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异地不能办理离婚手续,双方自愿离婚的,必须到共同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离婚登记。起诉离婚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分析
一、可不可以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1、目前在异地不能办理离婚手续,双方自愿离婚的,必须到共同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离婚登记。二、起诉离婚的管辖法院是怎么规定的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二条特别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3)对被采取强制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综上所述,目前我国还没有开通异地办理离婚手续的相关政策,而且,协议离婚建立在双方都同意离婚的基础上,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割和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还有争议,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该内容由冉兵律师和律说律答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