想买房的想法。

可老人的要求女儿根本没能力满足。但老人却不听解释,并在女儿家中吵闹,甚至扬言要在女儿家附近通过写字、发传单的方式指责女儿、女婿不孝顺。

一开始时女儿还以为老人只是一时气话,结果不曾想,老人却真的这样做了,且还到女儿及女婿的单位以同样的方式闹事,导致女儿、女婿一时间被不明真相的同事、邻居在背后议论纷纷,甚至是指责。

女儿及女婿不堪其扰后只好报警求助,但将老人送进去两人又不忍心,于是咬牙同意支付6万元给老人买房,但要求老人与其签下一份赠与协议。

双方签订的赠与协议上明确指出,老人收到钱后不得再无理取闹,即便要赡养费也一定要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否则这6万元老人要还给女儿,且还要支付女儿6万元精神损失费。

可万万没想到的是,老人拿到6万元后又觉得要少了,于是又用同样的方式闹得女儿、女婿不得安宁,事后女儿无奈之下拿着与老人签订的协议,告上法庭,主张老人需按照协议执行,即退6万再赔6万。

本案是民事诉讼,根据民法谁主张谁举证规则,女儿想要获得法院的支持,就要拿出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诉求是有事实依据的。

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就自己的主张需提供证据证明,否则其主张不能成立。

女儿手上有一份在公安民警见证下,与老人签订的赠与协议,因此女儿在证据举证方面是没有问题的。

可老人却辩解称,双方是父女关系,女儿给钱父亲从情理上讲是天经地义的,且是法律所规定的义务。

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据此,老人主张双方签订的协议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因此请求法院判定这是一份无效的协议。

民法典同时还规定,任何合同的成立都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不得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且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

老人的辩解,粗看之前,貌似有一定的道理。因为从法律上讲,无论是成年的女儿还是儿子,都有义务赡养父母的义务,这确实是天经地义的事。但实际上这6万元协议上已注明并非赡养费,而是赠与。

也就是说,如果这6万元的性质是赡养费,女儿想要拿去很难,但如果是赠与那就另当别论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首先,女儿在公安民警的见证下,同意赠与父亲6万元,父亲表示接受,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因此双方的赠与协议,受法律保护。

民法典第657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其次,由于双方的协议已经生效,因此双方都有履行各自一方的义务。

民法典第509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最后,赠与合同关系,一旦生效。赠与一方不得撤销,但被赠与一方不履行赠与合同附加条件除外。

民法典第661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具体而言,双方赠与协议明确表示,女儿同意赠与是有附加条件的。即父亲不得再闹事,可父亲却并没有履行附加条件的承诺。因此女儿有权主张撤销。

综上,法院经审理后支持女儿撤销双方的赠与,但法院鉴于两人是父女关系,且父亲已年迈,故不支持女儿主张赔偿其6万元精神损失费的诉求。

注意!法院支持女儿撤销赠与,并不代表女儿以后就没有赡养义务。也就是说,赠与与赡养是两回事!即老人以后还是可以向女儿索要赡养费的,但一定要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且必须是合理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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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6-20 16:56

    老不要脸的

  • 冰川 32
    2024-06-20 18:10

    天下无不是的父母,生养之恩永世还不清,至理名言!

  • 飞鹰 29
    2024-06-21 07:06

    胡搅蛮缠,这样父母少见!绝大多数父母都心疼孩子,基本上不会给孩子添任何麻烦,只想添砖加瓦!

    用户95xxx13 回复:
    我妈跟公婆都是类似这个,你好运沒见过
    秋秋 回复:
    真的不见得[哭笑不得]
  • 2024-06-21 05:08

    看来还是要学点法律,准确运用法理依据,准确表达自己的心声,对不法之人、不法之事说不。

  • 2024-06-22 06:24

    老是法院认为,法院想怎么认为就怎么认为?法院你按规定判,6万精神损失签字时都同意,你为什么不判,人家能不能拿到和你又没关系

  • 2024-06-21 07:32

    重男轻女呗

  • 2024-06-21 08:47

    为守住自己的财产就胡说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自己有不当要求是有对女儿家胡搅蛮缠、撒泼打滚!能不能要点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