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刘女士18元买了只烤鸭,付完款就走了。但接下来的三天,支付宝的提示音便响个不停,提示收了多少钱。但这没有让刘女士高兴起来,怀疑是谁转错了,但一直转账,又让刘女士忐忑不安。 直到第三天,突然有人转来了一分钱,还特别备注了一句话:“我店里的收款码怎么是你的呢?”刘女士隐约想起可能是卖烤鸭的老板,便联系上老板,约好到店里弄清楚怎么回事。 原来,烤鸭店老板一共贴了四张收款码,这几天对账发现,金额总是不对。仔细检查一番后,觉着有张支付宝收款码有问题,于是试着发了一分钱,这才联系上刘女士。 得知刘女士确实将自己买烤鸭的钱收了之后,老板一时也很生气,毕竟是辛苦挣的血汗钱。老板怀疑是陈女士故意换成了自己的收款码,这可让刘女士大受委屈,毕竟人家也不清楚是怎么回事。 据刘女士回忆,那天买烤鸭付款的时候,先扫的支付宝收款码,但是扫上并没有付款成功,又扫了微信才付款18元。而离开烤鸭店后,刘女士再没来过烤鸭店,自己不可能故意更换。 虽然刘女士这般解释,但毕竟收到了顾客转来的烤鸭钱,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随行的记者仔细研究了下这个收款码,却发现没有收款人头像,便取下来进一步检查。 让人出乎意料的是,支付宝的背面还备注着两行字:“请用自己的支付宝账户扫码开通,勿被别人开通!”原来老板并没有激活开通,反而阴差阳错被刘女士开通了,闹了一场误会。 原委清楚后,刘女士的冤枉也得以清白,随后将这几天收到了烤鸭钱还给了老板。 【荔枝看法】 幸亏是误会一场,也幸亏支付宝背后的备注,否则刘女士有理也说不清了。虽然老板有所怀疑,但毕竟刘女士身正不怕影子斜,只是被冤枉的心情不还收。 对于陈刘士收到的烤鸭钱,从法律上来看,其性质属于不当得利,本身就应当返还的。 《民法典》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即便刘女士拒绝或者怠于返还,烤鸭店老板也可以通过起诉来要回。但刘女士并无占有之意,弄清状况后第一时间进行了返还,也彰显了人家善良的一面。 不过建议如果遇到类似的问题,还是第一时间报警最好,这样不用据理力争,也没人怀疑是否是故意换的,如此处理起来会妥当。 但是话说回来,如果是刘女士故意更换称自己的支付宝收款码的话,那么性质就不再是民事上的不当得利了,而是成了盗窃的性质。 如果通过故意更换收款码,收取商家货款,金额小的话,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当然金额大的话,还可能涉嫌盗窃罪,承担刑事责任。因此告诫大街,不要起一时贪念,偷偷换成自己的收款码,否则麻烦就大了。 其实,误会的根源还是在于烤鸭店,没有及时激活开庭收款码,才闹出了这么一场乌龙。更多的还是建议商家一定定期检查微信或者支付码二维码,否则那天少收了钱,都弄不清楚。 对此您怎么看呢?
狗屁不通,都不知道在说什么
驴唇不对马嘴!
全靠一张图,一只烤鸭18???
18元一只烤鸭,也敢吃!
就老板那态度,我还把钱还给你,我捐给乞丐我也不还给你。
你当开店的是傻瓜吗?
收款码开通有提示的好不好
编得乱七八糟九唔搭八。
这还真有可能,前年我买衣服时就遇到过,卖衣服小姐姐让我先扫了一次码,然后再扫了一次付的钱,说是新申请的码,从那之后连续3天每天支付宝都能收到钱,吓类我支付宝都不敢用,后来支付宝给我联系了,才知道怎么回事,原来申请了码之后人家让他扫,他理解错了,让我扫了……
胡说八道,开通可不是扫一下就能开的。
不知所云
侮辱我的智商啊
新换的收款码商家没绑定支付宝,而其他资料都已经传好了所以扫码就绑了。换码的没和商家说清楚还是商家太忙给忘了???
我靠,请勿扯淡好不!
告诫大街 不能换🐎🐎🐎🐎🐎
又是狗屁Ai写的
这是天方夜谭吧
胡编乱造
对刘女士不公平 耽误时间了
既然是错了退还就是,皆大欢喜!
18元一只烤鸭,你也敢吃?
胡编乱造!
这智商能赚钱?
AI弱智文
这是ai文还是文盲写的。一点常识都不懂跑来写新闻。。。贻笑大方啊。人家卖东西的肯定不是第一次卖,人家没开通。被那谁开通了,,当别人三岁小孩么。。。现在的新闻无语。
驴头不对马嘴,ai屎文
18元买只烤鸭,这烤鸭这么便宜的吗?
Ai生成的内容有一个很明显的特点,内容真不真实,合不合逻辑另说,就是特别长,因为一点击它就自动添加内容,完全不用打字,复制都省了,所以特别喜欢搞长文章
支付宝现在这么懒吗,以前是在线申请,寄来的收款码就是自己的收款码。现在是预置收款码,需要绑定才能成自己的收款码?
这属不属于笨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