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直接诉讼与派生诉讼的区别有:1、两种诉讼制度设计的理念不同;2、产生原因不同;3、诉讼性质不同;4、当事人的地位不同5、诉讼目的不同;6、诉讼形式不同;7、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股东直接诉讼与派生诉讼的区别有:1、两种诉讼制度设计的理念不同;2、产生原因不同;3、诉讼性质不同;4、当事人的地位不同5、诉讼目的不同;6、诉讼形式不同;7、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