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外籍男子酒后在商场闹事时,一名身穿蓝色上衣、戴着眼镜的男子上前劝阻。可谁曾想,外籍男子不仅不以为然,还多次推搡挑衅蓝衣男子。外籍男子操着一口英文对着蓝衣男子不停吼道“shut up ”并情绪激动、走路踉踉跄跄地将男子逼至墙角处。
而蓝衣男子则拿着手机拍照取证,并用中文与对方理论。但不知道该外籍男子是听不懂,还是故意的,情绪仍然十分激烈,并手脚并用继续挑衅对方。
现场其他群众实在看不下去,于是一起上前将外籍男子团团围住。公安民警接到群众报警并赶到现场后,将醉酒外籍男子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1、对于这件事情,网友们的意见是:“酒不酒后不重要,哪里人更不重要,脚踏中国土地,就要遵守中国的法律规定,否则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现场群众好样的,只要团结起来,将其围住,他就不敢那么嚣张了!”、“这种人就不能惯着,必须严惩!”、“这小子还以为中国还停留在几百年前呢!”
2、从法律上前,无论是哪里人,只要脚踏中国土地、在中国实施了违法行为,那么就必须承担中国法律规定的责任,且醉酒所为也不影响其行为的定性,谁也不能例外!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条明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适用本法;第14条同时还规定,醉酒的人实施违法行为的,应当处罚,但公安机关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
也就是说,不论该外籍人士,其拥有哪国的护照,也不论其是否酒后所为,只要在中国境内违法了,都要为其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只是说酒后所为,公安机关会将其约束至酒醒后,再进一步处理而已。
3、酒后在公共场所闹事,即便没有动手打人,也属于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这一点,大家都非常清楚。对外籍人士同样适用,且处罚的方式也是一样的。
寻衅滋事是指行为人无事生非,故意在公共挑衅他人或以其他方式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寻衅滋事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10日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注意!中国公民违法被处拘留后,到期自行回家好好反省。但持外国护照的外籍人士则不一样。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条规定,对违反本法规定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限期出境,就是由公安机关责令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在规定的时限内离开我国国·边·境。限期出境属于责令自行离境。驱逐出境,需要由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将其强制押解出境。
也就是说,当公安机关对该外籍男子处罚后,还可以视其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与影响,作出是否驱逐出境等其他强制措施。当然,如果其知错能改,公安机关还是会秉承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其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改正错误行为。
最后,相信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不会欢迎不遵守当地法律规定的外籍人士!中国也不例外!
但凡在国内任何一个别的城市,早不是这个结局了
国家必须取消“外国人优先”的不合时宜规交!
警察配枪,酒后闹事,警告后仍危害公共安全的击毙
抽一顿,抽醒了就好了。
如果酒后闹事没罪,那么酒后驾驶同样没罪,对不对,有法可依不?@外事办
你没见人家是洋人吗!洋人啊![开怀大笑][开怀大笑][开怀大笑]大清的传统要继承[开怀大笑][开怀大笑][开怀大笑]
管着闲事干嘛,动起手来小心被拘留
上海 南京 广州发生在这些地方不奇怪!
别太把洋鬼子太当人看了
希望不是一起外交事件
直接报警就完了 和醉汉讲理无聊
酒后寻衅滋事! 必须让他感动一回!
把这些烂人直接驱逐出境
国际盲流?
狠狠揍一顿以后一定遵纪守法
那直接问候他一句fxxk you,再用国际通用的手势欢迎他,不服蒙头爆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