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是在生产过程中用于制造成品的原材料,而产品是出售给消费者的成品。可以种植、提取或开采的商品不会增加任何价值。商品通过期货合约、股票和 ETF 在交易所进行交易,也可以在其实物状态下进行买卖。产品在市场上出售供普通消费者消费,也可以在投资组合中找到。
商品是用作生产商品和服务的投入的基本商品。这意味着公司在制造过程中使用商品将它们变成日常用品。消费者手中的大多数商品都含有商品,包括轮胎、茶叶、碎牛肉、橙汁和衣服。
最常见的商品包括铜、原油、小麦、咖啡豆和黄金。商品可以进一步细分为两个不同的类别:硬商品和软商品。软商品是指那些经过种植且不能长期储存的商品。例子包括咖啡、可可、橙汁和糖。由于涉及不可预测的风险,包括天气,软商品期货比其他期货更不稳定。另一方面,硬商品被开采和提取,例如石油、天然气和贵金属。所有这些商品都是期货市场的主要组成部分。
正常流通的产品,在既定的时间内商品周转率越高,公司利润越高。也即是说资金的周转率直接决定了公司的利润。
产品定义
人们在实现需求的过程中,与实现需求相关的全部感知事物及意象的集合。
此定义的特点:其一,产品是一个过程性的事物而不是一个静止的事物,从选择、付款、安装、使用、报废等过程都可能属于产品;其二,产品的本质是顾客的“感知”而不是客观的事物,并不独立于顾客;其三,意象也可成为产品,意象来自感知,意象(心理学概念)包括记忆意象和想象意象。
这里的“感知”是心理学概念,也常翻译为“知觉”。感知和知觉是同义词。
此定义对传统的“营销管理方向”产品理念具有重大颠覆性意义。其针对传统产品理念:产品是有形或无形的客观事物;产品是一个静止的事物。而提出:
其一、产品并不是一个独立于顾客的客观事物,而是顾客“感知”的事物,产品的本质是对事物的“感知”。即色(视知觉)、香(嗅知觉)、味(味知觉)和听知觉、触知觉等感知(知觉),都可以属于“产品”。感知依赖顾客而存在,没有顾客就没有(色香味)感知。
如果产品是客观事物,产品就是独立于顾客的事物;但在实践中,我们知道产品是顾客的事物,不可能独立于顾客,而感知是依赖顾客才存在;所以,感知能很好地解释产品“为什么属于顾客”,而不会出现产品既独立于顾客却又属于顾客的逻辑矛盾。
其二、产品是一个过程性和动态性事物而不是静止事物。是“与实现需求”相关的过程性、动态事物,比如从选择、付款、使用到需求结束的全过程或者片段过程都可以属于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